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国华编著的《从金融危机读解经济法总论》是在认真了解和分析金融危机这种客观经济现象的基础上,从经济法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和基本矛盾入手,依经济法独特的发展轨迹与学术生态,介绍和比较了大量学者对经济法的理解与认识,回顾与整理了学术发展的脉络与成绩,并在此基础上反思与总结了经济法的基础理论,提出了经济法在经济现象中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及使命等一系列独到的见解。书中还系统地读解了经济法学总论,并作出了从金融危机与经济法总论关系角度对经济法学总论学术现状、正在问题与发展方向的思考。《从金融危机读解经济法总论》具有专著、研究生教材和本科生拓展阅读材料的多重属性,适合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生以及有关研究人员和实务工作者参考。
本书是冯宪芬的专著《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法保障研究》 综合应用法哲学、社会学、经济学和政治学等理论和比较法、实证分析等研究方法对经济法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的正当性、科学性进行论证,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经济法中社会公共利益的内涵、保障方式及内容等一般理论,后对经济法中社会公共利益的实体保障和程序保障制度进行了探析,指出社会公共利益的独立是经济法产生的根本原因。明确提出经济法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的基本原则是社会本位原则、经济民主原则、平衡协调原则和权责利统一原则。全面揭示了经济法中社会公共利益的特有内容是国民经济的整体安全、社会经济秩序、实质正义和社会性责任四个方面的有机结合等观点。其中关于经济法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的理论基础和主要内容的论述,富有开拓性和探索精神。 《社会公共利益
法的价值是一个历久弥新的命题,它深奥而实在,艰涩又丰富,吸引着一代又一代法律人思索和探悉。凯尔森为法律带上科学的光环,价值成为一个无法被科学地回答的难题。然而,法毕竟是存在于一定的历史之中,并与特定的社会现实相联系。它的价值也许不能被科学定义,但是,却成为纷繁的社会中寻求平衡的艺术。恰如美国学者贝勒斯指出的“许多所谓的事实问题都是价值问题”,当我们沉思现代法学的许多困境时,方才大悟:原来答案终究还要回到法学研究的初——价值研究中去寻找。从价值开始,又回到价值,法学研究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完成了一个轮回。这个轮回也是我从大学开始接触法律,到后来讲授法律、研究法律的过程。只是我的轮回是围绕着法的一个部分——经济法展开的。
作为《经济法概论》的配套学习辅导用书,《经济法概论学习辅导书》内容体系与教材保持一致,旨在帮助学生系统梳理教材内容和掌握课程的精髓。其中,“内容提要及重点、难点”部分,罗列了一章内容和所需重点掌握的知识点及难点;“同步强化练习题”部分,设计了多种题型的练习题,将一章内容的要点进行提炼,通过练习的形式达到强化的目的;“同步强化练习题参考答案及解析”部分,突出重点,提供了详细精辟的答案分析,帮助学生理解不同考题的形态,掌握解题方法,培养和增强学生学以致用的分析判断能力。本学习辅导书由金慧华、张建华担任主编。
为了落实《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提出的实施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规划的要求,我们根据中等职业学校经济法基础教学基本要求编写了本教材。本书是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专业基础课教材,也可作为财经系统在职职工培训和自学用书,同时对从事工商业的人士亦有参考价值。 “经济法基础”是一门设计面广、有一定难度的课程。由于中职生没有进行过法律专业基础理论的系统学习,该课程的总课时较少,教师授课的时间有限,学生的感性认识不足,学生要熟练地掌握这门课程也是有难度的。为了提高教学质量,我们在编写过程中,贯彻“以能力为本位”的教育思想,从学生的实际出发,难度适中,除遵循其他经济法基础知识教材的一般编写原则外,还针对中职中专教育的特点,突出了实用性,将理论知识和案例教学有机结合了起来。 在
本书论述了经济学和法学的一些基本概念和理论,回答了什么是经济学和法学、我们能从经济学和法学中学到什么等问题。
本书紧扣教材各个章节的知识点、难点、要点,相信它能很好地帮助考生掌握大纲要求内容,把握考试要点,提高应试能力。 本书内容全面,注重对大纲要求内容的掌握。重点、难点部分完全按照大纲内容的要求设置,与大纲要求保持高度一致,考生可以利用这部分内容代替大纲使用。重点突出,注重标准题型习题练习,提高应试能力。大量的习题注重对应考人员进行理论知识和实务操作技能的训练。所列练习题及模拟试题均附有参考答案和解析,方便考生自测和加深理解。 本书既可作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的考前辅导书,也可作为财经院校相关专业学生的参考用书,也可与会计工作相关培训班的培训教材配合使用。
本书主要从交易费用角度探讨经济行政法的制度结构。本书的基本立场是,在对经济行政法机制加以恰当设计的基础上,历经多方博弈而成的均衡的经济行政法制度结构,有助于*限度地弱化信息不对称,能够在有效制约行政机会主义的同时有效制约市场机会主义,从而*整合*限度节减交易费用总量与有效提升市场效率的制度目标。 本书由导论和八章构成。章主要讨论宪法如何设计产权/经济行政权结构来为产权提供有限排他的行政保护,以便*化财产的经济价值。第二章依次探讨了经济行政挑战民事诉讼、司法审查约束经济行政、经济行政的全方位扩张三个主要问题,旨在从复杂的权力结构中、尤其是从经济行政与司法的关系中厘清经济行政功能,并据此主张现代市场制度变迁的重心应从民商法转向经济行政法。第三章分别从制度结构的普在性与语境化、制度结构
《经济法》是新世纪高职高专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编的经济管理类课程规划教材之一。 为了适应新世纪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职业技术教育人才培养规格和质量的要求,贯彻*《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意见》精神,本教材在总结高职高专经济法教学改革的基础上,以必需、够用为原則,从培养和锻炼学生专业基本技能为着力点,设计和确定课程体系和教材內容。本教材具有如下特点: 1。*的法律知识。本教材十分重视前沿法律的修订,井在编写中充分体现,吸纳了截至20n年的*法律法规。如专利法、反垄断法等。 2.实用性强,內容科学合理。本教材精心选择与经济管理岗位*为密切的主要法律,极具实用性。 3.体例新颖、独特。本教材突出了 以学生为主体 的教育理念,通过任务导入、学习目标、知识拓展、案
中国是世界上重要的经济体之一,是欧盟也是德国重要的贸易伙伴之一。除此以外,中国多年来在法律领域与德国进行紧密而相互信任的合作。一年一度的德中法治国对话就是这种合作的形式之一。在这一背景之下,有必要向中国的法学学者、教师、学生、法官、行政官员和咨询人员介绍*的德国经济宪法和经济行政法。 这本著作是以已经出到第15版、翻译为多种语言的《一般经济行政法》教科书为基础撰写的教材,在德国还以CD形式出版。希望本书对中国经济宪法与经济行政法的研究有所裨益。
本书以我国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公司法、合同法、金融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在经济法理论、经济组织、经济管理、经济协作和经济纠纷解决等方面进行了比较系统而简明的阐述。既注重经济法的各种基本观点和理论,又反映了一些法律修订的重要变化,内容系统、翔实,有很强的实用性。
经济法是高等院校各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必修课。本书是为了适应高校经济法课程教学与考试的需要,并由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教师精心编写而成。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一些新经济法律、法规,同时也对一些法律、法规进行了修改和废止,这是我国经济法实践和理论研究成果的集中体现,本书在编写的过程中充分地吸收了这些*成果。 在本书的编写过程中,我们坚持以下共识: 该教材首先是一本面向经济、管理等专业讲授经济法基本原理的教科书。该书应当充分考虑非法学专业学生的特点,力求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讲授经济法的基本原理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同时要考虑以点带面,注重重要知识点的内容扩充,以增加知识的涵盖量。 该教材又是一本应用性的经济法学教科书,应注重内容的实用性与针对性。经济法律规范数量是非常多的,本教材很难做到
宋伟、王永吉主编的《经济法基础知识(第4版 )》在编写过程中,注意体现了原版教材遵循* “切实为实现培养目标服务,体现以能力为本位的新 观念、注意培养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 能力”的原则,注意体现了职业教育的教育、教学改 革精神。在课程内容安排上注意贯彻深入浅出、由易 到难的循序渐进原则;注意到教材的系统性、科学性 以及各章的相对独立性;同时也兼顾了与相关学科的 衔接和配合。 本书内容主要包括经济法基础概述、经济法律关 系、财产所有权法律制度、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内资企业法律制度、外资企业法律制度、企业破产 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市场管理法律制度、合同 法律制度、会计、审计法律制度、金融票据法律制度 、财政税收法律制度、经济仲裁与经济司法等。
本书将法律实证主义(经济分析方法)和形而上学的法律价值论,作为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基础立法的研究方法,把面向现实的实证科学的成果同面向本质的价值科学成果有机结合起来,揭示出承运人责任基础立法中目的理性与价值判断的二元基础,从而在两者关系上,提出了基于目的理性受价值约束的承运人责任基础行为规则模型,把基于效用的目的理性的构成同确保基于正义的价值实现这两方面协调起来,才能产生真正实际有效和相对符合正义的国际海上货物承运人责任基础法律体系。这对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制度的协调统一、建立公正有效的预防激励和补偿制度、促进贸易和航运发展以及对我国《海商法》修订、远洋运输与沿海运输承运人责任制度统一和立法决策等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经济法概论(第7版)》主要内容包括: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和作用、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经济法概述、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经济法的作用、经济法律关系、企业法等。本书根据新形势的需要,针对国家的政治、经济形势发展的巨大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地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和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奋斗目标。而且,近两年,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又有了新发展,或立或废或改,尤其是《民事诉讼法》有较大的修订,这对教材的修订提出了客观要求。把“求新、务实”为作宗旨。求新就是内容要新,要讲解*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纳学术领域*的研究成果,使教材跟上时代步伐;务实就是内容实用,要阐明国家经济建设中迫切需要的法律知识,传授解决实践中诸多纠
在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不能彻底摆脱环境资源和社会产品的有限性或稀缺性的限制或束缚的条件下,一个国家选择和确立一种什么样的分配制度、形成和维护一种什么样的分配关系和分配秩序,将直接决定着有限社会资源的合理流动、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直接关系着广大社会主体生存与发展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着一个国家的社会稳定、安全与进步。在经历了20余年的改革发展,社会经济生活已发生根本性变化的今日中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社会财富总量的迅速增加,并没有实现全体国民社会福祉的普遍提高,人们实际面对的却是经济总量增长下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扩大、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需要面临严重困境、地区间社会经济发展的严重不平衡等一系列的社会分配的不公平问题。作为一种物质利益关系的集中体现,分配的公平与否以及公平的实
本书对庞杂的散落在289个经济法律、法规、规章中的经济法责任条款进行全面分析,以实证的方式揭示了三大类别经济法规范在经济法责任规定方面的不同特点,归纳了经济法责任独有形式,寻找了经济法责任构成要件特点,总结出经济法主体特有的社会中间层兼具调节者与被调节者的双重性格,以及严格责任为主,过错责任为辅,过错推定责任为补充的归责原则体系,从而以无可争辩的立法客观规范事实证明了经济法责任独立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依经济法治经济是依法治国的逻辑结果。将国家调节和市场调节都纳入法治的轨道,成为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国家调节说”(又称“三三理论”)鲜明地展现了国家经济调节法律关系中调节主体、调节主体内部、被调节主体之间的权力(利)义务法律关系,为研究经济法责任提供了坚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宪法所确立的一项带有根本性的治国方略,党的十六大也进一步提出了按照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要求进行司法体制改革,以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任务。在此背景下,我国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对司法体制改革都倾注了极大的热情和关切,而审判组织改革则成为这种历史性关注的焦点:无论是作为一个整体性审判组织的法院,还是作为法院内部具体行使审判权的独任庭、合议庭,以及审判委员会,其制度构建已经成为司法体制改革中带有根本性的问题,其改革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法治国理念的实现。 在我国的法制语境中,狭义的审判组织是指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具体组织形式,包括独任庭、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而广义的审判组织则是指法院这一整体。本文的研究以广义的审判组织概念为出发点,在司法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