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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学”是*确定的全国高等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这本《国际法学》由何群主编,以*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育委员会审定的《国际法教学基本要求》为依据,由广州大学、广东商学院、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金融学院、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等院校主讲国际法的骨干教师共同编写。全书共14章,系统地阐述了国际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法律原则与基本法律制度,在体系安排与内容设置方面力求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每章附有引例、思考题及司考真题,适合以法学本科生为主的教学对象,同时对相关专业人员及法律实务工作者有一定参考价值。
本书是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中的讲义性质图书,针对民诉的学科特点关键标注,简化记忆考点难点,分类提示,同时加入考频提示以全面准确的演练历年真题,使考生清晰了然考试重点。其独特的体例创新,精当的备考解读,解决了长期困扰广大考生复习法律、法规的一大难题。 本书高效高分、直击考点、分类科学,内容准确。总结往年考试经验、夯实基础,囊括国家司法考试必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是考生参加司法考试的辅导丛书。 本套丛书主要包括8册,本书是其中的《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分册,由三校名师组编。内容分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和海商法四部分。
随着改革开放时代的到来,邓小平在1978年12月的一次讲话中强调要“加强国际法的研究”。改革开放必然要使中国融入国际社会,在国际社会中就必须遵守国际法。 笔者潘抱存、潘宇昊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结合国际法的实践,提出一些思考和见解,努力探索中国国际法理论,《中国国际法理论新发展》就是他们的成果之一,全书立足中国实际与国际社会秩序*发展,从和平发展、全球化、和谐世界等角度对国际法理论作了深入研究。
《国际人权法视域下的健康权保护研究》内容简介:正如杰出的人权法学者斯杜兹纳所言,“人权是隐藏在法律权利背后的乌托邦因素”,是“一种对未来的展望”,健康权为目前世界上引入瞩目的词汇之一,反映了人类对全球健康危机的不满,承载了人类对享有可能的身心健康的理想,表达了当前我国公民对医疗改革的希望以及对政府履行积极义务的要求。在全球健康危机和国内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时代背景下,《国际人权法视域下的健康权保护研究》从世界、区域和国家三个层面对健康权保护进行了深入系统分析,并提出构建我国健康权保护制度的设想。作者孙晓云在综合运用国际政治经济学中的权力结构理论、实证分析、比较分析等方法的基础上,注重从文本主义到功能主义,从基本理论到解决各种现实问题。
除前言外,全书共分七章。 章国家间判决承认与执行:概念。本章首先对判决承认与执行中的基本概念进行了阐述,包括判决本身的涵义、判决承认的重要意义、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关系等。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就国家间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历史和现状、国家间判决承认与执行的理论基础、法律基础进行了分析。文章认为,国家间判决承认与执行可以追溯到罗马时代,随着国际私法的产生而产生并发展和变化。在现代社会,由于不同的法律文化、历史背景乃至不同的实体规则、不同的管辖权原则以及不同的救济制度,各国特别是不同法系的国家对外国法院的判决的态度、采取的程序都大相径庭。一个主权国家为什么要承认一个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呢?对此在理论上有着不同的解释,主要有既得权或债务说、国际礼让说、一事不再理或既判力说。本章认为,在当今社
本书具有以下三个研究创新点:一是集中研究条约退出权这一条约退出问题的核心内容。条约退出仅仅是一种法律行为或条约实践中所表现出的一种法律现象,只有条约退出权才是条约退出问题的核心与基础。在整个条约退出问题的研究工作中,如此中心突出针对性强的研究是不多见的。二是将条约退出权的历史形成与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并对条约退出权进行了详细与全面的分类。在论述条约退出权的正当性时,明确了条约退出权的主权属性,并将条约退出权与国际习惯法的背离权以及国内私法领域的合同解除权进行类比,总结归纳出了条约退出权所追求的基本价值。所有这些研究者是开创性的。三是明确提出条约退出权的行使应受条约必须信守原则与国际社会本位原则的约束,并对《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涉及条约退出权问题的第56条与第65条具体规定的习惯法
传统上,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被认为与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立法的国际协调较为困难,更多地表现为国内立法。然而,有关国内立法从总体上表现出自主性、分散性和扩张性的特点,不仅与国际民事诉讼的目的及国际私法的本位相违背,而且从根本上不利于保护国际民事交往中私人主体的利益。 有鉴于此,本书以拒绝管辖制度为研究对象,通过对比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不同制度,寻求二者间共同的主导性价值取向,并在此基础上为拒绝管辖制度在中国的构建提出意见及建议。
在国际治理领域一个重要和急需解决的问题是,国际法的不同分支和规则如何相互作用,在发生冲突的时候怎么处理。在没有单独的“国际立法机关”及众多国家、国际组织与法庭制定和执行法律的情况下,国际法律体系处于分散状态。这种状态导致了国际法规则,即从国际习惯法与一般法律原则,到有关贸易、环境、人权、海洋法等领域的双边与多边条约间的极大差异。鲍威林为这些不同规则如何相互作用提供了一个框架,并集中于WTO法与其他国际法规则的关系上。他还就WTO条约内各种规则之间的等级进行了探讨,他反复研究的主题是如何将贸易和非贸易规则,或经济与非绎济目标在国际法的层面上结合起来。
本书运用历史考察、比较分析、价值分析、综合分析等研究方法,以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为中心线索,比较全面地介绍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这一国际条约的谈判和发展历程,对《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所派生的国际法文件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与评介,揭示了气候变化问题对国际环境法、国际环境关系的潜在影响。而且,本书客观地介绍了国外的气候变化政策和立法,并分析了国外的气候变化政策和立法对我国的启示与现实意义。后,本书分析了我国的气候变化政策以及立法现状和主要缺陷,并提出了相应的法律对策和建议。
国际法院的司法解释是国际法研究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各种国际法院或法庭的判决,如常设国际法院的案例、常设国际仲裁法院的案例、其他国际性仲裁机构的案例、国际刑事法院的案例、特别性国际刑事法庭的案例、联合国国际海洋法法庭的案例,不仅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国际法的宝贵资料,也为我们提供了如何运用国际法的参考指南。我们研究国际法院的司法解释,是为了更好地运用国际法维护国际社会的整体利益和我国自身的利益,也是为了在发展国际法中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研究国际法院的司法解释,要阅读和翻译大量国际法院判决的英文原始资料。宋杰博士在这方面作了许多艰苦细致的工作。他所著的《国际法院司法实践中的解释问题研究》不仅对国际法领域的理论和实践工作者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对国内的法官、律师和其他法学专业人
本书为国际法史方面的经典之作。在国际法学领域,占主导地位的一直是自然法学派的先验伦理方法以及后来随着条约法的增加而涌现的分析实证方法。历史主义的考察始终缺位。本书改变了长久以来忽视历史方法的国际法研究格局,突破了国际法研究专以自然法学说和条约约文为核心的范式,将宗教,政治、哲学等同炉共冶,不仅是一部国际法的发展史。也从不同侧面带出国际关系史、政治法律思想史和宗教史的内容,于专史之中写出通史的境界,故为后来学界所推崇。 本书从古代写起,尤着力于国际法在十六世纪以后的发展。全书共七章,以断代的方式介绍了国际法发展各个阶段的重要事件、重要人物、重要条约和重要学说。书后附国际法史学的简要学科发展史。 此书篇幅适中,文风洗练,不仅是法学专业尤其是国际法专业学生的基本读物,也适合
本书根据教学理论与实践的需要不断修订完善,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学校的采用。与此同时,本书非常关注新知识的及时补充,以保证使用者得到的始终是**的内容。本书在修订第三版后,一些与国际商法有关的法律不断涌现,需要及时补充进书本的内容,如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的解释》、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等。这些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与本书关系密切,本书通过本次修订,内容得到进一步更新与充实,更能解决司法实践的
本书的研究方法值得称道。作者除了理论总阐述外,更注重实证分析,尤其是选取一些典型的国家统一与分裂的案例进行剖析,如*的科索沃独立事件。这是本书的一大亮点。 本书是一本关于国家统一和分裂的法学理论专著,但研究的落脚点在于为解决海峡两岸统一问题提供智库。作者认为,“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发展了国际法的和平、主权及统一理论,是解决两岸统一问题的成功方案。但是,“一国两制”毕竟是终局方案,在通过终局方案实现国家统一之前,应当有过渡方案。该过渡方案要达到的秩序目标是铲除“台独”的基础和空间,使两岸关系正常化,保证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性不受损害。作者根据两岸关系的发展预期,提出了两岸统一过渡期这一新的概念,并认为它是两岸关系发展的未来必经阶段,并且提出了构建和平发展的两岸统一过渡期法
1970年国际法院在巴塞罗那公司案中首次提到国家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引起巨大的争论.并影响了国际法院对后来一些案件的判决。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2001年《国家责任条款草案》中提出了国家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的概念。本书试图阐明国家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的内涵、外延及意义,就这一概念的历史发展进行梳理和分析,目的在于研究国际义务的层次性划分中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所处的层次,其内涵和外延如何,其与相关的概念如“严重违背依一般国际法强制性规范承担的义务”以及曾经提出但后来未被采纳的“国家的国际罪行”概念之间的关系,违背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的法律后果以及其对国家主权、国际法效力根据和国际法体系问题所产生的影Ⅱ向。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是国际社会治理腐败的法律基石,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基准完善我国的反腐败法制,是建设和谐社会、实现法治中国的重要途径。因而我们必须认真研究《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内容以及对我国所产生的影响,善意履约,努力使《联合国反腐败公约》*限度地为我国预防与惩治腐败实践服务。作者运用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综合学科知识和比较研究、实证研究、文献研究、系统研究等综合研究方法,紧密结合国际反腐败发展的新趋势、中国反腐败法制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层面。深度、系统地探讨和思考《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中国反腐败法制完善的关系,尤其是对检察机关如何贯彻《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创新工作机制做了一定的探索,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一定的理论价值。因而,本书无疑在世界
本书力求完整、准确地阐述国际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规范,尽量吸收国内外优秀学术成果,反映国际法的*发展动态。在体系安排上,本书分为总论和分论两部分,总论对国际法的概念、历史发展、渊源,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主体、国家领土、国家责任,国际法上的个人等内容作了阐述;分论部分对条约法、外交关系和领事法、国际组织法、国际海洋法、航空法、外层空间法、环境的国际保护等内容进行了阐述。语言简洁,重点突出,能够贴合司法考试对国际法学习的要求。 为便于课堂教学,本书配备多媒体教学课件。 本书为高等教育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供法学专业本科生、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习国际法使用,也可供参加司法考试的社会人士学习参考。
本书是关于研究“国际法与比较法”的专著,具体包括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下国家一般人权义务的解析、差异化产品市场定义——POST/NABISCO谷类食品合并、美国《第二次冲突法重述》解析——密切联系原则的重新认识、麦克唐纳教授生平及其纪念会议综述等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