《中国海事审判(2012)》由广州海事法院主办,其前身是《海事审判》季刊,创刊于1989年,1999年改为年刊。刊物以其务实和探索精神,致力于总结海事审判经验,交流海事审判信息,探索海商法理论和海事审判实践中的问题,深受海商法界的欢迎,成为国内较有影响的海事诉讼专业刊物。
本书主要介绍了海商法的要领和性质、船舶和般员、船舶租用合同、海上运输合同、船舶碰撞、海难救助、共同海损、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海上保险合同、海事诉讼特别程序等内容。强调观点全面,注重实务,提高技能。本书特别适合经济、法律、管理、海事等专业的学生使用。
本书是关于海商法基本理论问题的一些研究心得。书中对海商法与民法、国际商法的关系,海商法的制度特殊性,海商法独立性将强化还是弱化等理论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讨论。书中引证了国内外*研究资料,对我国海事法院近年的一些典型案例进行了解析。对当前司法实践中困扰大家比较多的一些问题,如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在海事案件中如何适用,如何在海事案件中援引民法一般性规定,船舶是否能作为单独的主体承担责任等进行了回答。
海难救助是海商法所特有的法律制度。海难救助客体随着人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能力的提高而不断拓展和变化的范畴。从法律的角度研究和探索海难救助的客体,完善和发展海难救助制度,是一个既古老又常新的课题,也是一个值得我们去研究和探讨的课题。研究这一课题,对完善和发展我国的海难救助客体法律制度,修订我国海商法等有关的海难救助法律制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本书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辩证法认识论的客体概念出发,遵循从思维的抽象向思维的具体演进的逻辑思路,对海难救助客体的概念进行了分析和界定;进而通过分析和确定海难救助的性质和概念进一步确定海难救助客体的范围;而后,从比较法学的角度,对比研究、阐述了英美法系中英国法、美国法和大陆法系中德国、荷兰、希腊、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海难救助客体中船舶
《中国海事审判2011》其前身是《海事审判》季刊,创刊于1989年,1999年改为年刊。刊物以其务实和探索精神,致力于总结海事审判经验,交流海事审判信息,探索海商法理论和海事审判实践中的问题,深受海商法界的欢迎,成为国内较有影响的海事诉讼专业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