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强制执行是实现债权人民事权利的程序,其复杂性不亚于定分止争或预防纠纷的权益判定程序。尤其是我国的民事强制执行极具特殊性,实体法与程序法交织缠绕、不同部门法交错适用,各种权力相互角逐、不同利益对立冲突,是法律与社会碰撞*为激烈的场所,是理论与实践脱节*为严重的领域。本书立足中国问题,共设置十个专题,聚焦民事强制领域的重大、疑难、热点问题。内容既涉及执行立法、审执分离、执行救济等理论和实务持续关注的问题,也涉及执行信息化建设、间接执行措施的适用、民事执行权与行政权的冲突等近年来实践热烈探索、理论亟需回应的新问题。
在民事执行领域,参与分配制度是一项在执行竞合、案款分配、破产清算等一系列制度的 夹缝 中生长起来的一项制度。考察这一制度,需要重视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及其形成的背景,但又不能仅仅局限于此,而是需要回到参与分配制度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这个出发点,深入探讨制度设计的理念基础,从发展的视角进行前瞻性研究。经过课题组几年的研究现已结项,在对结项报告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形成本书。
保险法是保险业发展的基石,保险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保险法律不制度的规范、引导与保障。本书延续前三辑的核心理念,力图从保险案件裁判实务中,提炼出保险法理论发展新方向、新思想,以期为后续类似案件裁判提供新路径。本书共收录18篇文章,皆为投稿文章中质量较高且具有实际意义的论文,不仅涉及私家车从事网约车、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事物的保险相关问题,还针对保险案件中的禁止性规定、禁反言规则等条款在案件裁判中的应用进行论述。
本学术专著出版获得江西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 环境侵权诉讼证明制度研究 (JD16078)基金资助。本书基于保护中国公民生态环境利益的定位,系统地研究了环境侵权证明制度涉及到的各个部分,其中包括环境诉讼类型、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原告适格、管辖、时效、证明责任分配、证明标准等九个部分的内容。各个部分内容的研究,虽然纷繁复杂,内容迥异,但均始终围绕着如何最大化维护中国公民生态环境利益来考量;但不乏也有难以解决的疑难问题。
本书围绕两条主线展开论述:,关注刑事诉讼审前程序构造的基础理论奠基。该部分主要透过结构主义和系统论视角,秉持动态平衡诉讼观的指导,深入探讨刑事诉讼目的与刑事诉讼审前程序构造的互动关系,提出我国刑事诉讼审前程序构造的基本理念与基本原则。第二,系统阐述刑事诉讼审前程序构造的基本样态,揭示在三角构造的框架下权利保障与权力规范运行的现实模式。通过审前程序中三方主体互动的构造样态,在审前程序中贯彻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动态平衡以及实现诉讼效率等基本理念。
本书的问世,为仅能够深化行政诉讼法学基础理论的研究,推动“注释行政诉讼法学”向“原理行政诉讼法学”、“总论行政诉讼法学”向“分论行政诉讼法学”的嬗变,而且对未来行政诉讼法典的修改和当前行政审判质量的提高都具有现实指导作用。
本文以 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 为视角对行政不作为诉讼进行研究,试图在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下构建相对完善的行政不作为诉讼体系。文章绪论部分主要阐述了行政不作为诉讼的研究背景、研究现状、研究思路及方法等基本内容,为正文展开研究进行基础铺垫。文章主体部分共分为八个章节:章介绍行政不作为诉讼基本理论,以行政不作为诉讼的核心概念 行政不作为 为切入点。第二章从应然与实然角度探讨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视角与行政不作为诉讼的关系。第三章以 行政不作为诉讼案件实证分析与存在的问题 为题,通过运用实证数据、案例归纳等研究方法对行政不作为诉讼案件审理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实证分析,总结了行政不作为诉讼案件的特点,并对审判实践中行政不作为诉讼未实现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原因进行了分析。第四章主要对行政不作为诉讼的原告资格
在海事仲裁中,伦敦海事仲裁的性、其制度的先进性是有目共睹、毋庸置疑的。伦敦之所以能成为重要的海事仲裁中心,长期雄踞国际海事仲裁业的霸主地位,当然有其历史的地理的原因,但更重要的则是由于伦敦拥有十分健全和完备的海事仲裁制度。伦敦海事仲裁制度不仅对英国仲裁立法,而且对国际海事仲裁制度亦产生了重要而深刻的影响。 与作为同行的伦敦海事仲裁相比,我国的海事仲裁业还相当落后,海事仲裁制度还不够完善。在不断推动我国仲裁制度迈向现代化和国际化的进程中,伦敦海事仲裁制度无疑能为我国海事仲裁制度的进一步发展与完善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进而为实现我国海事仲裁业及海运业在新世纪的崛起和腾飞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本书以英国仲裁法及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仲裁规则为主线,运用历史的、比较的方法,从理论
在海事仲裁中,伦敦海事仲裁的性、其制度的先进性是有目共睹、毋庸置疑的。伦敦之所以能成为重要的海事仲裁中心,长期雄踞国际海事仲裁业的霸主地位,当然有其历史的地理的原因,但更重要的则是由于伦敦拥有十分健全和完备的海事仲裁制度。伦敦海事仲裁制度不仅对英国仲裁立法,而且对国际海事仲裁制度亦产生了重要而深刻的影响。 与作为同行的伦敦海事仲裁相比,我国的海事仲裁业还相当落后,海事仲裁制度还不够完善。在不断推动我国仲裁制度迈向现代化和国际化的进程中,伦敦海事仲裁制度无疑能为我国海事仲裁制度的进一步发展与完善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进而为实现我国海事仲裁业及海运业在新世纪的崛起和腾飞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本书以英国仲裁法及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仲裁规则为主线,运用历史的、比较的方法,从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