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针对中职学生特点和培养目标需要,从金融业务中需要的法律知识角度出发,以学生未来企业工作的实际需要来设计和编排全书内容,有选择地将那些从事具体金融业务过程中的实体和程序法律知识作为知识重点。全书共分十章,对存贷款业务、金融担保业务、支付结算业务、证券业务、基金业务、期货和外汇业务、信托和融资租赁业务、保险业务等金融具体业务中涉及到的法律知识进行了清晰、实用的阐述。
本套丛书的宗旨是,从中国改革开放和发展现代化的市场经济的实际出发,广泛参考发达国家和地区民商事立法的成功经验和*判例学说,深入研究民商法的基本理论和实践中的重大法律问题,为中国民商事立法的现代化和民商事审判实务的科学化提供科学的法理基础,提升民商法理论水平,推出民商法理论研究人才,使中国民商法理论研究尽快赶上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水平。本文试图通过分析借鉴两大法系中行之有效的信赖保护规范模式的合理因素,为我国契约之缔结中的信赖保护问题提供一个有效的分析或解释模式。
金融衍生交易是经济学和法学共同研究的课题。用法律的语言来解释和说明经济现象,用经济的思路来判断法律的价值取向,从经济学和法学的双重角度进行研究,非常有助于对金融衍生产品的理解、掌握和运用。 本书以现代经济法理论为基础,在借鉴国内外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金融衍生交易的经济特征和法律特征人手,以银行业实务为线索,对金融衍生交易法律规制和风险管理的重要问题进行了翔实论述,并围绕金融衍生交易市场发展的制度需求,研究了相关法律规制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途径。 笔者认为,金融衍生交易法律规制包括“交易行为规制”和“市场监管”两方面内容。“交易行为规制”,是指通过国内法和国际法对市场参与者的主体资格、交易行为、违约处理等进行法律制度安排。这类法律关系具有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等“私
本书由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胡启忠、高晋康等几位学者共同完成。主要对现今中国金融领域里一些新现象、新问题进行了法律规制上的论证和探讨,如:民间金融“合会”现象、风险投资IPO退出问题,以及信托和财务报表保险法律制度等问题。于实践的指导意义重大,并探讨完善了金融法方面的理论问题。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全面提高人才的素质,我们根据法律院校制定的教学方案,对原来教材分别作了审定和重新修订。 这些教材的突出特点是应用性强。着眼于培养应用型的法律人才,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以中国现行法律为主,结合司法实践中的问题,本着理论联系实际原则,力求系统、准确地介绍法学各门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适合于法律院校的教学特点。 《金融法学》是本规划教材中的一种,可供法律院校本科教学使用,也可供电大、函授及大专教学参考。
《金融法苑(2012总第85辑)》主要内容包括:热点观察、银行法制、公司与证券法制、专论、海外金融法等几大部分。从实证角度解读独立董事的勤勉义务这篇文章的节选部分。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它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日益显示出在国民经济体系和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中心主导地位。金融活动领域已不再局限于从事商品生产和流通的企业,而是渗透到经济的各个领域。金融业是否健康、有序的发展,直接关系着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稳定。 正因为如此,为了促进金融关系的正常有序进行,保证金融事业的健康顺利发展,减少金融诈骗违法违纪犯罪的发生,国家制定了一系列以调整金融关系为对象的法律规范,即金融法。它是以国家意志规定的有关调整金融关系和金融活动的各种法律、法规、条例、规定、章程、决定、制度等法律规范的总称。一般包括银行、货币信贷、票据、信托、储蓄、证券交易、外汇管理、黄金买卖等法律关系。金融法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具有
预防与打击金融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是金融企业适应市场经济、促进金融改革的需要;是进一步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的需要;是使金融监管得以落实的必要手段。它既有利于金融行业的思想作风建设,也是制度建设的有效保障。为了使保险业的干部职业工进一步了解保险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类型与特点,增强防范与自律意识,中央金融纪工委、监察部驻金融系统监察局会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财保险公司、中国政法大学等单位共同编写了《防范保险业违法违规行为问答》。 本书是保险从业人员在职自学与岗位业务培训及普法教育的教材,在体例上采取问答形式,共归纳了79个对保险从业人员,具有指导性的问题。具体内容涉及四方面:(1)保险业常见违法违规行为的表现形式与特点;(2)处罚的程序与标
《金融法苑》系列图书秉持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宗旨,全方面、多视角地就广大读者所关心的金融法律热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就当前的法律提供更多、更新的金融法律资讯。其内容主要包括法律问题专论、热点透视、案例评析、海外金融法介绍、金融前沿问题研究、金融监管、金融刑法、财会实务与法律、保险实务与法律、银行实务与法律、证券实务与法律、融资实务与法律等。 本书为该系列图书之2010总第81辑。
法律制度移植的经济学研究在我国非常薄弱。本书拟从成本—收益角度分析信托制度的潜在收益,由此出发解释我国信托制度的移植诱因、模式和内在机制。 本书通过剖析信托的各个交易环节及其交易成本的变化情况,并将其与替代制度中的交易成本进行比较,研究表明信托制度提供了一套特定的备用规则和信托信号,从而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使得普通法下的信托制度蕴含内在效率机制,能够成为有效的财产管理制度并具有可移植性。 伴随我国近年来经济发展和财富管理市场形成的若干变化,本书通过分析影响信托制度需求和供给的相关因素,发现我国财产管理制度仍存在着制度非均衡状况。信托制度尽管具备潜在收益并已经以“私募基金”等形式自发出现,但由于社会环境不支持自发变迁,初级行动集团的创新尝试亦无法支付足够的成本,信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