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结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本,本书对其法律条文修改的来龙去脉作了逐条注释和专业解读,揭示了修改的重点、难点内容。本法与监察法进行了有效衔接,解决了司法实践中的一些具体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颁布于1979年7月。十多年来,这部重要的基本法律,对于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准确、及时地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历史的局限性,该法现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制建设发展的需要。 为此,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96年3月17日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该《决定》对原刑事诉讼法做了许多重要的修改和补充。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充分体现了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公开性等特点。 为了帮助广大法律工作者、法律院校学生以及广大群众学习、研究和执行新的刑事诉讼法,我们撰写了这本《刑事诉讼法教程》。本书力求全面、准确地阐述该学科的基本原理、基本知
本书以犯罪控制作为视角,研究宏观的刑事诉讼问题。也就是从犯罪学的语境出发使用犯罪控制一词,并用以观照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启动、侦查、起诉、审判等各种程序问题及其发展趋势。“度”是控制一词的基本内涵,作者认为,犯罪控制既是刑事诉讼中惩罚犯罪的“度”,也是刑事诉讼中人权保障的“度”。就国家启动刑事诉讼而言,惩罚犯罪是其原始、基本的功能,而人权保障是保证刑事诉讼不偏离既定方向的有力手段,惩罚犯罪与人权保障必须统一在犯罪控制的“力度”范围之内。
本书是北京大学出版社“人权丛书”的系列研究成果之三,属于运用实证调查方法研究中国刑事辩护律师执业状况和问题的著作。 本书的*特点是在设计出调查问卷的基础上,就刑事辩护律师的执业状况问题在近七百名律师中进行了广泛的深入的调查;在总结和分析调查问卷的基础上,对律师刑事辨护活动遇到的六大主要问题作出了研究和分析,并得出了一系列新的结论。在研究过程中,研究者充分利用了实证调查的报告和数据,所得出的评论和结论都尽理建立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之上。 本书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修改过的六份研究报告,分别各由一位辨护律师和一位博士生或博士后完成;二是体现课题组集体智慧的调查问卷和问卷分析报告。
本书内容包括:刑事诉讼的专门机关、诉讼参与人;管辖;回避;辩护与代理;刑事证据;强制措施;附带民事诉讼;期间、送达;立案;侦查;起诉;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
《刑事审判要览》(双月刊)是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主办,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以交流刑事审判重要信息,反映刑事审判*动态,提供刑事审判前沿知识,培育刑事审判科学理念为宗旨的连续出版物。可视为《刑事审判参考》的姊妹篇。 本辑主要栏目: [法旨政略]:反映国家和党的重大刑事政策、刑事立法和司法解释的制定背景及理由。 [特稿专论]:刊登大法官、高级法官及著名学者涉及刑事审判的专论。 [审判动态]、[审判信息]:反映全国各级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经验总结,发表*权威统计分析和重要会议纪要。 [审判调研]:刊载全国各级法院刑事审判专题研究成果。 [办案笔谈]:刊载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总结的办案经验、心得体会及办案技能。 [论点撷英]:摘录专家学者和法官对刑事法律适用诸问题的精彩论述和重要观点。 [法官
《刑事诉讼法(实用版)》对全国人大*修正公布的《刑事诉讼法》逐条加注条旨,提炼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对重点条文的权威解读,精选人民法院公报、各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的典型案例点明法律适用要点,其后还收录《刑事诉讼法》修正前后对照表,方便读者使用。
本书以刑事非常救济程序为中心内容。我国现行刑事诉讼制度中的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程序)即我国的刑事非常救济程序。刑事再审制度的改革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热点问题,建立什么样的再审制度,实际上是一个如何看待刑事诉讼的目的,树立什么样的刑事诉讼知道思想的问题。本书提出重建我国的非常救济程序,将现有制度分为再审救济程序和监督审程序。
自由心证是大陆法系国家立法明确规定和英美法系国家认同的证据法基本原则。本书以刑事诉讼为视角,对该原则展开了系统研究。作者认为,自由心证包含四个基本要素:主体——事实裁判者,对象——证据的证明力,内在依据(方法)——逻辑和经验法则,结果——内心确信。为防止事实裁判者的心证陷入主观擅断,就需要遵循程序法治和证据裁判,确立系统的制约机制。我国也存在法官自由裁定案件的传统,确立自由心证并加以合理的内外制约才是完善证据评价制度的关键。
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和选择适用法律是法院作出正确裁判的基础和前提,是被告人服判的关键,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刑事审判活动被视为侦控成果的确认活动而并非诉讼的中心,相应地,对刑事裁判活动中的事实发现和法律适用活动缺乏足够的重视,法学理论界也对这一问题缺乏深入研究,从刑事裁判根据的角度对事实和法律两个方面进行系统深入研究的著,述尚付阙如。基于这一司法和理论研究现状,我的博士生胡之芳选择了该课题作为她的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并完成了博士论文《刑事裁判根据研究》的写作。该选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作者在继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静态的角度对刑事裁判根据的概念、属性、构成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同时又突破既有的研究视域,将刑事诉讼法学、证据学、刑法学、法律解
刑事裁判是一个法律问题,而裁判过程是一种心理过程,所以刑事裁判的运行涉及心理学与法学两个领域,是法律心理学研究的合适议题。本文正是以法学与心理学的双重视角来探讨这一问题。在心理学的视野中,刑事裁判思维仅仅是法官处理刑事案件的一个心理加工通道而已,案件事实与法律从人口处进去,经过思维通道的加工,后输出裁决。所以,研究刑事裁判的关键就是要研究“加工通道”,并考察“事实”与“规范”在加工通道中是否能够保持原貌。 从法律的视野看,法官裁判的任务就是作出裁决,并且保证裁决具有正当性与可预期(客观)性。作出裁决的过程在心理学家看来就是法官“发现” 一个案件答案的过程,发现答案的过程如同科学研究中提出假设的过程,在科学研究中要想让假设成立必须经过验证,同理,要想保证案件的“答案” *必须经
二○○五年暮春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当作为课题主持人的我坐在川大花园附近一家新开的咖啡馆写下这篇序言时,心情是轻松的,但也有几分惴惴不安。 轻松是因为书稿终于杀青,课题即将完成。这样一个课题的研究与写作难度,当是我们起初所未曾想到的。实际上,当初选择 德、意刑事简易程序立法及运行机制研究 兼论中国刑事简易程序立法之构想 作为研究对象申报中欧司法合作项目时,我们并没有预计到这一题目会给人以如此大的枯燥感和无力感,直到研究的后期,经由反复斟酌有关材料、广泛阅读相关论著之后,才有了些许心得,形成写作的思路*终成书,从而实现选题的初衷。 不安乃是因为笔者感到,以这样一个学者们讨论已很多的具体制度为研究对象,如欲力求全面创新,实在甚难,既不易实现作者自己的期许,也不易经受住读者诸君的严格审视
《刑诉法学典存:刑事诉讼法》分为正文与注疏两部分。从文字内容可知,正文乃冈田朝太郎博士的讲授,注疏则为汪有龄的评述。故校勘本就注疏文字采用仿宋、缩进格式,以示区别。该书由“日本法学博士冈田朝太郎讲授朝阳大学校长钱塘汪有龄译述”。
预审程序是刑事诉讼中一个重要的审判前程序。该程序对于推动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诉讼公正,提高诉讼效率具有重要意义。主要法治国家的刑事诉讼法中均规定了较为完善的预审程序,然而,我国刑事诉讼法中预审程序却呈现出“整体缺失”的状态。随着刑事司法改革不断深入,预审程序的整体缺失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刑事审判乃至整个刑事诉讼程序有效运作的“瓶颈”,给刑事司法活动带来了严重的消极效应。我国应当抓住刑事诉讼法即将进行再修正的契机,进一步深入系统地展开对预审程序的研究,从而在刑事诉讼法再修正时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预审程序。故此,本书对刑事预审程序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以资有益于立法及实践。全书共分为六章。
本书共分为上、下两篇。上篇的法律监督论主要对法律监督的界定、法律监督的理论与实践根据、法律监督的历史渊源与现状、职务犯罪的监督作了详细地论述;下篇的刑事诉讼救济论主要对刑事诉讼救济的重要途径:刑事赔偿、刑事赔偿对刑事诉讼救济的范畴、涉财刑事赔偿案件办理若干问题、存疑案件刑事赔偿若干问题、免责问题、刑事赔偿案件的受理与立案、刑事赔偿案件的审查办理、刑事赔偿案件的复议及刑事赔偿决定的执行问题进行了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