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司法裁决、行政决定、处罚或者强制措施决定,都必须有证据作坚实的依据。可以说,没有证据,就没有司法裁判;没有证据,就没有处罚决定。甚至可以说,没有证据,诉讼与行政就没有了根基。可是客观而言,当前对证据制度的理论研究与实践运用尚存在很多不足:,证据理论研究群体主要集中在三大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领域,而且呈现出两个显著特征:其一,很多研究者仅仅把视野停留在理论设计层面,很少结合司法实践之需要;其二,过分地“西化”,研究重点过分地集中在英美法国家的规则与标准、德日国家的心证与体系上面,而没有充分考虑国内的司法体系的契合性问题。第二,行政学与行政法学研究领域虽然也特别强调“用证据说话”,但行政证据的自身理论却相对比较薄弱。
行政信访面临的现实困境需要我们认真、理性地去反思,需要我们运用法治的利剑去穿透包裹其身的铠甲,需要我们去驯服使其服务于更有效的社会治理。本书则从行政纠纷解决的视角切入,揭示了行政纠纷在制度设计者的想象中应当被如何解决、在实践中被如何对待,以及理论上应当采取何种进路来处理。
本书的内容从西罗马帝国灭亡时开始。在这一时期,日耳曼各部落在的俄罗斯、巴尔干半岛等地纷纷安营扎寨,并形成了相对原始的习惯法体系;与此相对,尚存的罗马文化则代表着一种更为先进的法律。接下来是一段政治融合的时期,“从优士丁尼时期至封建时期”是本书编要叙述的内容。这一时期,许多现代国家的轮廓还不明显。但是到11至13世纪时期,新的轮廓已经形成;因此,我们接下来要讲述的历史就必须按照不同的国别来进行。第二编讲的是意大利法。我们必须首先来叙述意大利法,因为12世纪时期罗马法的复兴是所有日后发展的中心事实。梅特兰说“意大利正要成为一段时间以来整个世界法律史的焦点”。后来在法国、德国发生的一系列法律事件,读者如辅以对于意大利法知识的了解及对其影响的把握,往往能够更容易地理解。其他各国各学派的争鸣
本书对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了逐条解释,分别阐明该条的核心问题,从司法解释及法理的角度对该条进行详细的、符合司法解释原意的解释。本书包括:行政诉讼证据规定概览;行政诉讼证据规定条文释文;行政诉讼证3据规定的八大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