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修改与司法适用疑难解析》关注2018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和修改后的司法适用问题,是一本理论与实务兼具、偏重司法实务,并有一定工具书性质的专著。 全书共三编。 上编 刑事诉讼法立法修改司法适用 在回顾2018年《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的决定》相关条文修法过程的基础上,主要依据2021年刚刚施行的《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的解释》,对修法所涉及的监察与刑事诉讼衔接、刑事缺席审判程序、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速裁程序以及其他相关问题的司法适用进行探讨。 下编 刑事诉讼司法实务与疑难解析 选取了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未予涉及,但2012年刑事诉讼法施行以来司法实务中关注度较高,并在2021年刑诉法司法解释中给予重点关注的若干问题进行分析,涉及证据一般规定、分类审查与认定、电子数
在现代世界,正当法律程序已经成为一项普遍的司法原则。本书尝试呈现一幅有关其早期发展的复杂图景,指出它与中世纪晚期到近代早期欧洲社会及思想的重大变动的内在关联,尤其是在宗教方面的根源。本书试图说明,除了从权利角度理解这项原则及相关操作,我们还有理由把它理解为一种试图控制或隐藏不可克服的敌意的机制,并进一步从这个角度观察和理解现代世界的某些困境。
为了更好地促进公正司法,维护当事人权益,人民法院于2015年4月29日公布了《行政诉讼文书样式(试行)》。共公布文书样式132个,包括人民法院制作并发给当事人的判决(调解)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通知类文书等共96个,法院内部用报告、函件类文书14个和指导当事人诉讼行为用的文书22个。 本书在全面收录行政诉讼文书样式132个的基础上,根据2020年公布的《公益诉讼文书样式(试行)》,新增行政公益诉讼文书样式2个。以期进一步统一行政诉讼文书制作,不断提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审判工作水平。文书样式均配以制作规范和法律依据,有助于规范和统一写作标准,方便法官制作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裁判行政案件和当事人参与行政诉讼的参考用书。
这是一本融法哲学、法社会学、法经济学多重原理,以中国学人视角解析诉讼制度的经典著作。作者以严谨的态度、客观的思考与恳挚的期望,尽全力于本书,兼述诉讼制度一般内容与应然构设,同纳诉讼制度社会意义与价值目标,对系统、真实地认识诉讼这一理论对象与实践活动,将大有助益。
《诉讼文书一本通》内容分为基础理论与具体文书制作两部分。基础理论部分就各类诉讼文书制作应掌握的基本概念、术语、结构框架、制作的总体规律与要求等进行论述,让读者对诉讼文书有一个宏观的认识。具体文书制作部分则按照刑事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文书、行政诉讼文书进行分类编写,并在每编之下选择*主要、*常用的几种具体文书,先汇总该文书所涉及的实体法与程序法,然后跟踪*立法动态之下各种文书格式的变化,并结合中国裁判文书网、12309中国检察网等权威网站上与*文书格式相匹配的实例来讲解文书制作的方法,*后指出每种文书制作中不规范、容易忽略或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以方便读者进行学习和修改。
本书精选了人民法院已审理且作出生效判决的典型真实案例,结合作者多年的办案经验和体会,对这些案例做出点评分析。本书内容丰富,包括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盗窃罪,抢劫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寻衅滋事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合同诈骗罪,诈骗罪等常见的刑事案件。作者对每一个案件均从内容综述、诉辩主张、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法院判决、点评等五个方面进行阐述评析,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
厦门大学法律系(现为法学院)创办于1926年,其后几经坎坷,历尽艰辛。自1979年复办以来,法学院在重视提高诉讼法学教学质量的同时,始终密切关注并积极参与我国诉讼法律制度的建设及诉讼法学科的发展。近十年来,法学院教师出版、发表了许多专著、教材和学术论文,内容涉及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海事诉讼、仲裁制度、破产制度、海峡两岸诉讼制度比较以及司法改革等方面,在法学界产生了较大影响。1999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厦门大学开始招收诉讼法专业硕士研究生。2001年5月,为适应诉讼法教学和科研的需要,提升学术研究水准,促进诉讼法学科的发展,并为我国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摇旗呐喊,尽一点绵薄之力,我发起编写“厦门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系列”。受20世纪90年代英国民事司法改革的启示,我们将本丛书的主题确定为“接近正
《公诉教程》着眼于培养应用型的检察人才,开阔检察官的视野,针对公诉理论中的前沿和热点问题,以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为出发点,力求系统阐述公诉制度的基本理论知识,同时结合我国公诉的实践,分析公诉制度的现状,初步确立了公诉制度作为一门学科的研究方法和教学体系。本书由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河南检察职业学院的齐艳敏与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助理李军担任主编,学院和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合作共同完成编写工作,在阐述公诉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程序结合检察工作实践,力求达到培养检察专业人才的需求。
本书围绕房屋买卖相关法律实际纠纷,依据主题内容划分为房屋买卖纠纷、权属登记纠纷、房地产经纪服务纠纷、房屋建筑质量相关规定、房屋买卖相关税收政策、房屋买卖贷款政策六大部分。选取纠纷实例,收录与房屋买卖纠纷相关的核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法律文件,并按照法律效力等级进行合理编排,基本涵盖了房屋买卖诉讼所涉及的主要法律依据。配以重点法律条文解读、文书范本、实用图表等实用内容,便于读者更好的参与法律实践活动。
与娱乐法相关的诉讼案件,一般包括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侵权纠纷案件和演出合同、演艺经纪合同等合同纠纷案件。侵权纠纷案件是娱乐法领域所需探讨的重要领域,而娱乐法合同纠纷案件与一般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并无不同,往往只是因为当事人的知名度使得该类案件具有较高的社会关注度。还有一类案件,也与娱乐法相关,即是近年来方兴未艾的影视投资类纠纷,囿于笔者的审判范围和研究兴趣,对于该类纠纷案件尚未涉及。 本书主要分析前述两种诉讼案件,理清法官在该类案件中的审理思路,既是对娱乐法诉讼案件的汇编整理,同时也融入了本人在传媒行业和案件审理中的经验提炼。
蛰居澳门的志辉博士,潜心从事澳门法制史研究,在鲜有人至的领域拓荒多年,陆续取得了让人欣喜的成果。这部《外来法与近代中国诉讼法制转型》虽与澳门法制史无关,却因为横贯法史学与比较法,兼具解释性和描述性,辨识西法东渐的影响,勾勒诉讼法制的转型,探微索隐,言微论宏,让我们同样欣喜。 书稿的首要特点,在问题意识的清醒。书稿所涉的基本问题,是“外来法”、“诉讼法制”与“近代转型”的内在关联。近代中国法制转型,必然涉及外来法的影响。但长期以来“外来法”被笼统言说,既不辨其分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也不察其有各自兴衰、彼此竞逐。书稿开篇即道破此点,且以一章篇幅谈近代中国遭遇的外来法,考溯各自的源流和特质,再现各自的楔人和渗透,使读者明晰近代中国所见的外来法,绝不是平面化和一体化,而是立
刑事诉讼契约观是辩诉交易产生与发展之基础因素;实用主义哲学观是辩诉交易产生与发展之动力因素;司法效益观是辩诉交易产生与发展之诱发因素;当事人主义之诉讼结构是辩诉交易产生与发展之支持因素;发达的辩护权以及沉默权和证据开示制度是辩诉交易产生与发展之保障因素。辩诉交易从美国发端,在加拿大、英国、德国、意大利、俄罗斯、日本等国家广为传播,在一片抨击与责难声中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这一制度的生成与发展无疑与其所独具的、其他诸多刑事司法制度所无法媲美的制度价值有着内在的链接。 中国法学界从初对这一制度的一般性介绍,到有关该制度“进”与“ 不进”的理论争鸣;司法实务界从诸如“綦江虹桥案”“污点证人作证交易豁免”的“犹抱琵琶半遮面”,到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对“孟广虎故意伤害案”个公开“吃螃蟹”
《吧城华人公馆(吧国公堂)档案丛书:公案簿(第11辑)》主要内容包括:和1865年12月30日,拜六。即唐乙丑十一月十三日、和1866年1月5日,拜五、和1866年1月12日,拜五、和1866年1月27日,拜六,唐乙丑十二月十一日吉旦、和1866年2月1日,拜五、和1866年2月5日,拜一、唐乙丑十二月二十日,和1866年2月5日,拜一、唐丙寅正月廿日,即和1866年3月6日,拜二、和1866年3月9日,拜五、和1866年3月17日,拜六、和1866年3月30日,拜五等。
作者立足本土,正视现实,始终试图保持中立、客观的研究立场,运用法解释学、交叉学科和实证研究等多种范式,审视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立法变迁及实践逻辑。在书中,作者不但对拟定的立法条款进行了规范性分析,也对相关立法条款实践状况展开实证研究,从而得以客观评估刑事诉讼法修改所带来的真实效应。"刑事诉讼法"是号称小宪法的国家基本法律,他的修订及执行会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除了关注刑事诉讼法条文修改本身,本书的一大特点是还关注到了条文背后所涉及到的社会、政治因素以及不同利益主体在其中的角力方式,并进行了理论化提升,从而发展出刑事诉讼制度变迁的实践命题。同时,本书的研究范式及研究发现,不仅为刑事诉讼理论研究提供了新思维,也为刑事诉讼制度立法改革提供了新视角、新启发。
李伟迪*的《如何当好调解员(法官调解的方法与技巧)/如何当好调解员系列丛书》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主要讲述了法官调解的基础理论:概述法官调解制度、法官调解的和谐价值、法官调解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下篇则通过案例讲述法官调解的策略与技巧,主要分析离婚案件调解、医疗案件调解、合伙案件调解、劳资案件调解、房地产预售案件调解、民间借贷案件调解、继承案件调解、人身权案件调解、相邻权案件调解、加工承揽案件调解、不正当竞争案件调解、不当得利案件调解、知识产权案件调解、租赁案件调解、涉外经济案件调解、行政侵权赔偿案件调解、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调解等案例的特点及对策。
本书分析了2012年至2013年中国诉讼法治发展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并对2014年中国诉讼法治发展形势进行了预测,本书的专题报告分析了2012年、2013年刑事诉讼法的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同时还涉及《刑事诉讼法》修改过程中存在的争议与问题。
部分:面对我国检察机关检察权的配置问题,围绕检察权、法律监督权和诉讼监督权的概念、性质、特征、价值、定位、功能等多棱面展开观点论述,厘清它们之间的关联,为确立诉讼监督程序立法廓清思路,明确方向。第二部分:梳理并回顾我国诉讼监督历史沿革、发展历程与现实状况,并就大陆法系国家、英美法系国家及我国香港地区、澳门地区和台湾地区在诉讼监督权适用上的状况做出概括比较,以期能够实现“抛砖引玉”之功效。第三部分:当前,我国司法改革试点已全面启动,强化司法机关的“独立性”与“一体性”功能愈发紧迫,检察机关属于法律监督者,加快其“检察独立”与“检察一体”是保证诉讼监督得以展开的基础。然而,面对检察机关既是“监督者”,又是“追诉者”,“谁来监督监督者”这样的问题,理顺检察官遴选、晋升、待遇、
传统的诉的类型理论将诉划分为给付之诉、确认之诉和形成之诉,在大陆法系国家占通说地位,但该理论试图将所有的诉讼形态不加区分地归入给付之诉、确认之诉和形成之诉是不科学的,会导致诉的类型理论的动摇。其根源在于,将"实体法上的形成之诉"与"诉讼法上的形成之诉"进行机械并列。追溯形成之诉的历史,其本身只解决因实体法的形成权而产生的纠纷。在新的诉的类型理论下,形成之诉回归这一本原。由此,剥离出原属于所谓"诉讼法上的形成之诉"的诸多诉讼形态,给付之诉、确认之诉和"实体法上的形成之诉"构成了原生之诉体系。从更高一个层次对原属于所谓"诉讼法上的形成之诉"的诸多诉讼形态归类,即次生之诉。
厦门大学法律系(现为法学院)创办于1926年,其后几经坎坷,历尽艰辛。自1979年复办以来,法学院在重视提高诉讼法学教学质量的同时,始终密切关注并积极参与我国诉讼法律制度的建设及诉讼法学科的发展。近十年来,法学院教师出版、发表了许多专著、教材和学术论文,内容涉及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海事诉讼、仲裁制度、破产制度、海峡两岸诉讼制度比较以及司法改革等方面,在法学界产生了较大影响。1999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厦门大学开始招收诉讼法专业硕士研究生。2001年5月,为适应诉讼法教学和科研的需要,提升学术研究水准,促进诉讼法学科的发展,并为我国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摇旗呐喊,尽一点绵薄之力,我发起编写“厦门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系列”。受20世纪90年代英国民事司法改革的启示,我们将本丛书的主题确定为“接近正 义"
本书由案由说明、典型案例、诉求及参考结果、要点提示几部分内容组成,*的特点是简明精炼地总结了诉讼案由,直接明确了纠纷的类型,并附上了真实案例,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快速从浩瀚的法律条款中较为准确地查找到维权的条款和立案理由,经过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它,从而提高诉讼效率、*终实现维权目的。
本书围绕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纠纷,根据内容划分为综合、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特殊行业安全生产规范六大部分。每部分根据需要首先收录相关的现实案例,其次按效力等级分别收录对应的处理依据(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并对重要法律依据配以解读,后收录有关的法律文书范本和实用图表,力求满足读者解决实际问题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