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研究领域都不是什么私人园地,研究者能够形成并想要表达的真正意思实际上乃是公意。研究者表达通过研究而形成的意思,实际上只是把略显凌乱和模糊低沉的社会公意声音加以整理和放大并传输出去而已。但为了确保这种表达的真理性,表达者必须确信自己所传达的确实是公意的声音。法学是人的生存样式,从事法学就是以追寻法学真理的样式去生活,而人的生存是极其复杂的事情,其真理必然受各种各样因素的遮蔽。如果说自然科学的真理是要去揭示,则法学的真理则是要去说明。说明之为说明,必含有说服的意味。人们往往容易接受自然科学的真理,然而当一个法学理论认识摆在人们面前时,对其真理性的考量就不会是简单的,争论在所难免。所以,在法学园地中进行劳作,就特别需要追求真理、献身于真理的精神。真理乃是某种神圣的东西,所以人
本书从我国政治、经济和法律的实践出发,综合运用法学与经济学的原理和方法,并综合运用不同部门法(如国内环境资源法与国外环境资源法、国内民商法与国内经济法、国内实体法与国内程序法)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在对环境资源法的基本理论和实践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以环境资源法的基本经济学和法律规律为依据,对我国环境资源法的基本理论和实践的创新问题进行综合研究,从而提出我国环境资源法创新的基本思路、方法和途径。 作者力图建立本专著“一、二、三理论”框架,即:“一个主题内容(当前我国环境资源法的创新)的两个方面(理论与实践)和三个语境下(法学语境与经济学语境、法理学与部门法语境、国内法学语境与国际法学语境)我国环境资源法的创新体系。”
本书将重点选择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基础知识、农村环境污染损害救济、农村水污染、农村大气污染、农村固体废物污染、农村土壤污染及化肥农药污染、农村生态资源保护等与农民生活、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密切相关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法律问题,力求用简明的语言作出较为系统和全面的解释与说明,希望能帮助广大农民朋友了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知识,认识农村环境保护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树立依法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法律观念,推动现代农业建设和农业的持续发展,保障自身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权益,提供有益的支持与参考。
该书围绕环境法基础、环境法体 系及其部门法地位、环境法的理论基础、国家环境管理及其监督、环境法基本原则、环境法基本制度、环境保护法律调整、环境法律责任、国际环境法基础理论、WTO与中国环境法等主题对环境法的基本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和的研究。 该书结合国内外环境法学和主流法学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如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探讨:环境法的基本原则不能等同于环境法的目的价值;环境法不仅调整人与人关于环境的关系,还调整人与环境的关系;环境法的法理基础在于环境权的确认、运行、缺损和救济;环境法律责任的实质是环境法权的缺损和缺损了的环境法权的法律救济等。该书对于促进主流法学与环境法学的衔接和协调,对于促进西方现代环境法学观点与中国传统环境法学观点的沟通和相互借鉴,具有积极的意义。 总之,该书体
本书是在作者博士论文《环境法目的论》的基础上修改完成的,通过绪论、环境立法目的演变的历史考察、运用传统法方法保护环境的不合理性、环境保护的基本理念、环境立法的目标、从环境立法目标的转变看全球环境法的趋同化以及结论等七个部分,对环境立法目的的形成及其价值理念的基础等问题展开了客观、详细的分析讨论和系统、全面的论述。 本书认为,环境法的目的是立法者依靠制定环境法而欲实现的一种基本价值,它的立法指导思想和价值需求是实现衡平世代间的人类利益、保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保护人类与自然物所固有的权利及其利益。它是人类社会以法的形式确定人类与环境及其与生态系统相互关系的基本思想和价值观念的出发点。 各国在国内环境立法中以“生态利益中心主义”为理念,按照国家利益符合全球利益的原则,
本书以图解的方式介绍和阐释2014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突出了法律解读的生动性以及传播的有效性,试图直观再现《环境保护法》的全部内涵,以帮助广大企业事业单位从业人员更深入、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新《环境保护法》的主要精神与具体内容,更好地开展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本书密切关注国际石油合作中的法律问题,从法律基础入手,分析了石油法规在国际石油合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回顾了国际石油合作的发展历程,论述了国际石油合作的法理基础,介绍了国际石油立法情况和国际石油合作的法律模式以及国际石油合作与捕鱼和航行间的法律协调、国际石油合作的环境保护制度;阐明了中国国际石油合作的立场、原则、方法以及主要石油法规和石油合同;对中国国际石油合作的法制环境、石油安全、合作纠纷的法律解决等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较好的应用价值。 本书既可以作为石油院校相关专业的教材,也可以作为培训对外合作人员的主要参考用书和石油企事业干部、职工普法教育的知识读本。
本书收录了山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议的学术论文30余篇,内容围绕会议的彰题“山东省可持续发展未来十年展望”、“海岸带管理中的法律问题”以及环境保护的其他热点问题展开了讨论和交流。 山东大学法学院张式军副教授等在《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研究》一文中,通过对生态补偿的发展过程的考察,对建立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的现实必要性和实施可行性的分析,提出了构建我国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的建议。联系与会者讨论的荣成天鹅湖生态环境保护,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是:谁是天鹅湖保护的受益人?谁应为这个地区为保护天鹅付出代价的人提供补偿?事实上很难找到一个补偿主体和被补偿的主体。如果说受益者是整个人类,那么整个人类如何对荣成补偿?实施这种补偿的理论依据又是什么?这样的疑问引出的答案可能是:民事意义上的补偿理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释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释义丛书》之一,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编辑的。该套丛书由一系列法律释义组成。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和部分参与立法的同志编著。该丛书坚持以准确地反映立法宗旨和法律条款内容为基本要求,在每部法律释义中努力做到观点的权威性和内容解释的准确性。 我们相信,该套丛书的陆续出版,将会给广大读者进一步学好法律提供有益的帮助。
本书共分十一章,从生态法的伦理学基础、传统发展观向可持续发展观的变革、消费方式和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生态问题以及生态立法的演变等方面论述了生态时代法律的发展趋势。作者提出了生态法的基本理论构想,指出用“生态法”替代“环境保护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生态法”的概念涵盖了环境保护法、自然资源法、国土整治法等内容,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本书界定了生态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保护对象、基本特征、地位及其法律体系,从学理上阐述了生态法的基本原则,即种际正义原则、代际公平原则、生态优先原则、预防为主原则、合理开发利用原则、污染者付费原则、公众参与原则。在此基础上,作者不仅论述了生态规划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制度、经济调控制度、自然资源权属制度、自然资源恢复制度、生态补偿制度七项生态法
本书结合大量相关的国际条约、公约、规则等法律文件,主要从国家责任、国际赔偿责任、民事责任三方面介绍跨界环境损害责任,层次明晰、体系完备,对想了解该领域的读者而言能起到很好的引导作用;而且书后还附录有部分书中涉及的重要国际法律文件,方便读者查阅和作进一步了解。
1、权威文本 书中收录的法律文件均为经过清理修改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标准文本,修改的条款均按照修改决定进行了相应的修改,是精心打造的确保法律统一与准确适用的*文本。 2、专业解读 由国务院法制办等立法及司法机关专业人士负责对法条、专业术语以及司法难题进行权威解答,帮助读者把握立法精神,理解条文含义。 3、简约实用 每个分册都撰写有适用导引,重点提示立法动态及适用重点、难点;应用部分可依据目录予以查询;配套相关规定,便于读者查找适用。 同时,第四版还在第三版基础上结合*的立法与司法实践对法律做了更为实用的解答,并根据读者的要求在 应用 部分增加*人民法院公布的指导案例裁判要旨,使内容更加充实和完整。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法律问题是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问题。本丛书策划的宗旨是贴近农民,贴近生活,解决问题,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提高农民法律意识,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绵薄之力。 本丛书在四川省新闻出版局组织的首届“农民读书节”活动中被评为“四川农民喜欢的100本优秀图书”之一,本册为农村办矿法律指导分册。
本书指出,所有适用于环境保护的方法终都建立在财产权的基础上。如果缺乏某种财产权制度,资源退化和环境污染将不可避免。因此,环境保护中的选择并非是否要适用基于财产权的方法,而是在各种各样不同的情形下适用哪种基于财产权的方法。 本书评估了基于公共财产权的方法、基于共有财产权的方法以及基于私人财产权的方法在环境保护中的效用,发现它们都是有用的,同时也都存在着局限。每一种方法都有它的优势和缺陷,在不同的生态、制度、技术以及文化条件下,这些优势或缺陷可能会*化或者小化。没有任何一种财产权体制可以被证实在所有的情况下,考虑到政策的各个层面时都优于其他所有的财产权体制。通过案例分析和经验研究,本书认为,污染与财产权之间的关联,终取决于在某个特定的时间和地点起支配作用的经济、制度、技术以及生
本书以我国环境法为基础,以伦理学为分析视角,以环境法的运行环节为依托,对我国环境法进行了伦理角度的深入思考,建构了环境法在伦理学层面的理论支撑。同时在可持续发展理念、尊重生态规律理念和正义理念的指导下,重点分析了环境立法、环境执法和环境守法中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将伦理理念与法的运行环节紧密结合,并针对诸多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分析。 本书可供环境保护、资源管理相关领域的决策者、立法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及高等院校生态伦理学专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及相关资源管理专业等方面的师生和研究人员参考。
本书主要从社会学的视角探讨了水资源保护中的一些理论问题。 在分析水资源的流动性、共有性、稀缺性和脆弱性等特征的基础上,本书提出集体行动、再分配的水利体制可能是导致或加剧水资源问题恶化的原因,要实现对水资源的有效保护,工程导向的水利政策是不够的,还需要从产权制度、市场、信息、组织、规则和政府等几个方面完善水资源利用和保护机制。
首先,本书从比较法的视角对环境、环境问题、环境犯罪等基础性概念进行了分析,并介绍了我国环境犯罪立法的发展历程。其次,本书从国际法的视野探讨了国际环境犯罪的概念,对国际环境犯罪的立法实践进行了回顾,并分析和探讨了一些典型的有关国际环境犯罪的国际法文件。再次,本书从实然的层面探讨了几种常见的环境犯罪的概念、犯罪构成以及我国关于上述环境犯罪立法的现状,并从比较法的视角研讨了一些代表性国家和地区关于上述环境犯罪的立法。后,本书分析了我国环境犯罪立法的缺陷,并提出了完善我国环境犯罪立法的建议。 读者对象:环境法与刑法专业师生、研究人员,相关司法人员及律师。
本书是二十一世纪法学丛书中的《中国环境法原理》分册。全书共分六章,其内容包括环境法的理论基础、中国环境法总论、中国环境污染防治法等等,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中国环境法的原理。 本书内容全面,条理清晰,结构严谨,具有较高的科学性、系统性、理论性及学术性,可供相关人士参阅。
本书是 民族法理论探索丛书 之一,全书共分7个章节,对民族自治地方资源法制作了深入的探讨和研究,具体内容包括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森林资源法制研究、少数民族自治地方野生动植物资源法制研究、民族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研究、民族自治地方冰川及水资源法制研究、民族自治地方草原资源法制研究等。该书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我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由于现实的经济发展水平、政治体制、产业结构,以及各自所面临不同环境问题,其环境发的发展水平存在相对差异。本书分别对他们的环境法体系做了介绍比较。总体来说,我国台湾地区环境“法律”体系趋成熟、其次是大陆和香港地区,再次是澳门特区。我国台湾地区、大陆和香港特区的环境法律体系基本建成,澳门特区现行的环境法律体系仍在建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