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书总共24章,内容涉及我国内河航运经济发展的各个重要方面。全书重点对内河航运经济发展过程中常见的合同类型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一方面对《内河货物运输合同》、《内河船舶保险合同》、《内河船舶拖带合同》和《内河港口货物作业合同》等传统合同形式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论述,力求在系统化的基础上,对传统合同形式中的新问题、新思路作更为全面的介绍。另一方面又对金融危机后导致的《内河船舶建造合同》、《内河船舶买卖合同》以及《内河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等焦点、热点合同形式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剖析和介绍,希望能够为人们解决现实中的各类纠纷提供有效的帮助和参考。同时,我们对直接关系内河船员和内河航运单位利益的《内河船员劳动合同》、《内河船舶经营管理合同》等合同形式也作了较为广泛的分析和介绍。
全书总共24章,内容涉及我国内河航运经济发展的各个重要方面。全书重点对内河航运经济发展过程中常见的合同类型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一方面对《内河货物运输合同》、《内河船舶保险合同》、《内河船舶拖带合同》和《内河港口货物作业合同》等传统合同形式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论述,力求在系统化的基础上,对传统合同形式中的新问题、新思路作更为全面的介绍。另一方面又对金融危机后导致的《内河船舶建造合同》、《内河船舶买卖合同》以及《内河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等焦点、热点合同形式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剖析和介绍,希望能够为人们解决现实中的各类纠纷提供有效的帮助和参考。同时,我们对直接关系内河船员和内河航运单位利益的《内河船员劳动合同》、《内河船舶经营管理合同》等合同形式也作了较为广泛的分析和介绍。
《航运法治建设与海商法律研究》由郑肇芳主编,以“航运法治建设与海商法律研究”为书名及主题,涵盖了“航运法治建设论坛”及相关专题、“海商法律问题”、“法律理解与适用”、“海事仲裁研究”等多个海事法律理论和司法实践问题,汇聚了30余篇具有研究深度和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旨在尽可能地为区域航运经贸事业的发展,乃至国家航运战略的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全书总共24章,内容涉及我国内河航运经济发展的各个重要方面。全书重点对内河航运经济发展过程中常见的合同类型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一方面对《内河货物运输合同》、《内河船舶保险合同》、《内河船舶拖带合同》和《内河港口货物作业合同》等传统合同形式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论述,力求在系统化的基础上,对传统合同形式中的新问题、新思路作更为全面的介绍。另一方面又对金融危机后导致的《内河船舶建造合同》、《内河船舶买卖合同》以及《内河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等焦点、热点合同形式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剖析和介绍,希望能够为人们解决现实中的各类纠纷提供有效的帮助和参考。同时,我们对直接关系内河船员和内河航运单位利益的《内河船员劳动合同》、《内河船舶经营管理合同》等合同形式也作了较为广泛的分析和介绍。
本书分为外贸关系、海上运输、海上保险、法律法规四编,围绕企业不同阶段所面临风险,如外贸关系合同主体、合同签订与履行风险防范,运输关系中作为托运人、承运人、收货人、提单持有人等各自风险控制,海上保险关系中作为保险关系当事人风险及防范措施等。 本书不单单在说贸易,也不单单在说运输,而是将贸易与航运等有关的问题都有机的结合到一起的一本实用型的书本,因此不是单纯的外贸丛书,也不是海商法教科书,文中内容贯以贸易主线,结合海运实践,语言通俗易懂,读者群体覆盖面较广。
全书总共24章,内容涉及我国内河航运经济发展的各个重要方面。全书重点对内河航运经济发展过程中常见的合同类型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一方面对《内河货物运输合同》、《内河船舶保险合同》、《内河船舶拖带合同》和《内河港口货物作业合同》等传统合同形式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论述,力求在系统化的基础上,对传统合同形式中的新问题、新思路作更为全面的介绍。另一方面又对金融危机后导致的《内河船舶建造合同》、《内河船舶买卖合同》以及《内河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等焦点、热点合同形式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剖析和介绍,希望能够为人们解决现实中的各类纠纷提供有效的帮助和参考。同时,我们对直接关系内河船员和内河航运单位利益的《内河船员劳动合同》、《内河船舶经营管理合同》等合同形式也作了较为广泛的分析和介绍。
《航运法治建设与海商法律研究》由郑肇芳主编,以“航运法治建设与海商法律研究”为书名及主题,涵盖了“航运法治建设论坛”及相关专题、“海商法律问题”、“法律理解与适用”、“海事仲裁研究”等多个海事法律理论和司法实践问题,汇聚了30余篇具有研究深度和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旨在尽可能地为区域航运经贸事业的发展,乃至国家航运战略的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航运法治建设与海商法律研究》由郑肇芳主编,以“航运法治建设与海商法律研究”为书名及主题,涵盖了“航运法治建设论坛”及相关专题、“海商法律问题”、“法律理解与适用”、“海事仲裁研究”等多个海事法律理论和司法实践问题,汇聚了30余篇具有研究深度和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旨在尽可能地为区域航运经贸事业的发展,乃至国家航运战略的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屈广清等专著的《海事冲突法新论》以海事冲突法为研究视角,以国际海事法律关系为研究对象,紧密结合国际国内的*理论与司法实践,重点研究了船舶物权、海事债权、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等领域存在的法律问题。 由于目前我国海事冲突法立法总体模式是专章式立法,内容集中体现在199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14章中,该章只有9条内容,且真正属于海事冲突法的只有6条。如何在这样的情况下正确理解与适用法律,维护国家、集体、公民法人的利益,《海事冲突法新论》也进行了积极的探讨,具有较强的理论意义与实际应用价值。
我国《海商法》颁布实施已近十年。过去十年,见证了我国海运事业的飞速发展、海商立法的日益丰富、海事司法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以及在这些条件冲击下海商法研究的迅速深入。 近海商法界引人注目的动态之一,是修改《海商法》的呼声。《海商法》不能解决实践中的许多困惑已是不争的事实,但法律的修改与其制定一样,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我们在修改法律以前,能不能全面一点地审视已经有的《海商法》。它的主要成功与失误是什么?它的立法技术有哪些特点,其优劣如何,修订时应避免还是采纳?它有哪些内容应包括而没包括或不该包括又包括了?实践中的哪些问题真正是立法的失误引起的,哪些是理解不正确引起的?哪些规定必须修正,哪些通过适当的解释可以解决?在这些问题得到准确回答之前,任何修改都不免显得草率和鲁莽。进一步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