漆多俊主编的《经济法论丛》内容介绍:经济法学有其固有的学术品行和体系,“经济法基础理论”、“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是其不可或缺的基本内核,这三块的栏目设计不可不有。除此以外,经济法学界经常会产生一些新的交叉性很强的研究成果,这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和经济法学的强大生命力所在,故本卷还开辟了“信托法”和“公益诉讼”两个栏目。为了拓展读者的知识面,对外国经济法的立法和研究动态给予适度的关注,也是本论丛一以贯之的一大特色。
《人权视野下的经济权利研究》从人权法的角度分析了经济权利的基本内涵、产生的历史根源、兴起的表现、规范性经济权利的体系,经济权利的实现与评价,以及我国经济权利的保障。书稿总体上采用的是一种时空交汇的立体式分析方式。书稿的创新之处是对经济权利进行了独立分析。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是一个历久弥新的重要理论命题。 在深化改革开放进入新阶段的今天,重估“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的价值,对“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进行再认识,对于进一步繁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都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在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关键路口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路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经济转型的法治路》是在决策咨询课题基础上修改、完善而成,围绕服务经济、海洋经济、航运经济、邮轮经济展开法律分析,旨在为新形势下与部分现代服务业相关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提供决策参考。 《经济转型的法治路》由李小年所著。
《公共服务业反垄断豁免法律制度研究》由祁欢 所著,公共服务法与反垄断法是一对矛盾。公共服务 法与反垄断法发展的博弈过程,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 促进和相互制约,体现着各国政府对自由放任和市场 干预的平衡的不断追求。《公共服务业反垄断豁免法 律制度研究》试图通过对公共服务领域适用反垄断法 豁免制度的发展变化作系统而深入的研究,来探讨对 公共服务的全面开放和适度保护与反垄断法的原则适 用和例外限制的关系。
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加入世贸组织为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推力。作为“市场经济和法治国产物”的经济行政法与市场经济息息相关,理论上,经济行政法律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之后才逐步发展起来的。不可否认,由于法律自身的内在缺陷和特定转型时期的环境所限,我国经济行政法律制度在其演进历程中确实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此同时,“良法之治”要求经济行政法必须及时回应社会市场的需求变化。这就需要我们对当代中国经济行政法进行全面解析,调适现有理念、体制及其运行方式。因而,客观描述当代中国经济行政法的进展与不足、对问题进行因果分析,从而提出一些制度变迁意义上的改进措施,是亟待解决的课题之一。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本选题希望在经济行政法领域内作出某点探索,试图在行政法学研究
本书从高职高专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核心宗旨出发,立足于学生职业素养与理论知识的强化,服务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编者经过近几年的资料整理、资源整合推出本书。本版具有如下特点:1.严格按照*出台的《公司法》、《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相关章节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和补充,修订和删除了与时代脱节的某些提法。2.简化理论知识部分,突出案例教学、实践教学在实际授课过程中的突出地位,精心构设教学情景,引导学生以理论知识为基础,参与讨论,实现知识训练和思维能力的双重提升。3.结合当下社会经济对学生掌握、运用经济法规的新要求,与时俱进,认真设定知识目标、技能目标,突显课程教学的时代性、创新性和应用性。4.参考、借鉴国内外优秀同类教材在具体案例设置、分析方面的长处,遵循教育教学规律,适时调配案例难度、
2008年爆发的世界性金融乃至经济危机,无论是导致经济危机发生的原因,还是危机发生后各国的应对举措,都又一次让世人重新思考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这一永恒课题。市场经济的持续良好运行无疑离不开政府的作用,这是人类经济发展的经验教训,然而市场在多大范围内和程度上需要外力尤其是政府的介入和干预,政府应该如何,即以什么样的方式、按照什么样的程序来介入市场的运行机制,所有这些问题都是经济学家、法学家以及政府部门必须慎重思考和认真对待的。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这就是著名的市场规制问题。本书从政府对市场规制的角度,按照法理的逻辑设计了全书的行文结构,阐述了政府与市场的基本关系,尤其是政府进行市场规制的必要性,以及关于政 府如何规制市场的一些基本问题,包括市场规制应该遵循的法律原则、基
本书将我国古代流通经济法制分做古代流通经济思想、古代交通运输管理法制、古代粮食管理法制、古代专卖法制、古代市场管理法制和古代对外贸易管理法制六个专题,并分阶段阐述了中国历代流通经济法制的发展脉络,叙述和总结了一些涉及流通经济的重要思想成果、重要法律制度和政策,对中国古代流通经济法制进行了综合性的开拓性的研究,并得出一些中国古代国家力量和流通经济兴衰之关系的规律性的认识和结论,以期为今天法制如何促进和保护商品流通提供参考。
大规模开展对海外的直接投资,尤其是海外能源投资,对于中国企业来说仍是一个新领域。梁咏编著的《双边投资条约与中国能源投资安全》从促进中国企业开拓海外投资市场、大力发展海外能源投资的高度,对中外双边投资条约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并系统分析了我国如何建立和完善海外能源投资法律保障制度,以保障中国投资者在海外能源投资中的正当权益,捍卫中国能源安全。 《双边投资条约与中国能源投资安全》适合高等院校金融投资、商法等专业的师生作为辅助教材使用,也可作为从事海外能源投资实践的企业管理者的参考用书。
刘胜题、鲁志昆主编的《经济法》共分十二章。 经济法主要侧重于解决经济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经济问题,经济法的基础与经济学密切相关,离不开经济原理的支撑。从经济原理到法学理论再到法律制度建设是一脉相承的。世界上主要的资本主义 和社会主义 几乎在自身经济发展过程中逐渐认识到,要发展本国经济,既不能实行 放任的纯粹的自由市场经济,也不能实行 由 干预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看不见的手”即“市场之手”和“看得见的手”即“ 之手”总是互动合作地调节着经济的运行。与此相应,作为 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的经济法也成为各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本书采取静态的法律文本和动态的执法、守法、司法相结合的方式,首先概述了晚清涉外经济法律制度形成的背景、具体过程及其特点;然后从立法、执法、守法、司法四个层面集中论述外商在华商品贸易、鸦片贸易、投资、雇佣买办、在华招工、关税征收、涉外经济纠纷的解决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后归纳出晚清涉外经济法律制度鲜明的时代特点:清政府主权的不完整性,大多数国家攫取片面的无条件的惠国待遇,法律渊源多样化,而以不平等条约为主,中外商人法律地位的悬殊,限制外商法制的实效性差。
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是法治经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离不开经济法。 经济法是个宽泛的概念和体系,并在不断的发展之中。法学界对经济法的范围、内容,以及经济法与民法、商法及行政法的界限等基本理论问题还有不同的看法。作为主要供非法学专业的学员使用的教材,《新编经济法概论》(第二版)从高等院校成人教育经济类、管理类专业公共课教学需要出发,同时兼顾国家相关专业资格考试的要求,不囿于严格的法学判断,确定以下内容为本书的体系:部分是与经济法有关的法学基本原理(第1章),包括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制度(自然人、法人)和权利制度(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第二部分是市场主体的法律制度(第2章至第5章),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和外商投资
本书是《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后的互联网金融法律和监管方面成体系的教材,该书以问题意识为导向,在细致梳理互联网金融各业态的法律关系基础上,全面系统地论述了互联网金融各业态所面临的法律风险以及相应风险防范和监管问题。首先,本书从P2P网贷、众筹、第三方支付、互联网货币、金融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大数据金融、互联网金融门户等互联网金融业态着手,以从业者的视角辐射了所有这些业态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和监管,并且分析了互联网金融消费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其次,本书详尽梳理了我国已经出台的互联网金融规制制度和监管措施,结合规制漏洞分析了互联网金融各业态在迅猛发展的过程中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并就如何完善规制和监管制度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后,本书在体例上力求新颖,引用了大量真实
本书是作者在哈佛大学访问期间,基于使用了多年的讲稿精心编写而成。全书系统地概括了劳动经济学的一般原理,反映了该领域的前沿研究成果。 第2版进行了大幅的增补和完善,主要包括: ? 补充完善了部分章节和知识点,比如,增加了有关劳动生产率的内容,并与劳动力市场歧视合并,形成全新的一章(第10章);其他章节也增补了很多内容,如中国劳动经济学发展简史、劳动力市场政策(尤其是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标准工作日与加班工资的含义、老年男性劳动力参与率的新变化、美国的实际失业率等。 ? 更新或增加了有趣的小专栏和案例,比如,德国汽车工人要求减工时加工资、关于婚姻的经济学分析、 二孩政策 下的中国人口与生育率、到美国上大学的成本、男女的体重与薪酬的关系、网约车司机的收入、人工智能与失业狂潮、特朗普上任后白宫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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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经济国家》一书的作者冯辉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博士,一直致力于经济法学理论的研究,治学严谨,发表论文多篇,成果卓著。本书梳理了国家理论从“守夜国家”、“干预国家”“计划国家”终都发展为“混合国家”的脉络后,提出了“经济国家”的概念。本书论述了国家理论的演进与变迁、经济属性的嵌入与公司融合的驱动、经济国家在中国的全景与脉络、经济国家的理念与实践在中国存在的误区及其反思、经济国家、经济法与经济法治、经济国家、国际竞争与全球化等方面的内容。本书围绕“经济国家”这一理念及其实践在中国的发展进程,论证了中国经济法得以产生并勃兴的根本规律,证明经济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地位。
“行为”是法律的核心命题之一,这不仅是从“除了行为之外,法律别无客体”[1]这样的经典论断中可得出的结论,更为重要的是,只要我们稍加留意法律运作的目标指向,这一观点即可获得至为清晰的直觉支撑。作为一种社会治理模式的法治,其实现不仅需要静态的“理想图景”,更需要动态的过程性行动。“行为”理论正是对法的实施、运行等纷繁复杂的过程给予的宏观总结、描述和概括,是沟通“知”与“行”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也正是基于这样的缘由,在民法、行政法,诉讼法中,人们一般用“理论化的象征”、“辉煌成就”、“*主题”、“精髓和柱石”、“核心”、“中心点”来表达各自领域中的行为的概念及其理论。然而,在经济法学界,从一般、普遍意义上探讨“行为”理论的著述却为数寥寥,因此笔者选择了“经济法行为理论”作为研究对
本书不仅是写给法学界的经济宪法学,也是写给经济学界和公众的经济宪法学。制度经济学认为,其研究“涵盖了经济学与制度之间的双向关系,它既关心制度对经济的影响,也关心制度在经济经验影响下的发展”;其实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其共同的指向就是宪政,因此二者可以而且应当相互借鉴和相互补充。不过,毕竟“术业有专攻”,宪政经济不能代替经济宪法学研究;二者不仅在研究目标上有着根本的不同,而且在研究路径和论证方法上也存在着本质的区别。本书的论证表明,法律与经济理应而且能够实现良性的互动;“法律帝国主义”与“经济学帝国主义”只不过是狭隘的偏见而忆。
本书主要从反倾销法与实践的国际比较、博弈角度进行研究,全面介绍了倾销与反倾销的起源与发展,总结了各国反倾销的特点、发展趋势和动因,分析了各国反倾销的策略选择,解释了国际反倾销愈演愈烈的内在机理和我国少有对外反倾销申诉、应对外国对华反倾销不力的原因。全书在参阅大量国际研究文献的基础上,创新性地构建出符合我国经济利益的博弈模型,并与案例分析、统计资料、计量分析等相结合,从法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反倾销,结论可靠、观点独特。全书还以大量反倾销博弈策略为基础,提出了我国防倾销反倾销的对策,可为政府主管部门的科学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和重要参考,对维护我国经济利益具有重要的作用。此外,本书的研究方法还可以推广应用到国际经济的许多领域,如反补贴、保障措施、贸易磨擦与反报告等;还可以为反倾销的反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