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的基本问题(**卷德语国家的视 角)》以 侵权责任法的基本问题 为研究对象,重 点分析了欧洲大陆国家,尤其是德语国家(奥地利、 德国、瑞士)的侵权责任法以及一些*新的侵权责任 法草案,依此论证了侵权责任法在整个法律救济体系 中的定位,探讨了 保险替代侵权 模式带来的各种 争议问题,进而深入研究了侵权责任法的各种功能。 在上述原则性思考的基础上,本书讨论了各种具有争 议和新出现的问题,比如侵权与违约的关系、损害赔 偿的基本前提等。书中,作者海尔姆特 库齐奥重点 分析了各种归责要件、归责限制、损害赔偿以及时效 等问题。本书对于我国学者全面了解欧洲大陆侵权责 任法,尤其是奥地利、德国与瑞士侵权责任法的基础 理论、学说争议以及前沿思想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书是由一线律师撰写,论述国际商事仲裁实务的图书。 全书共分为六章,具体内容如下: *章 一带一路 下的国际仲裁,论述了中国主导的国际投资仲裁机构的设立,什么是国际投资仲裁等内容。 第二章 当事人*关心的问题,从胜负两方的是视角讲述了国际仲裁当事人关心的问题。 第三章 当事人了解仲裁的世界,论述了仲裁的优点,仲裁与诉讼的区别,仲裁机构及仲裁相关规定; 第四章 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条件,论述了仲裁协议的起草与内容,仲裁协议的效力,关于仲裁协议的其他规定。 第五章 当事人经历仲裁的过程 仲裁程序,论述了申请仲裁,选择仲裁员,以及仲裁庭审; 第六章 当事人获得的*终结论 仲裁裁决,主要论述了,当事人选择了适用法律,当事人未选择适用法的情况,以及仲裁员适用法律的义务和裁决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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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气候变暖导致北冰洋夏季无冰年将在10年内出现。目前,穿过北冰洋,连接大西洋和太平洋的海上航道主要包括北方海航道(Northern Sea Route)、西北航道(the Northwest Passage)和穿越北极点航线。当北冰洋成为全年除冬季外没有海冰或仅在北极点附近区域有较少冰的时候,通过北极航道航行可极大缩短海上航线,提供安全的海上航道,降低我国海上贸易成本,确保我国能源安全。本书主要通过以下六个方面的研究深入剖析我国权益视角下北极航行的法律问题和应对策略:1.我国船舶在北极航行的现状及危机。2.我国船舶北极航行海洋法问题及对策。3.我国船舶北极航行国际海事公法问题及对策。4.我国船舶北极航行国际海事私法问题及对策。5.我国与北极航道沿岸国的合作。6.我国与北极利益攸关国的合作。
新时代背景下,中国为国际法价值体系的重塑提供了方案,它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其一,中国的和平崛起将使中国基于身份自觉而逐步完成世界权力的转移,而和谐价值观必将为国际法的价值体系奠定中国底蕴。其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仅确立了国际法价值观的中国立场,同时也有助于构建和谐共生的国际关系。其三,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推动国际法价值体系重塑的中国理念,从实质上体现了国际法价值的主体间性,其新安全观也使得构建以安全为主导的国际法价值体系成为可能。其四, 一带一路 倡议作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初步实践,不仅促成了经济融合,也增进了政治互信,在该倡议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国际合作也必将创制新的国际法规范,进一步夯实国际法价值体系重塑的现实基础。本书对此作了全面梳理和充分阐释,有助于构建中国在重塑国际法
“国际法学”是*确定的全国高等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这本《国际法学》由何群主编,以*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育委员会审定的《国际法教学基本要求》为依据,由广州大学、广东商学院、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金融学院、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等院校主讲国际法的骨干教师共同编写。全书共14章,系统地阐述了国际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法律原则与基本法律制度,在体系安排与内容设置方面力求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每章附有引例、思考题及司考真题,适合以法学本科生为主的教学对象,同时对相关专业人员及法律实务工作者有一定参考价值。
文化遗产保护是世界各国极为关注的重要问题,关系到全人类文明的传承,各国文化的延续和各民族凝聚力的增强。我国在拥有众多的文化遗产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严峻的挑战:大量的文化珍宝流失海外、非法盗掘、非法出口和走私问题十分突出。如何利用现有的国际法和国内法框架对我国的文化遗产进行有效的保护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该书以国际法和比较法为视角,对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法律问题研究进行了较为深刻的研究,期望能为传统的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研究注入新鲜的血液,拓宽法学研究的领域,为提高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研究水平与实践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发挥积极的作用。 该书分为四篇共20章,主要围绕非法出口的文化财产的国际法保护、武装冲突下文化财产的国际法保护、水下文化遗产的国际法保护以及文化遗产保护的其他
《纵横国际法:势力均衡与帝国理念》从势力均衡与帝国理念的线索写国际法,本身就是一个独特的研究视角。这是国际法学界还没有进行过研讨的视角。《纵横国际法:势力均衡与帝国理念》的基本观点和论点都可以引出学术问题和学术争论:国际法与国际关系及国际政治相辅相成;国际法是在势力均衡的背景下才能产生、发展和生存;国际法与帝国理念格格不入;帝国理念占据了历史的主流,所以国际法只是历史发展洪流中的一小段历史;国际法的发展演变伴随着非国际法因素,体现了殖民主义、侵略和非正义一面;国际法演变到当今,已经成为维护和平、抑制战争、弘扬正义的普世性法律规则。
本书运用历史考察、比较分析、价值分析、综合分析等研究方法,以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为中心线索,比较全面地介绍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这一国际条约的谈判和发展历程,对《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所派生的国际法文件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与评介,揭示了气候变化问题对国际环境法、国际环境关系的潜在影响。而且,本书客观地介绍了国外的气候变化政策和立法,并分析了国外的气候变化政策和立法对我国的启示与现实意义。后,本书分析了我国的气候变化政策以及立法现状和主要缺陷,并提出了相应的法律对策和建议。
本书完全站在欧盟外企业的角度,根据中国国内企业出口到欧盟的产品绝大部分属于物品这一特点,详细解析了这类企业及其供应链在REACH法规中相关的要求,在帮助企业实践应对的基础上总结出系统的应对方法,并给出大量的实用文本范例,对REAcH涉及的高度关注物质、危险物质的检测也做了专门介绍。另外,本书同时对REACH法规中与非物品类出口企业及其供应链相关的其他要求做了全面介绍。 此书有别于一些同类出版物对法规条款的简单罗列,而是在对法规提供详细和准确的解读之外,更站在企业的角度,透彻解析了法规的应对之道,配以应用案例和相关文件范本等实用参考信息,必将对企业的实际操作带来显著裨益。
近半个世纪特别是冷战结束以来,以环境、人权等领域为先导,一场非政府组织( non-governmentalorganizations,NGO)在国际事务中 参与的革命 悄然兴起。[1]从《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的制定和生效到1997年《禁止杀伤人员公约》以及2008年《集束弹药公约》的出台,从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Organization,WTO)多哈回合有关国际贸易规则的谈判到哥本哈根和坎昆有关后《京都议定书》气候变化国际协定的酝酿,在各种重要国际谈判场所的台前幕后,非政府组织的声音和影响几乎无处不在。 与此同时,围绕非政府组织的质疑和争议也前所未有地增加了。这些质疑,既涉及非政府组织本身在透明度、责任性和合法性(legitimacy)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也涉及非政府组织作为一种新兴力量参与国际决策的有效性。这就表明,准确把握非政府组织发展的晚近趋势和问题,对
本书根据国际法的理论与实践,介绍少数人权利保护的国际人权法背景;结合对于国内外理论与实务界提出的少数人的概念的分析与对比,提出自己认为适当的少数人的概念;根据国际人权文件,归纳和阐释少数人权利的主要内容;参考已有的研究成果,分析少数人权利国际保护的必要性;回顾历史,纵向梳理少数人权利国际保护的沿革脉络;透视当下,论述少数人权利国际保护的主要途径,探讨少数人权利国际保护的制度缺陷及其矫正办法;回到眼前,剖析中国少数人权利保护的实践、存在问题及其应对策略。
本书以国际法原理研究法人犯罪的国际法律实践和做法,构建了法人犯罪国际法律制度的理论框架;以比较法原理考察世界主要发达国家法人犯罪立法的*进展,把握其发展动向,在此基础上,对我国法人犯罪制度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提出进一步完善的立法建议。是国内部从国际法角度系统研究法人犯罪的专著。
本书旨在对在十余年来获得快速发展、并在国际关系中发挥着日益重要作用的国际司法机构进行整体研究和全面分析。全书首先在广泛了解国内外学术成果和掌握各司法机构*动态的基础上,对国际司法机构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阐述和分析;接着对十一个为重要的国际司法机构的概况、运作机制、成就和问题进行了个别解剖;然后,选择国际司法制度中比较突出的问题,如国际法官的独立性问题、个人在国际司法机构中的地位问题等进行了比较研究;后,对于国际司法机构之间的关系,以区域国际司法机构中为发达的欧洲人权法院和欧洲共同体法院为例,就其在人权保护中的互动和作用,进行了深入探讨。
随着改革开放时代的到来,邓小平在1978年12月的一次讲话中强调要“加强国际法的研究”。改革开放必然要使中国融入国际社会,在国际社会中就必须遵守国际法。 笔者潘抱存、潘宇昊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结合国际法的实践,提出一些思考和见解,努力探索中国国际法理论,《中国国际法理论新发展》就是他们的成果之一,全书立足中国实际与国际社会秩序*发展,从和平发展、全球化、和谐世界等角度对国际法理论作了深入研究。
在国际治理领域一个重要和急需解决的问题是,国际法的不同分支和规则如何相互作用,在发生冲突的时候怎么处理。在没有单独的“国际立法机关”及众多国家、国际组织与法庭制定和执行法律的情况下,国际法律体系处于分散状态。这种状态导致了国际法规则,即从国际习惯法与一般法律原则,到有关贸易、环境、人权、海洋法等领域的双边与多边条约间的极大差异。鲍威林为这些不同规则如何相互作用提供了一个框架,并集中于WTO法与其他国际法规则的关系上。他还就WTO条约内各种规则之间的等级进行了探讨,他反复研究的主题是如何将贸易和非贸易规则,或经济与非绎济目标在国际法的层面上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