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研究对象是司法实践中广泛存在的民事执行竟合,其是指针对同一债务人的特定财产,存在多个民事执行债权而产生的难以同时满足的现象。民事执行竟合包括终局执行与终局执行之间的竟合、终局执行与保全执行之间的竟合以及保全执行之间的竟合。终局执行之间的竟合包括金钱债权执行与非金钱债权执行之间的竟合、金钱债权执行之间的竟合以及非金钱债权执行之间的竟合。解决这些竟合问题的关键在于执行顺序的确定。目前立法中的执行顺序确定规则不完善且存在冲突,而相关研究比较匮乏。本书的研究目的在于系统解决各种民事执行竟合中的执行顺序问题。同时,初步涉猎民事执行中与刑事执行或者行政执行的竟合问题。
全文共分五章。*章考察了无罪推定的起源和发展。第二章探讨了无罪推定的内涵,特别探讨了 推定 、 拟制 、 假定 和 证明 之间的关系。第三章从哲学、政治学、法学、伦理学、心理学和决策理论等视角对无罪推定的根据和正当性进行了广泛和深入的探讨。第四章阐述了无罪推定与刑事诉讼相关范畴之间的关系。第五章考察了无罪推定在中国的发展现状,分析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在中国进一步彰显无罪推定精神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近年来,中国刑事司法实践中相继出现的若干错案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撞击和质疑着现存的刑事证据制度。证据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已成为中国刑事立法的必然趋势和当务之急。中国的刑事证据制度改革应当与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相衔接,借鉴和吸收国外刑事诉讼立法的有益经验,并与中国的具体实际情况相结合。程序公正是实体正义的保障,通过正当的诉讼程序,不仅能够限度地防止错判、误判,还可以减少、缓解犯罪人、被害人及其家属、亲友和社会公众对裁判结果的不满,实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统一。离开正当的诉讼程序,就必然会造成办案粗糙,甚至导致冤杀和错杀。坚持正当的诉讼程序,是防止和避免冤假错案的重要保证。刑事再审的基本理念既不是仅仅为了保护原审被告人的利益,也不能是只在社会公共利益与原审被告人利益间进行平衡的利益平衡主
本书的分析视角不是着眼于大陆法系民事诉讼与英美法系民事诉讼之间的比较,而是通过归纳两大法系的共同点,并与苏联及东欧民事诉讼以及我国民事诉讼进行比较,重点是找寻和发现两大法系与以苏联及原东欧国家为代表的诉讼体制的根本差异。 笔者在本书所提出的当事人主导型诉讼体制是我们民事诉讼法现代建构的一个参照模型,而且是一个比较抽象的、具有概念性的模型,而不是民事诉讼法的内容,是一种基本框架。
和大家分享民商事诉讼仲裁律师的经验、教训和知识是孙巍写这本书的初衷。在六年多的执业过程中,孙巍经历了很多,有教训,也总结了一些经验和实用知识。孙巍希望这些教训不要在同行,尤其是那些刚入行的律师朋友们身上重演:又希望和其他律师分享若干年来积累的经验和知识,共同提高执业水平。 起初,这种愿望是通过在律师事务所内举办讲座和培训进行的,后来孙巍开设了个人博客,有了更多的读者。现在,孙巍希望能够借助法律出版社这一全国最、最的法律出版机构,以书的形式和更广泛的朋友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