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该法的亮点如下: 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需要具备的条件。人民陪审员的学历要求规定为 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年龄要求为年满28周岁。此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监察委、公检法工作人员以及律师、公证员、仲裁员等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有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形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的选任与使用。采取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负责,形成司法机关选荐、人大常委会任命、法院使用的选任工作机制。人民陪审员主要是随机抽选产生。同时,为了满足审判活动需要,也可以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方式产生人民陪审员,但人数不得超过名额数五分之一。
内容简介 书号:9787521637465 书名:【64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定价:8 注:预售品种请单独下单,与预售品种一起拍的品种默认和预售品种一起发货!
诉讼证据规则是近年来法律界关注的一个重大问题。在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中,缺乏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证据规则,是当前司法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本书分三编,每编以各自的证据规则为序列,构思、论证、设计成系统的证据规则组合,并均以证据规则的立法建议结尾。这部专著所引用的资料比较丰富,也比较新鲜,有许多是来自手的外文资料,在某些问题上探根溯源,使学界对某些问题的了解进一步加深,并为学界更深入地研究证据规则提供了的基础。
本辑要目:执行政策与精神——发布近期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指导性意见;法律法规——选登与执行工作有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选登人民法院发布的与执行工作有关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由负责起草司法解释的人员介绍其背景和要旨以及在执行工作中如何具体理解和适用;案例分析——对人民法院处理的典型、疑难执行案件进行解析;理论文章——刊登对构建执行工作理论体系有借鉴意义的理论文章;执行工作动态——选登各地法院为进行执行工作改革而作的有益尝试;他山之石——介绍国外及港澳台地区有关执徒行工作的信息。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司法机关开始审判方式改革以来,法官的认证问题越来越受到法律起专家、学者和司法实务人员的关注。本书编写的目的是对刑事审判中证据的认定这一具体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从而将证物认定这一审判中具有重要位置的部分提到理论的调试,从学理探讨入手,进而成为学理性的规则。 作者试图通过证据制度改革应该坚持 “以法定认证”模式为主,以“自由认证”模式为铺的思路,在采纳证据要尽是规范化,采纳证据可以在程度上“自由化”,什么样的证据必须关在“审判大门”之外为主线,编辑了《刑事刑事审判认证指南》这部书。使司法实践线的工作人员有一部工作手册性质的“指南”,因为对于法官的谁活动说,法律规范因然是不可问如的,但是法律规范不可能解决认证中的一切问题。特别是在证据的真实性证明价值的评
本版在系统、全面地阐述民事诉讼各种制度的基本结构和基本原理的基础之上,增加了对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原理和运用的阐释与说明,也对原有内容予以充实、增补和调整,进一步丰富了民事诉讼法的知识和理论。 此外,作为一本专著式教科书,本书在形式上亦有特点:一为目录设置要点提示,便于知识点的宏观把握及快速查找;二为文中设置“问题与思考”及“知识拓展”版块,便于阅读者进一步思考;三为文后设置“关键词索引”,便于学习者对照查阅。 本书既可为法学本研阶段教学及自学使用,也可为法学理论及实务工作者参考使用。
诉讼证据规则是近年来法律界关注的一个重大问题。在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中,缺乏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证据规则,是当前司法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本书分三编,每编以各自的证据规则为序列,构思、论证、设计成系统的证据规则组合,并均以证据规则的立法建议结尾。这部专著所引用的资料比较丰富,也比较新鲜,有许多是来自手的外文资料,在某些问题上探根溯源,使学界对某些问题的了解进一步加深,并为学界更深入地研究证据规则提供了的基础。
本书收录了审查逮捕通用证据参考标准和常见的169个罪名的审查逮捕证据参考标准、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截至2007年8月。
证据制度在诉讼中处于核心地位,是诉讼运行的灵魂。但是,由于现行证据立法的粗疏,既满足不了审判实践需要,也没有顺就诉讼潮流发展的趋势,尤其是随着我国审判方式改革深入,现行证据规则的滞后性进一步暴露出来。因此,加强对证据法学的研究,不仅是证据法学研究逐步走向成熟的表现,也是改革现行诉讼制度的必然,是实现诉讼公正的内在要求。本书的选题就具有较强的务实性,对于正在进行的证据立法以及解决司法实务中的问题也有的参考价值和实践意义。 本书在结构和相关问题的论证上应该说是有它自己的特点的。系统的研究、论述刑事证据法学是一个宏大的工程,在篇幅有限以及其他客观条件的限制下,很难对有些基本、重大和复杂的问题阐述清楚;而对于某些问题已经研究成熟或已达成共识,再进行论述,只是一种无谓的重复。基于此
证据制度在诉讼中处于核心地位,是诉讼运行的灵魂。但是,由于现行证据立法的粗疏,既满足不了审判实践需要,也没有顺就诉讼潮流发展的趋势,尤其是随着我国审判方式改革深入,现行证据规则的滞后性进一步暴露出来。因此,加强对证据法学的研究,不仅是证据法学研究逐步走向成熟的表现,也是改革现行诉讼制度的必然,是实现诉讼公正的内在要求。本书的选题就具有较强的务实性,对于正在进行的证据立法以及解决司法实务中的问题也有的参考价值和实践意义。 本书在结构和相关问题的论证上应该说是有它自己的特点的。系统的研究、论述刑事证据法学是一个宏大的工程,在篇幅有限以及其他客观条件的限制下,很难对有些基本、重大和复杂的问题阐述清楚;而对于某些问题已经研究成熟或已达成共识,再进行论述,只是一种无谓的重复。基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