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对两个条例的条文逐条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解读,供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以及其他有关机构的领导和从业人员学习和掌握两个条例时参考。
"摩西与十诫"是西方法律思想史上的经典传说,对于认识西方法律传统源流具有不可取代的意义。 《摩西与一神教》是一代宗师弗洛伊德的代表性作品之一。弗洛伊德通过对摩西传说的深入研究,得出了惊人的结论:摩西本人是一个埃及人,他传给犹太人的宗教与法律是从埃及带去的。弗洛伊德接受了摩西是在荒野里被谋杀的假说,但是他认为摩西存留在以色列人民心中,摩西的教义
《破产法信札》体例采用一封信的方式,收信主体涉及债权人、债务人、破产管理人、法官、政府官员等非具体的个人,也有身边具体的个人。全书分为初心、交流、业务、建言、普法、忆往、域外和艺文八部分,近70篇信件是一部中国破产法同行的口述史,更是一部中国破产界同行的心灵史。在这本书中,不同的作者站在各自的角度,通过信札这一载体,既分享了中国破产法从无到有的发展史,也为我们带来域外破产法领域的全新动态。
《证券法的权力分配》的主题是证券法执行中的权力分配问题,包括权力聚集、分散、演变和不同结构的权力分配对公司融资的影响。其中特别针对中国的情况,搜集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企业发行上市的数据,并结合历史资料与访谈记录等,研讨中国证券统一集中监管体制对公司融资的长期影响。
投资基金起源于英国,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是英国投资基金最为发达的阶段。今天,美国的投资基金业拥有大的资产量和最完备的管理系统,号称“基金的王国”,在全球基金中占主导地位。 作为后起之秀,中国基金市场目前正处于发展的黄金时期。高速发展一方面是中国投资市场热度的体现,一方面也得益于对外国成熟市场经验的借鉴。当然,游戏形式与游戏规则毕竟是两个概念,形式的多样并不代表规则的完善,因此,这种学习和借鉴将一直继续,毕竟中国的基金之路还很长。 基于此,本书对中、美、英三国基金市场现状、立法内容、立法特点分别进行介绍,在此基础上对重要法律、案例进行解读,并通过比较分析帮助中国读者掌握美国和英国成熟市场的立法和实务经验,同时也为外国读者了解中国基金市场现状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平台和基础。
主要内容为全面评估和健全完善我国的信息披露制度,本书从基础理论、制度框架和具体制度等层面予以系统分析。所依据的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的修订时间截至2018年。基础理论的探讨试图回答信息披露制度为何必须以投资者为导向,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等问题;制度框架的探讨,试图建立一个信息披露制度的宏观分析思路;具体制度的探讨,则首先从探究强制性和自愿性信息披露制度的修订完善开始。其次为保证信息披露的顺利实施,探讨了信息披露监管权配置和民事权利救济的新途径等问题。
本书试图借助于比较的方法、法的经济分析方法、个案研究方法,重构公司股东出资形式之立法理念,并以此为基点,展开对股东出资形式法律制度的研究。在将公司立法理念与股东出资形式法律制度两者相互依托,有所穿插、有所侧得的论证中,本书检讨了公司的信用基础、重塑了公司的立法理念,并以此为纲,作出股东出资形式法律制度的立法设计,在制度的安排上渗透着革新的公司立法理念,并隐含了对我们是否需要立法、需要立什么样的法、为何需要立这样的法等基本问题的阐释。 资产与资本曾被长期混淆使用,就法律层面而言,它们是内涵与外延不同的概念。法定资本制、资本三原则、股东有限责任过多地赋予了公司注册资本债权担保的功能,注册资本制度也是这一臆想和虚构的产物。为此,立法规定了较为严苛的股东出资形式。 本书剖析了净资
本书从比较法的角度探讨了英美国家的信托制度在我国的法律、社会及文化环境下应该有的生命力。本书不仅从理论上探讨信托法的原理,更从实务角度分析了信托的运作以及可能产生的纠纷及其解决办法,既介绍了英美国家的案例,也分析了我国现有的有关信托纠纷的案例,尤其提供了信托文件的文本,并详细分析其重要条款,给信托司法介入提供了便利。本书另一个重要特点是通过生活中的实例分析了民事信托在我国民众生活中的重要性、必要性、可操作性及其可能实施的广阔空间,鲜明地提出和反复论证了民事信托就是商事信托的基础、商事信托的原则大都是从民事信托原则发展起来的观点。还对我国《信托法》进行逐条点评,然后提出修改、补充和完善的若干建设性意见。全书稿资料来源丰富,既有国外原版著作和判例,也包括国内专著与论文,还包括国
2006年10月,中国证监会在“查审分离”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借鉴成熟市场经济国家“行政法官”制度,率先在行政机关内部设立专门的行政处罚委员会从事案件审理工作。 为及时总结案件审理经验和审理过程中遇到的普遍、共性问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近期组织人员对一批精选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撰写了案例分析述评,并汇集成《证券行政处罚案例判解》(第1辑)。《证券行政处罚案例判解》(第1辑)以证券市场操纵、内幕交易、信息披露违法等案件类型作划分,以案情介绍、焦点问题、关联条文、问题解析与处理结果四个部分作为每个案例述评的基本结构,主要汇编了新体制下中国证监会查处的一批典型案例的分析述评,全书共35万字。其中,案情介绍与处理结果是对案情的简单介绍,帮助读者掌握案件的基本事实与处理结果;关联条
本书以物权分析为视角,以有限合伙基金的筹集资本、管理资本、投资、资本退出、资本运营的法律调整为主线,以理论分析和阐述为内容,以具体的法律制度建议和配套制度措施的建议为要点,以意义和价值的阐发为结论,并在我国社会历史文化大转型的时代背景下展开比较全面而深入的论证。 读者对象:法学院校师生、法学研究人员以及从事私募基金实务的人员。
这是一部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的重要法律,对于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该书从立法本意对法律条文进行了农条解释,不仅包括了立法的背景,也包抱了如何适用,同时该书还附录了与证券投资基金相关的法律文件及有关资料。
重新认识和构建我国的适当性制度,一是明晰适当性制度的适用范围:投资者对证券公司产生专业信赖且双方当事人存在实质不对等的领域。二是确立信赖保护理论作为我国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理论基础。三是明确投资者适当性的定位:是证券商的一项义务,而不是权利:是对投资者的分类保护,而不是合格投资者制度;是一项证券监督管理制度,而不是对投资者的管理制度。从根本上说,投资者适当性是在证券销售、推荐领域平衡投资者与证券商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一项投资者保护制度。
安德烈·科斯徒工兰尼是德国负盛名的投资大师,被誉为“二十世纪的股票见证人”、“本世纪金融成功的投资者之一”。他在德国投资界的地位,犹如美国的沃伦·巴菲特。他的成功,被视为欧洲为以威的象征。安德烈·科斯托兰尼是德国股市的无冕。德国的投资人,专家及媒体记者,经常以他对股市的意见为依据,决定自己的行动方向,或发表分析文章。在这里,我们以人称的叙述方式让安德·科斯托兰尼先生回顾他八十年的股市人生。请读者聆听这位一生富裕、优雅、从容的老先生教给你如何在纷繁多变的金钱游戏中稳操胜券的诀窍!
房立棠、郭芳晋主编的《证券律师实务》全面介绍了企业境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首发上市流程以及首发上市阶段律师的主要工作,重点讲解了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的注意事项及疑难问题,细致阐述了上市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的核心内容,最后对新三板挂牌上市以及中国企业境外上市的法律规定及实务操作进行了解读与诠释。《证券律师实务》以企业上市过程中律师的主要工作为主题,荟萃50多个企业上市案例,融合企业上市法律知识与操作实务,是证券律师执业的书、工具书和操作指南,堪称集上市法律知识、文书范本、典型案例、操作实务于一书的上乘之作。
投资基金起源于英国,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是英国投资基金最为发达的阶段。今天,美国的投资基金业拥有大的资产量和最完备的管理系统,号称“基金的王国”,在全球基金中占主导地位。 作为后起之秀,中国基金市场目前正处于发展的黄金时期。高速发展一方面是中国投资市场热度的体现,一方面也得益于对外国成熟市场经验的借鉴。当然,游戏形式与游戏规则毕竟是两个概念,形式的多样并不代表规则的完善,因此,这种学习和借鉴将一直继续,毕竟中国的基金之路还很长。 基于此,本书对中、美、英三国基金市场现状、立法内容、立法特点分别进行介绍,在此基础上对重要法律、案例进行解读,并通过比较分析帮助中国读者掌握美国和英国成熟市场的立法和实务经验,同时也为外国读者了解中国基金市场现状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平台和基础。
《证券上市监管法律制度国际比较研究》通过对证券发行上市监管制度的深入研究,梳理基本理论,比较各国实践,探讨现实问题,并展望监管制度完善与发展,尤其是为改革并完善我国证券上市监管制度,实现整个证券监管体系的有效运作、减少整个证券市场的、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建议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