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海洋》(上下册)是《话说中国海洋军事系列》丛书中的一本,是著名军事专家张召忠将军继《百年航母》《走向深蓝》之后,推出的第三本关于海洋法规的通俗军事读物。《规范海洋》通过历史上、现实中、国际方面、外国执法机构的经验教训和大量的实际案例来观察、分析法律的实际运用,从中得到启示和思考,进而提升到法律高度去解释和评判。为了提高可信度和可操作性,在书中还摘编了大量支撑性材料,作为 援引法条 和 延伸阅读 进行链接。 《规范海洋》虽然不是一本法律类图书,却是一本与法律有关也与军事相关的讲述海洋与海战的通俗读物。作者试图从法律的角度,冷静分析,给纷乱复杂的海洋争端寻找法律解决途径,为我国与周边国家关于海洋权益的争端提供法律层面的支持。
《国际公法学(第四版)》着重论述国际法的理论学说和法律制度,较完整、准确地阐明了国际法的基本原理、基本制度和基础知识,全面反映国际法的*理论学说和动态,并专题阐述了中国国际法在各个领域的理论与实践。
文化遗产是推动文明交流互鉴的宝贵资源。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 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本书从国际法视角,重点关注来自人类学及传统法律研究的批判性思考,详细论述了为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而由法律规定的具体要求,主要包括制定回应、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质性措施。 本系列立足于世界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现状,适当借鉴各国经验和方法,就构建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制度体系进行了有益探讨,以期对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所裨益。
文化遗产是推动文明交流互鉴的宝贵资源。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 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本书重点论述国际文化遗产法中的执法问题,探讨了保护文化遗产的途径,包括国际法保护框架、国内法院执法、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旨在实现文化遗产及其保护规范执行之间的协调与平衡。 本系列立足于世界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现状,适当借鉴各国经验和方法,就构建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制度体系进行了有益探讨,以期对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所裨益。
本书从国际海底区域矿产资源开发的基础理论切入,依次展开研究开发技术能力、融资方式和惠益分享,后落脚于中国权益维护的机制调适。核心观点是:依托平行开发制基础上的联合企业制,剖释该理念对开发技术能力、融资方式和惠益分享三大法律问题解决的指导意义;由责任共同体对技术商业化的正向认同,建构知识产权保护、市场信息公开及联合企业安排的制度内容;依据责任共同体共建国际海底区域治理能力,营造风险融资保险、开发合同担保的项目融资以及联合企业控制权融资中的法律秩序;基于命运共同体共享国际海底区域资源利益,勾勒缔约国管理模式、产品分成安排以及财政运行机制的规范体系;发挥我国在利益共同体共商开发秩序中的引领作用,多维辨析开发权益的维护路径。
国际海事私法条约,本为统一海上贸易法律制度解决各国立法不同导致的冲突,但却面临诸多因素的困扰,而且各国也不断从本国立场出发制定相关的法律,以维护其自身利益,使国际海事私法的统一伴随着分化前行。国际社会和各国以及学界一直在努力促进统一化进程,并探索可行途径和方法。《国际海事私法统一研究--条约角度/玛珈山法政文丛》通过历史比较的方法,从经济因素——交易一成本分析和政治分析入手,探讨海事私法统一的历史、现实和未来统一道路应如何走,作一个较为全面和深入的研究,以期在理论上有所突破。 《国际海事私法统一研究--条约角度/玛珈山法政文丛》由孙希尧编著。
《公法研究》为浙大法学院公法所师生的研究成果集,针对当前公法研究领域的 进展,提出研究见解,既有专题性的深入研究,又有评论性的观察研究,代表了当前公法研究领域的 成果和水平。设有专题论文、判例评析、域外公法、名作书评等四个板块。所涉话题包含过罚相当原则具体适用的发展、实体行政处理的程序性裁判、行政法总论与参照领域理论、行政法学研究的新视野等。既有理论上深入探讨的可能性,又往往面临一定的现实困境所提出的务实思考。 《公法研究(第20卷)》包括了专题论文、判例评析、域外公法和名作书评四大部分共十几篇文章。
国际组织活动日益频繁,功能日益扩大。在与有 关的国家和私人进行交往时,国际组织不得不经常面对自身是否享有司法 管辖豁免和如何在国 内法院实现这种豁免的问题。国际组织豁免问题曾作 为“国家与国际组织关系”研究的一部分,停留在国际法委员会的日程 上长达30年之久。 但1992年国际法委员会决定暂时搁置对此问题的编纂 工作。近年来不少国际法学者和部分国际法委员会委员开始重新考虑并 呼吁继续展开和深化 对国际组织司法管辖豁免问题的研究。鉴于此,李赞的《国际组织的司法管辖豁免研究》将就国际组织的 司法 管辖豁免,即国际组织在法院是否享有豁免和如 何实现这种豁免的问题进行研究。 《国际组织的司法管辖豁免研究》将主要从国际 组织司法管辖豁免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两方面加以论证。合法性即指国际组织司法管辖豁免的法律渊源
《论海洋自由》共有十三章,可分为四大部分, 部分含 章,为总述,是其理论或原则的概括,提出了自由贸易和自由航行的观点。第二部分包括第二章至第七章,主要论述海洋自由:第二章至第四章主要从发现、教皇赠送和战争等三个角度论述葡萄牙人对东印度无主权;第五章至第七章也主要从占有、教皇赠送和时效等三个角度论述海洋及其上的航海权不属于葡萄牙人。第三部分为第八至第十一章,主要论述贸易自由权,其中第八章是这四章的总述,第九至十一章,分别从发现、教皇赠送和战争等三个角度论述与东印度的自由贸易权不属于葡萄牙人。第四部分即 两章是总结,一方面否定葡萄牙人的行为,另一方面要求荷兰人坚持自己的贸易权利。
国际人道主义法是国际法的一个分支,它适用于国际性武装冲突和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其内容是关于保护平民、战俘、伤者、病者及遇船难者和对作战方法和手段加以限制的原则和规则,其目的在于尽量减轻武装冲突给人们带来的痛苦。中国是一系列有关条约的缔约国,如1949年的“日内瓦四公约”(指《改善战地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境遇的日内瓦公约》,《改善海上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及遇船难者境遇的日内瓦公约》,《关于战俘待遇的日内瓦公约》和《关于战时保护平民的日内瓦公约》)及其l977年的“两个附加议定书”(指《关于保护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和《关于保护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 为推动国际人道主义法的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the Red Cross,ICRC)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