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 手把手教 的方式,分享作者十余年的执业经验,案例丰富翔实,是一本用心为年轻律师撰写的 参考书 。 本书以作者参与处理的真实案件为例,详细讲解律师整理案件材料、绘制辅助文件、分析案件要点的方法,介绍庭审前后的工作技巧、确定诉讼策略和运用程序规则的经验,探讨影响案件处理结果的关键因素,以期读者能从中获得启发,处理好每一起案件,甚至在处于不利地位时,捕捉到反败为胜的机会。 本书版出版后,广受好评,第二版则针对《民法典》等民事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民商事诉讼领域新的发展趋势,并结合作者近年来积累的新经验,优化了相关内容,新增近10万字和7个真实案例,力求使本书更适合年轻律师阅读。
赫尔维格于1905年出版《诉权与诉的可能性:当前民事诉讼基本问题讨论》一书,在《德国民事诉讼法教科书》的基础上继续阐述法律保护请求权及其对德国民事诉讼法学的重要价值,并逐项批驳彪罗和科勒为代表的反对意见。在本次大讨论后,瓦赫率先提出的并由赫尔维格发展完善的法律保护请求权论确立了通说地位。赫尔维格构建法律保护请求权论时提出的法律保护必要(Rechtsschutzbed rfnis)等概念成为现代德国民事诉讼法学的组成部分。不仅如此,法律保护请求权论还在二战后的德国出现过回潮,主要推动者是布隆迈耶(Blomeyer)。法律保护请求权论在我国台湾地区至今依旧保持通说地位。
民事程序法与民事实体法的衔接始终是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本书尊重理论界和实务界的既有共识,在章节脉络上,以民事程序法主要制度为经,以民事实体法重要规则为纬,经纬相续,构建衔接研究框架。在具体内容上,采用专题研究的体例,选取基本原则、诉讼主体、诉讼客体、证明制度、家事领域、执行程序、特别程序、代位权制度等《民事诉讼法》与《民法典》衔接的八个重点领域,在每一专题下均选取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的具体问题作为研究对象,以期实现《民事诉讼法》与《民法典》在宏观、中观、微观层面的全方位衔接。在专题研究的基础上,本书拟写了《民事诉讼法》及相应司法解释的修改建议稿,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临时仲裁制度在中国的探索由来已久,但其理论发展与实践运行却呈断裂状态。对于临时仲裁的本土化,既有理论研究大多未谈及临时仲裁在中国实践中可能遭遇的困境与突破。本书梳理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之界分及比较优势,基于我国自贸区纠纷解决机制的创新与实践,阐述临时仲裁本土化构建的现实必要性与可行性;结合《横琴规则》《最高院意见》对自贸区临时仲裁制度构建的探索历程,以及其中存在的技术性瑕疵与适用难题,分析中国开展临时仲裁机制创新的制度障碍;立足《仲裁法》修改大背景,探讨临时仲裁司法协助制度的本土建构、临时仲裁机构化的破解、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的接轨与融合、临时仲裁的司法救济与司法监督等问题;最后,从宏观、微观层面搭建我国临时仲裁立法的体系与规则,完善临时仲裁的相关配套制度。
民事诉讼客观合并是诉的客观要素之合并,具有彻底解决相同当事人之间纠纷、防止冲突裁判的价值,因此各国均有诉讼客观合并的立法及实践,唯在内涵和类型上存在差别。构建本国的诉讼客观合并体系需深入探讨诉的客观要素之内涵及要素之间的关系。在我国立法、理论和实践明确区分诉讼标的和诉讼请求的情况下,诉讼客观合并包括诉讼标的之合并以及某些诉讼请求之合并,这既符合客观合并之价值,也尊重本土司法经验和理论,由此可确立包括单纯合并、重叠合并、选择合并、预备合并和竞合合并在内的一套完整、精简又具有实效的民事诉讼客观合并制度体系。
本书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以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为目标,以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实践运行为分析视阈,系统阐释了检察公益诉讼的改革背景,深入研究了检察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在实践中的真实面貌,梳理归纳其在运行中面临的困境,客观剖析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从政治哲学、法律监督、诉讼法理、能动司法等方面初步构建了检察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基本理论,设计了制度完善的基本框架,以期为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提供智力支持。
民法典颁布和实施以来,民诉法领域的许多相应法律法规内容均陆续进行了配套修订。包括基础性的《民事诉讼法》(2021年修改)及其解释(2022年修改)。在这种情况下,原来版的内容已经不适用的读者使用需求,需要进行改版。此次改版在版的基础上,一是修订了和更新了新的法律规范,同时加入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二是进一步精简了相关内容,在编排上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在保证体系性的同时更加突出重点法律法规,方便读者高频使用。
现代型政策形成诉讼、ADR的扩张和灵活运用都是日本社会 法化 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和应对方式直接影响着以裁判和当事人主义为特征的民事诉讼在现代社会的地位,也决定着社会 法化 的走向。 《现代社会与审判 民事诉讼的地位与作用》基于普遍型法、管理型法和自治型法三类模型,从法哲学层面思考了现代社会民事诉讼的地位与作用。指出仍应当坚持民事诉讼在社会纠纷解决中的核心地位,为更好地应对社会的法化需求,民事诉讼可以转化为 讨论与交涉论坛 不坚持民事诉讼的核心地位,将会导致反法化和非法化的短路结合,后导致法治的虚无。 对于尚未完全确立以裁判和当事人主义为核心,以纠纷解决为导向并过于强调ADR效果的我国民事审判制度而言,该书无疑具有明确改革方向、以使之更好地满足民众司法需求的启示意义。
一本可以做笔记的民事诉讼法!法条随翻随记 学霸养成常备康奈尔设计风 笔记达人福音方格手账内页 开本精巧便携
本书通过实证研究,对某市两级法院开展的民事诉讼繁简分流试点改革进行了全面且相对准确的考察和评估,针对实证研究发现的问题与不足,详细分析产生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在此基础之上,对于今后全国范围内的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给出若干前瞻性的理论建议。
法条渊源:梳理了新证据规定所有条文的前世今生和发展变化,让您了解每一个法条的起草背景及与相关法条的互动关系;法条精析:从历次起草稿法条表述的增、删、改等文字变动情况着手,进行理论分析,并阐明实务要点
刑事辩护是律师工作中拥有挑战性、最展现能力和技巧的领域之一。作者欲通过本书的出版,给刑辩律师展示刑辩技巧、交流实务经验。证据辩护涉及刑事辩护的关键。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辩护是每一位刑辩律师的基础工作
本书立足于法经济学方法,着力于解释当事人的选择激励,透析以“选择”为主线的当事人行为在具体诉讼决策中存在的规律,试图通过建构若干能有效解释当事人具体诉讼行为变化,提供能够预测当事人行为选择的数理模型。
本书以新时代民事公益诉讼基本原理为研究根基,以民事公益诉讼程序制度实践运行为研究对象,深入研究民事公益诉讼运行原理和程序制度在实践中的真实面貌,窥视其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成因以及未来改革的基本建议,形塑中国特色民事公益诉讼基本原理,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事公益诉讼程序制度,打造中国特色公益诉讼话语体系和学术体系,让中国特色的 公益诉讼名片 更为坚实地走向世界司法制度的舞台中央。
《民事程序法论丛·诉审商谈主义:基于商谈理性的民事诉讼构造观》在对传统民事诉讼构造理论进行回顾与反思的基础上,试图提出一种在论证上更为充分的民事诉讼构造观。全书共分五章,其内容与脉络如下:章对传统民事诉讼构造理论进行了回顾,指出传统民事诉讼构造理论存在着价值困惑与路径困扰。接着在第二章开始对民事诉讼价值观的历史变迁进行考察,在此基础上选择以哈贝马斯的商谈正义观作为构造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目标。在完成了对民事诉讼构造观的价值选择后,第三章紧接着开始寻找建构民事诉讼构造观的论证路径。通过对西方法哲学领域常用的契约方法的考察,选择了哈贝马斯的法律商谈理论作为建构民事诉讼构造观的方法论基础。在确定了民事诉讼构造观的价值目标和论证路径后,第四章开始正式提出诉审商谈主义的民事诉讼构造
本书第八版遵循大陆法系规范出发型民事诉讼的法律思维传统,深入浅出地阐发民事诉讼 法学的基本范畴和基本理论,系统、准确地阐述民事诉讼法的知识体系,引导学生初步树立权利保护的诉讼目的观和正当程序的价值理念,塑造他(她)们健全的程序法律思维。在内容上,结合*人民法院2015年2月4日颁布实施的新民诉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做到 权威 性 前沿性 规范性 新颖性 实用性 ,力争使本书成为民事诉讼法研习者步入民诉法学殿堂的阶梯。本书主要内容包括:民事诉讼法研习方法、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诉与诉权、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民事诉讼受案范围、管辖、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多数人诉讼、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法院调解、临时性救济、诉讼保障制度、*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与小额诉讼程序、民事裁判、上诉审程序、再审程序、特别
理论界对主张责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辩论主义、要件事实、规范出发型裁判方法、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证明责任、主张的具体化、事实主张、具体化义务等问题上,并未对主张责任进行系统化、专门化的研究,对主张责任的功能、价值以及在民事诉讼中的定位缺乏清晰的认识。有鉴于此,本书以民事诉讼主张责任为主题进行系统研究,运用规范分析的方法对我国《民事诉讼法》《民事证据规定》《民诉法解释》中有关主张责任的条文进行了全面解析,描绘了我国主张责任的基本轮廓, 指出基于证明责任与主张责任有着共同的实体法渊源、均存在于实体法与程序法的交叉处,两者在分配上具有原则一致性,但同时也应看到主张责任的分配不同于证明责任分配的地方。
本书将一审诉讼流程拆分为40步,全面呈现律师代理民商事诉讼业务操作中的步骤、技巧和方法,帮助律师熟练掌握诉讼程序和各类文书,明晰法官裁判思维,提高案件胜诉率。此外,本书还整理收集了56份民商事诉讼法律
《从冕宁县档案看清代民事诉讼制度》以《冕宁县清代档案》为例;结合宝坻县档案,巴县档案,黄岩诉讼档案及清代的法律制度等,系统研究介绍了清代的民事诉讼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对当事人及法官的思想行为进行了分析;结合学者们的研究成果,对清代的民事诉讼法源问题、清代民众的诉讼观等问题提出了与前贤、时彦有所不同的看法。
在民事纠纷解决领域,调解历来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并随着社会发展的需求不断衍生出新的形态。其中,民事调解在程序自动上的非合意化形态 民事强制调解,就是一个容易引发歧义和争论,却始终在调解制度建构中非常重要的课题。在当前中国,随着世界性ADR浪潮的持续影响和转型期社会发展的需要,民事强制调解已摆脱以往 冒天下之大不韪 的境地,逐步为社会公众和学术界所接受。尤其是新时期, 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 成为国家治理的新理念,民事强制调解的正当性已不再受到质疑,获得了国家政策的认可和制度的保障。然而,古今中外的经验证明,纠纷解决机制必须随着社会发展的需求,不断通过合理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建构,持续调整、完善和优化。民事强制调解亦是如此。本书在阐发民事强制调解现代意涵及制度理性的基础上,一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