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研究》对学界已有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的理论进行了梳理,提出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的应然内涵,剖析了证明责任要素分割的危害性和不切实际,主张我国公安、司法机关均应当对其产生的法律文书承担证明责任。证明标准与法律文化传统、司法状况、执法环境、法官素质等都有联系,与诉讼目的、诉讼模式、诉讼价值等更有着密切的关联。《诉讼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研究》还剖析了我国三大诉讼法关于证明标准的规定,主张应辩证看待西方国家的证明标准,我国应当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诉讼证明标准。
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在第50条规定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条款。有关中国是否应当确立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争议终于尘埃落定。尽管《刑事诉讼法》仍然保留了"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的规定,但有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这一条款,本书作者还是可以名正言顺地得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面对讯问有权保持沉默的结论。 作者关于刑事诉讼法的理解和基本立场,在这本书中几乎都已经展现的淋漓尽致。关于沉默权的价值选择,人权保障、自由优先、主体性原则,这三者之间逐一递进,层层深入,至今仍然是作者观察、理解和解释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立场。 《沉默的自由(修订版)》2001年曾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本次作者根据新刑事诉讼法对个别章节做了调整。由于这本书侧重于对沉默权的历史
本书各章节的主要内容均包括基础理论、实务知识及理论探索,为初学者奠定从事刑事司法鉴定所必需的诉讼法学、证据法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相关的学科基础,为从事刑事司法鉴定相关工作的人员提供一本实务操作手册,为理论研究人员提供部分帮助,了解刑事司法鉴定中所存在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解决建议及发展趋势。
本书通过解读权力与权利之间的关系,用权力来源于权利并受制于权利的理念来阐明在刑事诉讼中对权力的制衡和权利保障的重要性。刑事诉讼中权力的制衡与权利的保障是本书的基本线索。
【指导案例】选择在认定事实、采信证据、适用法律和裁量刑罚等方面具有研究价值的典型案例,详细阐明裁判理由,为刑事司法工作人员处理类似案件提供具体的指导和参考。 【立法、司法规范】刊登与刑事司法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刑事政策】*的刑事司法政策,如人民法院院领导在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刑事审判工作会议讨论的问题等。 【审判实务释疑】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解答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具有普遍指导价值的法律适用问题。 【司法理论前沿】摘要刊登近期刑事理论界、实务界*研究成果,及时跟踪研究刑事审判中出现的新问题,为刑事司法人员提供*理论参考。 【经验交流】地方司法机关制定的刑事司法规范性文件及其背景说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
本书针对我国刑事法律多元化与开展区际刑事司法协助的迫切需要,在概括性地提出我国区际刑事司法协助的性质、特点、原则、主体和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就区际刑事司法管辖权的本质及其划分与协调、区际追逃追缴协助的实践与立法、区际刑事调查取证协助、区际刑事判决裁定的承认、区际被判刑人移管、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下的刑事司法协助等,进行了深入透彻的分析研究,强调在尊重各法域法律的基础上,进行制度衔接与司法协助立法。
《刑事诉讼中科学证据的审查规则与采信标准》的导论由何家弘执笔;篇由刘晓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执笔;第二篇由黄星(云南警官学院教授)执笔;第三篇由李学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执笔;第四篇由刘品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执笔。何家弘和张晶负责本书体例的确定和初稿的审读修改。在本课题通过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组织的专家评审之后,何家弘和张晶又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对全部书稿进行了修改润色。
【指导案例】选择在认定事实、采信证据、适用法律和裁量刑罚等方面具有研究价值的典型案例,详细阐明裁判理由,为刑事司法工作人员处理类似案件提供具体的指导和参考。 【立法、司法规范】刊登与刑事司法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刑事政策】*的刑事司法政策,如*人民法院院领导在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刑事审判工作会议讨论的问题等。 【审判实务释疑】*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解答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具有普遍指导价值的法律适用问题。 【司法理论前沿】摘要刊登近期刑事理论界、实务界*研究成果,及时跟踪研究刑事审判中出现的新问题,为刑事司法人员提供*理论参考。 【经验交流】地方司法机关制定的刑事司法规范性文件及其背景说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刑事审
我国狭义的法律中尚未规定刑事听证,但是实践中已有很多试点,司法解释中也逐渐出现了部分种类的刑事听证。在司法实践的基础上,应当进一步改革、完善刑事听证制度,进而在狭义的法律中确立。现阶段,正需要对刑事听证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从而为听证的立法确立奠定基础。 《法大诉讼法学博士文库:刑事听证研究》分析了刑事听证的概念、结构、效力、价值等基本问题,并就羁押必要性听证、不起诉听证、申诉复查听证、减刑假释听证、死刑复核听证作了专门的研究。
本书在体例上采用了以法典为中心分散列举的模式,形成了以法典为主干,以相关解释为文内注的编辑体系,其优势表现为:一是彰显法典之核心地位;二是由散在而统一。 本书收录了1979年刑事诉讼法典颁行以来,特别是1996年法典颁行以来有关法典适用问题的所有主要的有效解释,在解释主体的范围上,超出通常意义上司法解释主体的范围,涵括了所有依法履行一定刑事诉讼职权的主体所颁行的解释和规定的内容。 本书为刑事司法实务工作者乃至广大公民快速查阅、综合理解和正确运用刑事诉讼法规范提供了便捷的途径,也为刑事诉讼法学教学与科研人员和刑事诉讼法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分析、研究、比较中国刑事诉讼法提供了颇有价值的立法和司法资料。
本次修订,增加了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4月1日*人民法院等中央政法机关制发的重要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如*人民法院发布并于2021年3月1日生效的《关于适用的解释》、*人民检察院发布并于2019年12月30日施行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公安部修订并于2020年9月1日施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同时删去了已经废止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
“实用版系列”独具五重使用价值: 运用法律维护权利和利益,是读者选购法律图书的主要目的。法律文本单行本提供*基本的法律依据,但单纯的法律文本中的有些概念、术语,读者不易理解;法律释义类图书有助于读者理解法律的本义,但又过于繁杂、冗长。“实用版”法律图书至今已行销多年,因其权威、实用、易懂的优点,成为广大读者理解、掌握法律的*工具。 1.专业出版。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 2.法律文本规范。法律条文利用了本社法律单行本的资源,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正式版本完全一致,确保条文准确、权威。 3.条文关联适用。本书中的【理解与适用】均是从庞杂的相互关联的法律条文中精选、提炼而来。 4.附录实用。本书收录了宪法宣誓誓词以及我国宪法历次修改对
在20世纪60年代早期,通过一系列标志性判例,美国联邦 法院对警察程序进行了革命,即对警察程序施加了 加严格的要求。 ,沃伦法院的法学原理虽然存活了下来,但参与刑事司法制度的每一个人——警察、检察官、被害人、学者以及包括 法院大法官在内的法官——都认为 法院在这个领域颁布的规则是一个失败。本书作者令人信服地说明了出现这个问题的原因是因为美国的宪法体制导致其刑事诉讼规则以零碎的、一案一判的方式发展起来,而没有像其他 那样以一部统一的刑事诉讼法典的方式制定出来。只有美国期望其警察遵循如此累赘、如此复杂的规则,仅仅刑事诉讼的一个领域——搜查和扣押——就需要一部四卷本的专著来予以论述。作者建议,美国应当与 潮流一道,用一部综合的、全国适用的法典来规范警察程序。他解释了为什么美国刑事诉讼规则的制
本书通过对预审、刑侦、法制等方面工作的不断总结,认真分析案件评审和执法质量考评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特别是作者近几年通过对律师业务工作的总结,经过对证据学、刑法理论等有关法律、规章方面的深入探讨,编写了本书,主要内容既有证据的基础理论、刑事证据的种类与收集、物证与书证的收集、固定、证人证言的收集、固定、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证据的固定,也包括刑事诉讼案件证据应当达到的证明标准、证据的排列组合与案卷的装订等内容。本书是一本从工作实践中来的经验总结,非常实用,对促进办案人员和法律爱好者收集固定法律证据,提高办案水平有实际的帮助。
近年来,人权研究在我国已经逐步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我国已成立了中国人权法研究会。人权研究是一个涉猎广泛的领域,它关系着理念的重大转变,制度的改革完善与实践中具体矛盾的协调与解决。 《刑事诉讼人权保障制度研究》一书,论述了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问题。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体现在诉讼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人权保障得当与否,对于实现刑事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社会基础,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该书从刑事诉讼各参与人主体权利这一主线展开研究,考察分析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与辩护人、鉴定人、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中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指出我国当前的司法实践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完善的对策,特别是结合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以及我国相关立法,分析未成年人这一特殊主体的相关权利保障问题
关于本书的校勘,兹说明以下几点: 1.《刑事诉讼律释义》于*二年(即1913年)印刷发行。该书署名如下: 编辑者 杭县邵 羲 校勘者 武进徐学询 阅订者 吉水徐元浩 发行者 桐乡陆费逵 印刷者 无锡俞 复 印刷所 (上海静安寺路一九二号) 中华书局 总发行所 上海(福州路河南路转角) 中华书局 2.原书为竖排版,现改为横排版。原文明显文字错讹之处,以“()”标注原文字,以“[]”标示校勘文字。原文脱漏之处,校勘者根据上下文意予以补正,并用“[]”格式注明。 3.原书只有句读,而且断句方式与现今阅读习惯存在一定差异。为此,为阅读便利,本校勘本统一使用现行标点符号的标注体例。此外,对于原书引文部分句读不当的地方,也一并予于订正。 4.原书所引的《刑事诉讼律》条文,结合其它版本进行了校对、订正。 5.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