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引渡或起诉》由黄风著,主要内容:“或引 渡或起诉”原则是近年来国际法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 已将其列为重点研讨问题。《或引渡或起诉》考察了 “或 引渡或起诉”原则的起源与发展、具体的表现形态及其适用条件,针对该原则适用中遇 到的主要争议问题进行了分析,介绍了一些 国家的法制和实践对该原则的态度。作者在书中论述了我国关于“或引渡或起诉”的立 法与实践,并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和建议。本 书还对我国现已加入的国际刑事公约以及现已缔结的双边引渡条约中的“或引渡或起 诉”条款进行了分类整理。
21世纪,我国的高等教育迎来了的机遇和挑战。知识经济的到来,中国加入WTO,科教兴国、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以及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对高等教育的发展和人才培养的质量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2000年以来,我院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教学基本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教育思想与教育观念的进一步转变,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意见的出台,专业结构的调整,教学计划的全面修订,以及新一轮课程建设工作的启动,都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的教育教学质量乃至整体办学水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教材作为反映教育思想、教育观念,以及教学改革成果的重要载体,是我院新一轮课程建设的重点。为了适应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具有国际竞争意识和创新精神的人才目标的要求,学校决定由教材委
陈忱、王超奕主编的《国外预防灾害法律汇编--以美日德为例》内容包括:美国《2000年减灾法》、日本《地震防灾对策特别措施法》、日本《灾害救助法》、德国巴登符腾堡州《灾害预防法》、德国柏林《灾害预防法》。
本书作者系统地诠释了中国近几年与外国签订的双边引渡条约中的各项规范,介绍了我国的有关立法在借鉴和采纳国际引渡合作规则时的基本考虑和谈判背景,结合中国的法律和司法实践探讨了一些与引渡有关的国际法理论问题,并且就进一步补充和完善现有引渡有关的国内审查和执行程序问题并将此程序从理论上界定为“引渡诉讼”,力求将其严格地纳入法制轨道;在对我国暂行的引渡案件“主管机关会审制”及其得弊进行评述后,针对国内各主管机关在引渡诉讼中的职责分工和相应的审查和执行程序,从学者的角度,为拟议中的有关立法提出了一整套方案。
本书由国际商会组织国际商业贸易领域反贿赂专家撰写,着重论述了国际商会和经合组织有关预防和制止公司行贿、受贿、洗钱、政治献金等腐败行为的规定、措施及案例。主要内容包括:一、如何发挥公司管理者的作用,制定和执行公司行为准则;二、如何利用公司财会和审计手段加强监督;三、公司如何选用代理商和销售代表;四、如何处理洗钱问题;五、如何处理政治献金问题;六、如何处理与政府的关系问题。本书从预防腐败、确保公司健康发展的角度,为经济管理部门和公司管理人员制定的政策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如果公司不认真执行反贿赂的有关规定,则其反贿赂的形象就会打折扣。越来越多的公司雇员在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交流。如果子公司对贿赂置之不理,雇员调回母公司后就不可能遵守母公司的规定。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各国在竞争法实施中的冲突日渐明显,如何协调解决这些国际间的冲突是竞争法研究中的重要课题。本书介绍和分析了当今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重要国际经济组织,在竞争法领域中进行国际协调与合作方面的理论和实践,阐述了发展中国家在竞争法的国际协调与合作过程中的立场和措施,同时翻译整理了相关的竞争法国际合作的双边、多边协议以及有影响的案例,对从事竞争法研究的人士极具启示。
在分析和比较之前有关国际合资企业中母公司控制与绩效关系研究的基础上,本书将合资企业作为价值创造的主体,从资源基础论的视角,分析了母公司控制对合资企业资源获取的影响,以及母公司控制对合资企业资源价值实现的影响,对在华国际合资企业中母公司控制与绩效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
本教材旨在使读者对国际人权法的标准及其发展的基本内容是一个全面的理解。它有两个不同寻常之处:其一,它是国际合作的结晶;其二,它引入了主动学习的系统。 《国际人权法教程》第二卷,收入了为了解国际人权法的内容必须仔细阅读的主要公约和其他官方文件。该卷收入所有联合国文件均属官方的中译本。第二卷旨在便于对有关文件的查阅和援引。对许多读者来说,第二卷中的一些文件也可在图书馆里或互联网上找到。诸如经第十一议定书修正的《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欧洲公约》等其他一些文件的中文译本则不易在其他地方找到。
《资产追回国际法律合作问题研究》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构建的资产追回国际法律合作制度为重点,以具体的资产追回案例分析为依托,系统剖析了资产追回国际法律合作的基本要求,详细论述了资产追回刑事途径和民事途径的程序选择和实际运行过程中的法律问题。指出资产追回国在具体的追回过程中,必须对拟选择的刑事途径或民事途径进行战略分析和战术准备,才能确保资产追回取得预期成效。当前,必须从提高资产所在国提供法律合作水平和资产追回国国内司法能力建没两个方面人手,逐步健全资产追回国际法律制度。就中国而言,除应加大资产追回国际法律合作网络构建力度外,还应进一步完善犯罪所得、国有资产、境外追同主体等领域的国内相关法律制度。
随着全球化及全球治理理论的兴起,传统国际法以主权国家为中心的研究范式开始受到国内外学术界以及实践部门的普遍质疑。全球治理背景下非国家行为体的异军突起和价值彰显,则为国际法的发展和创新提供了新的源泉和动力。在众多的非国家行为体中,以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为活跃。非政府组织可以有效地克服全球背景下的市场失灵、国家失灵的局限,对国际法的发展影响甚大,为国内外学术界所广泛关注。
本书从罗马法、格老秀斯的国际法学说与西方法哲学的结合角度,较全面地探索了现代国际法的基本原理,包括绪论、国际法基础理论、国际法的庥、国家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国际法上的个人、国际人权法、国际法上的领土、海洋法、国际航空法与外空法、国际环境法、外交关系法、条约法、国际组织法、联合国、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法、战争法与国际人道主义法等16章。全书资料详实,观点鲜明,试图建立独特的理论体系,原创性突出,并附录大量参考文献。可供法学专业及相关专业本科、研究生教学,亦可供从事国际法理论研究或实践工作的人士参考。
国际商法是指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国际商事组织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作为法学体系中一门独立的学科,既不同于国际经济法,也不同于国际私法。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日益增多,国家间的联系和依赖日益增强,尤其是在我国加入WTO后,学习与掌握有关国际商事法律规范就显得尤为必要。
本论文主要研究私法对国际法的影响,这种影响既来自于、又反映在法学和规范两个层面上。为了论述的方便,我们一般对作为学科意义上的民法和国际法与作为部门法意义上的民法和国际法不作严格的区分。在正式开始这一研究之前,首先弄清楚这样一个问题无疑是有必要的,既这种研究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对私法与国际法具有怎样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