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于2018年10月26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会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修订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是刑事诉讼法自1979年制定后的第三次修改。全国常委会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共26条,内容主要包括:完善与监察法的衔接机制,调整人民检察院侦查职权;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完善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增加速裁程序。此次刑诉法的修改坚持立足国情和实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借鉴国外相关制度有益经验,以立法的形式巩固和推广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成果,对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刑事诉讼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焦点在:完善与《监察法》的衔接机制。删去人民检察院对贪污贿赂等案件行使侦查权的规定,保留人民检察院在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的侦查权。建立缺席审判制度。对于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潜逃境外,监察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建立认罪认罚从宽与刑事速裁制度。明确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原则、程序规定;增加速裁程序。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被告人认罪认罚,民事赔偿问题已经解决的案件。
近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加大法律的制定、修改和实施力度,相继修正或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70余部法律,为便于读者准确掌握修改过程,更好地学习理解法律的内容,我社特编辑出版了法律新旧对照本系列丛书。 丛书对所有修正或修订的法律,均在权威文本的基础上,根据修改的内容,列出新旧对照表,使读者对该部法律的修改变动情况一目了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于1979年7月1日公布,1996年进行了修正,对部分条款做了修改。本书在修正文本的基础上,对有修改的条款列出新旧对照表,并对修改的细节用黑体标注。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10月22日至26日举行,审议《刑诉法(修正草案)》《公司法(修正草案)》《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草案)》《人民检察院组织(修订草案)》《靠前刑事司法协助法》《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救援衔条例》《关于野生动物保护法等15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等。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焦点在:完善与《监察法》的衔接机制。删去人民检察院对贪污贿赂等案件行使侦查权的规定,保留人民检察院在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的侦查权。建立缺席审判制度。对于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潜逃境外,监察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
第十三届 会第六次会议10月22日至26日举行,审议《刑诉法(修正草案)》《公司法(修正草案)》《 组织法(修订草案)》《 组织(修订草案)》《 刑事司法协助法》《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救援衔条例》《关于野生动物保护法等15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等。 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焦点在:完善与《监察法》的衔接机制。删去 对贪污贿赂等案件行使侦查权的规定,保留 在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的侦查权。建立缺席审判制度。对于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潜逃境外,监察机关移送起诉, 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 提起公诉。建立认罪认罚从宽与刑事速裁制度。明确刑事案件认罪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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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0 月 26日, 第十 三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六 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 法 》。 这次刑事诉讼法修改背景是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 总体布局、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以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这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重大的决策部署,也取得了重大的成果和进展。 这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主要内容涉及三个方面:一是保障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完善监察与刑事诉讼的衔接。二是加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的工作力度,丰富反腐败和国际追逃追赃的手段,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三是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密切相关的内容,在总结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将在实践中可复制、可推广的、行之有效的在司法实践中的经验上升
第十三届 会第六次会议10月22日至26日举行,审议《刑诉法(修正草案)》《公司法(修正草案)》《 组织法(修订草案)》《 组织(修订草案)》《 刑事司法协助法》《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救援衔条例》《关于野生动物保护法等15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等。 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焦点在:完善与《监察法》的衔接机制。删去 对贪污贿赂等案件行使侦查权的规定,保留 在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的侦查权。建立缺席审判制度。对于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潜逃境外,监察机关移送起诉, 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 提起公诉。建立认罪认罚从宽与刑事速裁制度。明确刑事案件认罪认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公告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本)》特点:内容全面:合法条文本、修正案(草案)说明及修改和审议结果报告等。体例*颖: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版的标准范本和创新格式权威发布。使用快捷:收录法条修改决定,体现刑事诉讼法新旧对照,便于司法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