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不仅从经济学和法学视角分析了资产证券化的经济本质、风险特征及其法律关系构造原理,也分析了资产证券化与金融危机的关系,并对金融危机背景下资产证券化的功能定位进行了反思。
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政府*市场呈现出跨越式的发展,在宏观调控、资金配置、价格形成和风险管理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正在成为社会融资体系中的重要支柱。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政府*相关法律存在着滞后、零散、缺乏协调等问题。向东著的《中国政府*法律制度研究/决策参考》通过全面比较和分析国际证券市场,特别是发达国家政府*的立法与监管模式,借鉴和吸收国际*市场的成功经验,从中央政府*法律制度、地方政府*法律制度、国际主权*法律制度三个层面着手进行分析和阐述,提出了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立法的构想。
《新基金法学习辅导读本》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参与《新基金法学习辅导读本》编写的同志具有较为丰富的基金监管工作经验,并且全程参与了基金法的修订工作。编写者大量参考立法文献和资料,结合实践做法和监管要求,对修订内容、背景情况、修改理由、争议焦点,以及具体理解和适用加以全面介绍和深度剖析,力争准确地反映立法原意、展现立法原味。 二是以专题的形式阐释新修订的相关基金法律制度,尽可能展示法律修订的系统性。《新基金法学习辅导读本》没有对新基金法的每个条款逐条进行解释,而是立足于对历史脉络、逻辑联系和总体安排进行深入分析。从编写体例来看,《新基金法学习辅导读本》针对基金法修订涉及的几个重点、热点问题分别进行了阐释和分析:首先全面介绍新基金法修订的背景、原则和重要意义,随后重点
《 解读》是市场经济新法解读丛书的第三本,也是我们的第三次尝试。这部将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是中国特色的蓝天法,是资本市场发展的根本大法。证券法的修订就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缺陷对症下药,立足于资本市场的长远发展,必将为我国证券市场奠定良好的发展基础。相对于1999年的证券法而言,这部市场经济新法律,新意扑面,是资本市场的长期利好。因此,我们相信,我们的选择,不仅只是尽了一点我们的心愿,更愿读者能有意外的惊喜和收获。
期货期权市场的法律问题,是一个相对专业的学术领域。期货期权市场的法制建设既需要总结市场经验,也需要吸收学术界的理论研究成果。《期货期权市场法律制度研究》作者有来自高校及研究机构的科研人员,还有来自期货监管机构及交易所的专家,是学术界与实务界在这个领域努力深耕的共同成果。《期货期权市场法律制度研究》在阐释期货期权市场基本概念、交易结构和法律调整的基础上,对期货期权市场上市制度、交易制度、结算与交割制度、违法行为制度、主体制度、对外开放制度等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尤其就其中具有现实意义的重点难点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探讨,不仅提出了一些创新性的观点,更提出了一系列合理可行的建议。对期货期权市场的交易实践,以及期货期权市场的立法和监管都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就我国目前处于经济结构转型的特定时期来说,在企业的帮助下,进行实际业务的模拟实习,从中传授工作经验,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就显得更实际一些,使得学生在短期内就可以经历在实际中往往要持续很久的一项业务的全程。可以突破单一企业在业务范围方面的限制,可以为实习生们提供各种行业、各种职业、各种业务的模拟培训,大大拓宽学生们对于实践的视野,因而增强他们的实践能力。模拟实习可以专门设计那些刚刚起步的、但符合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的业务培训,从而储备一些符合发展需要的人才。 我们的讲授方式除了给学生们讲授业务流程、问题解决技巧之外,还用图片化的原始文件直接地指导他们如何处理这些文件:如何阅读、如何管理、如何发现问题和起草。这种培训方法使得学生们几乎是身临业务其境,直观地感受不同的法律业务。
本书以证券市场监管执法的前沿问题研究为视角,围绕资本市场的法制与合规问题,研究内容十分丰富:既有证券执法绩效的整体评估,也有针对内幕交易、市场操纵、大股东违规、上市公司再犯等重点违法问题的关注;既有应对资本市场的创新和开放潮的监管前瞻问题研究,也有关于证券行政处罚执行的后端执法症结的剖析,还覆盖了国际金融危机后监管执法的新变化及对中国实践的启示。这些问题的研究,对于资本市场法治的提升、执法者把握违法行为的发展变化方向与规律、市场参与者的合法合规运作等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证券法苑》是上海证券交易研究所主办、面向国内外公开连续出版的法学学术集刊。《证券法苑》致力于繁荣资本市场法治研究、弘扬资本市场法治理念,推动资本市场法治建设,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证券法苑》设置理论前沿、专题研究、名家论坛、热点追踪、制度研究、市场监管、域外法制、法学随笔、案例评析等栏目。
鉴于金融压抑与管制的普遍存在,在中国,风生水起的私募融资在过去十年里一直游走于事实与规范之间。法律作为一项制度安排,必须回应来自社会和市场的“呼唤”。就私募证券而言,则需在融资需求、市场效率和投资者保护之间找寻均衡点。本书是国内首次从制度背景、发行、转售、法律责任等方面对中国私募证券法律规制进行的系统性研究。
本书在对境内外市场司法介入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的立场和政策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翻译汇总了美国、香港等成熟市场发展中司法介入交易所自律管理所形成的近二十起典型案例的司法判决书,并逐案评析了我国法院介入交易所自律管理中的十余件有代表性的诉讼,对完善我国的司法介入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本书理性地分析了信贷资产证券化在我国重启后出现的种种矛盾,如金融隐私权保护与证券信息披露的对立、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之间的博弈、信贷资产证券化中争端解决方式的多样与统一,等等。研究这些矛盾关系的博弈与动态平衡,抓住现实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探寻整合冲突的法律制度安排,是本书的主要内容与鲜明特色。独特的研究视角使本书在同类研究中独树一帜,具有理论的创新价值和实践的指导意义。
本书收集和整理与我国《证券法》每个法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判例等,以注释的方式逐一解释法条。本书不仅适合法学院学生在学习证券法时作为参考书、在复习准备参加司法考试的辅导书,而且也适合从事实务工作的法官、律师以及公司法务人员在处理证券法相关问题时作为法条检索书。
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纠纷案件越来越多,而且社会影响巨大,例如,东方电子、银广夏、佛山电子等很多投资者的诉讼,诉讼标的可达几亿元,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证券虚假陈述民事案件裁判规则研究》梳理了这一类案件近二十年的发展状况,通过大量的统计资料总结出案件的特点、焦点问题、立法困境和完善路径。从理论到实务,包括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概况、责任主体与归责原则、信息披露的重大性标准、因果关系、重要期日的确定及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上市公司此类案件的风险及防控、投资者此类案件的应对等。 全面总结此类案件,对法官办案、律师诉讼、投资者保障自身权益而言都大有裨益。 本书立足我国证券市场实际,同时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处置方式,具有理论性、实用性和前沿性。
本书由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法条和注释构成。 正文是该法的法条。重点是注释,即关联法规,这些法规涵盖了该领域全部重要的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指导性案例、法院批复等。 本书编写体例: 正文为每部法律的法条。 脚注为注释每个条款的文件。注释文件主要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及两高工作文件、部门规章及部门规范性文件。 每个脚注中注释文件的编排顺序如下: (1)总体顺序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及两高工作文件、部门规章及部门规范性文件排列。 (2)在每一类相同性质的文件中,按照发布的时间顺序,从老到新排列。但是在排列时,考虑与所释条款的相关性、对条款解释的全面性等因素,按照重要在先的原则排列。 (3)用
本书对两个条例的条文逐条进行了全面、权威、深入的解读,供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以及其他有关机构的领导和从业人员学习和掌握两个条例时参考。
《证券法苑》以下几点: 一是要办出水平。《证券法苑》作为交易所主办的法学理论集刊,要认真学习借鉴中国证监会《证券法制通讯》、《证券法制参考》及其他法学类期刊、集刊的成功经验,引领对资本市场各种法律问题的思考,跟踪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动态,探索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规律,总结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实践,致力于提升资本市场法治研究的水平,逐步将《证券法苑》打造成为我国资本市场法治研究的知名品牌。 二是要办出特色。《证券法苑》要坚持实践性与学术性并重、现实性和前瞻性兼顾,紧紧围绕我国资本市场的改革发展,以开放的心态、开阔的眼界和敏锐的视角、敏捷的思维,集中研究资本市场立法、监管执法和司法等法治活动,深入剖析资本市场法律制度和法律关系,积极探讨资本市场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
本书选取实践中股权转让协议的成立要件、股权变动的效力、优先购买权、国有股权转让等股权转让中的热点、前沿问题,在公司诉讼程序与实体规则两个层面上,从研究司法规则入手,结合具体的案件,探讨规则的完善,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
本书以股权投资全流程为主线,依次深入分析了股权设计、股权转让和收购、股东权利与公司治理、股权激励、个体企业权益及份额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环节的风险易发和易混淆的共50个法律精要问题。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①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的效力比较 ②公司章程的个性化设计空间 ③信托视角下同股不同权之股权转让及其法律后果 ④股东协议退股的可行性及路径研究 ⑤股权转让中浮出之债的处理技巧 ⑥亏损情形下债转股的操作模式 ⑦股东查账权与核帐权之比较 ⑧上市公司反收购的章程条款的解析与运用 ⑨PE优先权与中国法律土壤的适应性 ⑩资管计划的法律属性及其影响
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此次《证券法》修订工作历时近三年,涉及1998年《证券法》40%的条款。新《证券法》共12章240条,在98年《证券法》214条的基础上,新增53条(其中包括从公司法中并入的8条),删除27条,更多条款则作了文字修改。中国证监会主席对此次修订新《证券法》的意义作出了深刻的阐述:“证券法的修订,系统总结了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的实践,拓宽了证券市场创新的法律空间,为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提供了坚实基础。” 为更好的理解、实施新《证券法》,我们拟对照新证券法各个章节,对新《证券法》的修订内容作书面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