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证据规则适用》归纳了大量的证据运用方面的技巧和方法,如:如何确定证明对象,收集证据的技巧与方法,如何进行举证、质证和认证,如何判断证据的证明标准等。同时,围绕日常生活中适用证据规则经常遇到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通过遴选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对司法实践中的证据理论和实务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并对证据运用的前沿理论作了详细的介绍,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建议;为实现证据收集、审查、运用行为的有序化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等。
随着我国律师制度的恢复与发展,律师业务范围越来越宽,社会作用越来越大,社会地位越来越高。律师,早已不仅仅是“打官司”的代理人,更在国际法律服务市场、国家法治建设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首都律师行业已步入一个规范化长足发展阶段,同时不断创新和突破,全国同行业发展。由北京市律师协会主编的《北京律师业务指导丛书》一共有十二卷。《刑事辩护疑难问题与典型案例》是其中的一本。通过本套丛书,在律师业务的众多领域,汇集了北京律师的业务成果,总结了北京律师的执业经验,反应了北京律师的专业钻研,体现了北京律师的职业精神。
本书以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为主要内容,并将司法解释按照新《民事诉讼法》的体例重新整编、将旧民事诉讼法作为资料附录,便于读者参考查阅,并收录院发布的民事诉讼相关指导案例和典型案例,内容丰富实用,是一本全面覆盖民事诉讼领域的法规工具书。 海报:
本书的部分是有关证据的常识和基本证明的解说,介绍了证据的概念及形式、证明的对象与标准和民事诉讼上的证据与证明规则,让您对民事诉讼证据有一个系统的认识。 第二部分参照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收集了丰富的案例,结合我国现行法律,对证据制度进行了举例式的讲解,将使您获得更加生动与形象的知识。 第三部分是与证据有关的法律文书和法律条文,让您轻轻松松掌握各种诉讼证据文书格式。
本书基于我国正在进行的建立现代诉讼,审判改革这一历史背景,从基本的证据理念、证据制度和程序操作出发,结合人民法院最近出台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把立案、庭前证据和证据调查,与审判庭进行的质证、审查判断证据活动区别开来,并进行了科学的分析和归纳。 本书的主要内容为:民事诉讼证据的常见术语解析、民事淮责任分配、审查起诉阶段的证据、审前准备程序阶段的证据、法庭审理阶段的证据和证据的审查判断等。 本书通俗易懂,内容丰富,体例合理,是法官、律师、法学研究人员以及政法院校师生的参考书。
本书是一本系统研究民事证据制度的著作,主要内容包括民事证据的基本概述、证明对象、自认规则、推定规则、证明标准、证明责任及其分配规则、举证时限制度、证据交换制度、证据判断原则以及各种证据形式及其审查判断规则。本书立足我国的民事证据理论与实务,结合国外的有关证据理论和证据制度,运用历史研究、比较研究等方法,深入地分析了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发展轨迹和实际动作状况,对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构建作了详尽的论述,并对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本书适合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法学研究、学习的教师和学生以及司法实务部门的工作人员阅读,也适用于对民事诉讼法感兴趣的一般读者。
决定型的纠纷解决的典型是以对抗性辩论为基础的审判;合意型的纠纷解决的典型是以协商性交涉为基础的调解。棚濑认为审判程序和调解程序应当加以区别,但两者之间也存在着相辅相成的流动性关系。 处理纠纷过程中当事人与法官、律师的关系,放在更广阔的社会背景下来考察,反映了法律秩序中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一般来说,在现代化过程中,个人观念和国家观念会同时得到加强,从而形成政治和法制上的紧张。在日本法制现代化的长期实践中,被变革的对象实际上是民众的行为方式,而不是国家的结构;这种事实一直得到大多数学家的默认。 如果行政权力的膨胀是现代社会不可避免的宿命,那么为了取得社会的平衡,一方面必须让政治充分反映民众的意愿,另一方面在法的体系中应该限度地尊重个人的主体性,使他们能够与过分膨胀的行政权力
民事纠纷的多元化解决,传统研究着力于以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ADR)为主线的描述。但是,忽视对诉讼纠纷解决和ADR协同运作的考察。本书试图对民事纠纷解决机制做一个横跨诉讼和ADR的二元考察,通过法律经济分析方法和实证调研等研究方法的交叉运用,探讨诉讼和ADR互为依存却又彼此交力的互动关系,从而讨论针对类型化纠纷解决技术的优化机制,探知民事纠纷化解可能的全新视域。
本书作者在研究刑事证据规则基本理论、内在结构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刑事证据规则的系统化立法建议。作者认为,现代证据规则是对自由心证与证据裁判主义衡平的结果。刑事证据规则的基本框架是以确保证据可靠性的证据能力规则为中心展开,分为证据运用基础规则、证据能力规则、证据程序规则三部分。作为中心的证据能力规则又进一步分为基础与基本两部分,并以基本规则为核心,而该基本规则形成的内在逻辑是把口头证言作为证据可信性基础展开。此外,作者还探讨了单个证据规则的内在构成,主要特色是对证明标准在待证事实上的层次性、举证责任转移的内在机理和程序化进行了初步探索,对证据开示的程序进行了设计,对意见证据规则之鉴定规则的专门性界限进行了分析,对非法实物证据的运用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本书以犯罪控制作为视角,研究宏观的刑事诉讼问题。也就是从犯罪学的语境出发使用犯罪控制一词,并用以观照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启动、侦查、起诉、审判等各种程序问题及其发展趋势。“度”是控制一词的基本内涵,作者认为,犯罪控制既是刑事诉讼中惩罚犯罪的“度”,也是刑事诉讼中人权保障的“度”。就国家启动刑事诉讼而言,惩罚犯罪是其最原始、最基本的功能,而人权保障是保证刑事诉讼不偏离既定方向的有力手段,惩罚犯罪与人权保障必须统一在犯罪控制的“力度”范围之内。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精心组织、编写本书的目的是为了总结经验,加强交流,指导实践,提高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和保险人诉讼实务能力与水平,同时也为监管人员、从业人员、司法人员、大专院校师生以及有关人士工作和学习提供参考。 本书共收录保险诉讼典型案例60个,其中人身保险诉讼典型案例27个,财产保险诉讼典型案例33个,每个案例由案情、裁决和评析组成,并结合《保险法》作了深入解读。本书案例具有客观性、代表性、指导性和理论性的特点。 本书将为提高人民的保险意识和法律意识发挥积极作用。
今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1998年全国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会议精神,效果明显。这次中央纪委案件审理至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的“审理室主任谈审理”证文活劝就是落实会议精神的措施之一,目的在于充分发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室主任的积极性和能动性,研究新形势下案件审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加强案件审理工作的业务建设,提高审理干部队伍素质和处理违纪违法案件的质量。 案件审理工作上纪检监察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查处违纪案件的必经程序,是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正确执行党纪、政纪,有效地保证案件质量的客观要求。案件审理工作不仅要贯彻从严治党、治政的方针,正确执行纪律,严肃处理违纪违法人员,还要保障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新形势下,案件审
本书内容包括:(1)有关执行工作的法律、法规;(2)有关执行工作的司法解释;(3)人民法院有关执行案件的批复、答复、函;(4)有关执行工作的精神、政策、规范性文件等;(5)近年来作者负责或参与起草的本辖区内适用的执行制度、执行工作规则、执行方式方法的改革模式(仅供参考);(6)各类执行法律文书样式、各类执行工作表格样式(因目前法院尚无统一样式,仅由作者根据工作实际创设,仅供参考)。本书“编法律、司法解释”的编排体例不以公布时间为顺序,为方便读者,我们依据程序法律规范和实体法律规范的类别进行了划分,收录了部分与执行工作密切相关的实体法律规范放在程序法律规范之后,供读者参考。本书适用于下列人员:(1)执行法官及其他执法人员;(2)律师、法律工作者、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3) 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供广大公民学
医疗纠纷越来越多,医疗官司却不好打,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医疗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患者及其家属在发生纠纷想要提起诉讼时,不知道需要收集哪些证据、如何收集,更不知道如何运用己方甚至对方掌握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获得法院的支持。 《医疗损害官司证据收集、认定和运用》采用“导入式”讲解的方法,通过22个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说明了医疗官司证据的基本知识、举证责任的期限和特殊性、证据收集和运用的方法等医疗诉讼实践中的重要且基本的问题,力图使读者能够掌握医疗纠纷胜诉的关键。
刑事强制措施作为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刑事诉讼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从的意义上说,它的立法设计和司法运用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刑事诉讼民主、科学和文明的重要标志。因此,深入探索刑事强制措施的基本理论,认真考察刑事强制措施的历史和现状,反复比较不同国家地区刑事强制措施的异同,系统研究解决刑事强制措施运用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探讨刑事强制措施的改革和完善,有着极为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迄今为止,对刑事强制措施这一重要诉讼制度,鲜有学者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研究。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刑事强制措施在保障人权与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之间有的冲突,如何协调这种冲突,需要精心设计和充分论证;另一方面是刑事强制措施几乎映现和折射了所有刑事诉讼制度及重要理论问题,理
民事举证责任被学者公认为是民事诉讼的“脊梁”(backbone),民事举证责任的概念问题成为民事诉讼“脊梁”中最为基本的问题。法律是一套规则体系,也是一套概念体系。由于举证责任概念认识的不统一,导致实践中举证责任分配等法律适用极为混乱。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德国的客观举证责任理论介绍到我国民事司法领域后,许多人感叹“狼来了”。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以及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是关于民事举证责任概念的规定,如何解释并适用,关涉案件实现公正判决的路径和方式问题,受到各界普遍关注。季桥龙所著的《民事举证责任概念研究》研究举证责任的概念这一基础问题,提出在我国否定德国客观举证责任概念通说的大胆假设,并始终小心求证,试图总结中国语境下的举证责任概念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