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是推动文明交流互鉴的宝贵资源。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 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本书从国际法视角,重点关注来自人类学及传统法律研究的批判性思考,详细论述了为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而由法律规定的具体要求,主要包括制定回应、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质性措施。 本系列立足于世界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现状,适当借鉴各国经验和方法,就构建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制度体系进行了有益探讨,以期对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所裨益。
无处不在的数据技术对人类尊严和自主构成了明显而现实的威胁。然而,在过去的五十年里,我们一直忙于保护数据,却未能保护人类本身。在本书中,伊丽莎白·M. 瑞尼尔斯认为,我们应专注于数据保护、数据隐私、数据安全和数据所有权的法律中的人类核心价值观。而且,随着我们对数据的痴迷的增长,我们忽视了与技术发展相关的真正利害关系——我们作为人的尊严和自主性。 伊丽莎白·M. 瑞尼尔斯的研究指出从某些方面来看,数据既是一切,又什么也不是。数据依靠情境,并呈动态变化,因此很难被定义。通过对美国、欧盟的数据法案进行梳理,伊丽莎白·M. 瑞尼尔展现了西方数据法的构建逻辑,同时面向数据法的未来,提出了一个清晰的愿景。
本书旨在通过对 文化遗产法执行的可行方法进行多层次分析来填补这一空白。 部分考察了 机制和方法提供的执法机会。第二部分侧重于 裁决的作用,包括 法规定的限制,例如司法管辖豁免。第三部分致力于分析实施和争端解决的替代手段,如仲裁、外交谈判、博物馆实践和社会规范的发展。 在对其进行基础理论分析的基础上,作者针对当前文化遗产开发利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借鉴各国成功经验,提出了世界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制度构想,提出了法律保护措施,其前瞻性的学术创见和实际经验总结,可以弥补当前文化遗产保护法律规范的不足。
《日本法研究第7卷》分为专题研究、判例评析、立法动向和学界回顾四个部分。其中,“专题论文”部分主要包括上市公司私有化交易规则的法律移植与地方实践、日本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理论及其启示、父母惩戒权在日本民法。上的展开、日本被遗忘权课题的 发展。“判例评析”部分阐述情事变 与契约拘束力理论。“立法动向”部分介绍日本《个人信息保护法》的 修改及动向,“学界回顾”部分总结和概括了在2020年日本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等领域日本学界的主要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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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人的偶然闯入,不仅开辟了澳门通向世界的航道,同时也将资本主义逐利性的价值诉求,经同标榜着“自由”“理性”“人权”的民商事法律制度,带入澳门华人社会的日常生活中。中葡之间巨大的文化差异带来的法律冲突构成了澳门法制史的基本场景。正是这种激烈的法律冲突,使澳门承载着交汇中西民商法律传统并融合成一个庞大的民商法律体系的历史任务。宽容、开放的中华文化精神,使中西传统的民商法律制度渊源得以在澳门体现,并进行了某种程度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