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当代美国国际私法领域代表性、影响的学术专着。该书博大精深,除国际私法外,还涉及法理学、法哲学、西方法制史等诸多领域。全书正文篇幅为265页,除导论和结语以外,正文内容分为5章。此次2005年新版(特别版)还在导论前面添加了12篇纪念荣格的文章和书评。荣格作为20世纪的美国冲突法学界巨擘,以其对美国冲突法革命进行反思后提出的解决法律冲突的实体法方法称道。在他的《法律选择与多国正义》一书中,他通过回顾和批判传统的法律选择方法,对以目的论为核心的实体法方法进行了清楚、翔实、雄辩的论证,即使是跟他持有学术异见的学者,也对该书的学术价值评价极高。该书在各国冲突法领域的著述中引用率极高,是研究当代美国冲突法的极好材料。
本书是对过去50多年来世界各大洲国际私法法典和公约的比较研究,包括对各地国际私法法典中关于侵权行为、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等类型的准据法适用及连结点选择的比较分析,进而探讨国际私法的法典化在灵活性及结果选择之间的平衡。
本书是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中核心课《国际私法》的配套辅导用书,按照教材的章节安排了同步练习题,帮助学生切实掌握课程内容,真正把专业知识学好。每章都设有名词解释与概念比较、选择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与深度思考题等题型,并配有答案和详细的解析。 本书是修订四版,作者根据近年来*规范性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5)》,以及教学、司法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新变化做了修订和完善,对习题和真题进行了增删。
如果把我们的法律体系当成一个社区从上空俯瞰,民法典就会像一个典雅的中古城堡,立刻进入眼帘。城墙上高竖“私法自治”的大纛,迎风招展。夹处于栉比鳞次、风格各异的现代建筑中,显得十分不协调。但来到社区近观,却只见穿着入时的人们在古堡和公寓大厦间进进出出,全无窒碍。原来城堡还是城堡,只是功能已经不同。外观的不协调,并不影响建筑之间动线的流畅。堡内长伴黄卷青灯的僧侣,还在激烈争辩一些亘古的难题,其实只要走出城堡,看看社区居民的真实生活,也许很多问题根本不是问题。 私法自治始终还是支撑现代民法的基础,它的经济意义可以上溯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伦理内涵则又源于康德理性哲学中的自由意志。私法自治使私人成为法律关系的主要形成者,正如法律关系所要创造和维系的经济关系。然而一直到制度学派开始强调,
星野英一(1926~),日本当代民法学家。旧制东京高等学校毕业后入东京大学法学部就学,1952年毕业:1955年受聘为该法学部副教授:1956~1958年,赴法国巴黎大学留学, 1965年升为东京大学法学部教授,并获该学部法学博士学位;1987年退休,为东京大学名誉教授;同年,受聘为千叶大学法经学部教授;并长期兼任国家法制审议会委员。 星野英一一生致力于民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在其丰硕的著述中,体系书有《租地租家法》(有斐阁法律学全集第26卷,1961年):教科书、自学用书有《民法讲义总论》(有斐阁1983年)、《民法概论》(1~4,良书普及会1971年初版),论文集有《民法论集》(全8卷,有斐阁版1970~1996年)、《民事判例研究》(全5卷,有斐阁1971~1990年版)、《民法的焦点》(有斐阁1987年版)、《民法·财产法》、《民法·家族法》(均于1994年由放送大学教育振兴会出
本书系统论述国际法院的裁判制度。从国际社会整体的秩序形成角度来看,国际法院的作用很有限,加之其制度上的制约,这一作用就受到更大的限制。这种现状必须视为是现代国际社会发展阶段的投影。然而,同时,法院的活动,如将其前身常设国际法院的活动期间包括在内的话,已经有75年之久,在这期间,法院所做出的许多业绩,无疑都是在回应国际社会的要求和期待(参见卷末案件目录)。至今为止,国际法院对国际纠纷的解决(以判决形式)、对国际组织所面临法律问题的解答(以咨询意见的形式),以及通过这些司法活动对国际法的形成和发展都做出了着实的贡献。 众所周知,国际法院的判决,不是依靠超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其执行的。然而,不管世人如何猜测,法院的判决不依靠强制力却在实际上有效地发挥了作用。毕竟法院判决具有很高的内在价
根据国家*《关于“九五”期间普通高等教育教材建设与改革的意见》和《普通高等教育“九五”*重点教材立项、管理办法》的要求,我们重新编写了这本《国际私法新论》;将它这样命名,表明它是与我过去主编的统编教材《国际私法》有区别的另一部新的教材。 本书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适应扩大对外开放进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为宗旨,以中国国际私法法制和晚近世界上国际私法的发展趋势为依据,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力求准确地阐述国际私法中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法则,并特别注意到国际私法这一学科内容和体系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新颖性。
柯里的利益分析理论(GovernmentalInterestAnalysis),国内学者普遍翻译为“政府利益分析说”,本书称其为“柯里的利益分析理论”或“支配利益分析说”。该理论是美国乃至世界冲突法上的重要理论,且对中国具有重要的启发和借鉴意义。《武汉大学国际法博士文库:柯里的利益分析理论研究》拟分四大部分来系统研究这一理论,全书共四章,前后附有引言和尾论。
本书分为绪论、冲突法的历史、冲突规范、外国法的适用和排除、法律选择的方法与法院地法适用的合理限制、自然人、法人、财产法、合同法、非合同之债、亲属法、继承与遗嘱共十二章。该书在第二版的基础上,进一步阐述和探讨了国际私法的基本理论与法律制度,并重点介绍和评价了2007年、2008年欧洲议会(欧盟)与欧盟理事会关于合同之债与关于非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条例和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等国际社会新近制定的国际私法法律规范。
基本内容:本教材根据"慕课"课程教学特点,共分32个知识点。主要内容包括国际私法的基本原理、国际私法的基本制度、国际私法的立法发展、国际私法的理论学说、国际私法的法律选择方法、国际私法法律关系的主体、国际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以及国际民商事司法管辖权概论、国际互联网纠纷的管辖权、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等32个知识点。特点:本教材《国际私法》为修读上海交通大学法学第二专业"慕课"课程的学生而撰写。本教材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具有以下特点:、教材体系和内容与司法考试紧密结合,教材附录提供大量的司法考试练习题目。教材的设计和撰写充分考虑了我国司法考试大纲和司法考试对国际私法课程的要求,有助于学生利用课外时间,巩固和复习教材内容,提升对教材内容的理解和运用,并能够胜任司法考试国际私法部
国际私法是一个特别适合于进行案例教学的领域。首先,在这一领域,仅仅掌握相关的理论知识是远远不够的。例如,公共秩序(公共政策)对我们来说并不是一个陌生的概念,可是,要把握法院在何种情况下将以违反公共秩序为由排除对外国法的适用,却不是仅凭概念推演就可以做到的。在特定的案件中,要正确地就适用外国法是否违反公共秩序作出判断,法官常常需考虑诸多的因素。比如,法院地的有关法律所具有的“必须得到适用”的性质;通过适用外国法,法院地的利益受到损害的程度;通过以违反法院地的公共秩序为由拒绝适用外国法,有关外国的利益是否会受到损害以及受损的程度;该外国是否为一个“友好国家”,为了维护与该外国的友好关系或者基于外交利益方面的考虑,是否应牺牲法院地的公共秩序;通过援用公共秩序而适用法院地法,国
国际私法是一门理论性非常强的学科,在教学实践中,学生经常反映国际私法的理论非常难懂,我国的国际私法教学存在脱离实际的问题,学生学习了国际私法,但不知如何运用。国际私法之所以给人以过于理论化的印象,其原因之一就是现行国际私法教材在编写方法上有脱离实际的情况。本教材在体系上注重各部分的内在联系及其合理性;在内容上,强调对*国内和国际立法变化的反映;并在此基础上力求理论与实际相联系。另外,本教材各章内容都有要点提示、本章关键词、思考题、练习题、练习题参考答案及学习参考资料,目的是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加深对所学知识的认识,突出实用性的特色。本教材主要适合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生使用。
弱者利益的保护问题是一个覆盖面极广的课题,本书对之论述不可能面面俱到,本书主要从国际私法的本体入手,具体采用历史分析方法、语义分析方法、比较分析方法及价值分析方法,对国际私法中的弱者进行阐释,论证国际私法保护弱者利益的正当性,分析国际私法保护弱者利益的现状,探讨如何用国际私法的特有方法和特有制度来更好地对弱者利益进行保护,并进而设计我国未来国际私法立法保护弱者利益方面的条款。
本教材在编写过程中考虑到了近年来四个方面的变化:一是国内学术界对外国*国际私法理论的引进和吸收已经相对成熟;二是国内国际私法学界通过多年的学术争鸣和交流,业已形成一些新的看法和观点;三是我国已于2010年通过了《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该法自2011年4月1曰起施行;四是我国涉外司法实践提供了大量新的涉外法律适用案例。因此,教材编写要力求反映新观点、新信息、新法规、新案例,使教材内容和使用能够在未来相当时期内具有稳定性。 总体来说,本教材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目前国内多数教材都存在“大而全”的现象,有些教材在编写时不仅作为本科生学习材料,而且还针对研究生。这样编写的教材虽然内容丰富,但没有考虑授课时数的限制,也没有考虑到没有接触过国际私法知识的本科生的接受能力。因此,本教
本书不仅对《纽约公约》的适用问题进行了研究,而且涉及法律意义上的仲裁地与仲裁进行地点的问题、《纽约公约》在仲裁裁决国籍的确立标准方面与我国国内法的不同、仲裁地法对仲裁程序的作用、国际法上的公共政策与内国公共政策等仲裁理论问题,同时还对内地法院在判断仲裁条款效力问题方面的态度及历史发展脉络、仲裁正当程序的判断标准等仲裁实务进行了关注。以《纽约公约》为代表的国际商事仲裁立法,不仅使私法庭的裁决能够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行到承认和执行,而且,由《纽约公约》及其之后的一系列有关国际立法所建构的国际商事仲裁法律体系也成功地促成了世界范围内主要贸易国家国内立法的变革与协调。本书主要着眼于中国内地法院在适用《纽约公约》实践中的经验与不足,为研究者提供一条从理论到实践并从实践反推理论的路径。
这本《国际私法原理》以我倡导的问题教学模式和"五I学习法"为基本依据,并不刻意追求国际私法学体系的完整性,而是以自己认为重要的问题为基本知识点来安排章节。因为在有限的72课时(有的学校的课时可能更少)内,教师不可能面面俱到地讲授国际私法的所有问题。所以,本书的体例与国内外的所有教材有所不同。值得说明的是,这并不表明我对国际私法范围的看法。关于教材内容,正如书名所示,侧重揭示国际私法的基本原理,*并限度地结合中国的立法、司法和仲裁实践。我在教学实践中发现,许多学生对国外古老的案例不感兴趣,误以为国际私法离我们的实际非常遥远,容易丧失学习的积极性。所以,本书讨论和分析的案例,80以上是中国近年的实际案例,这也是我国其他国际私法教材仅见的。在摘编案例的过程中,本人对有些案例作了具体的分析,
本教材系为配合国际私法“双语”课程的教学而撰写和出版的学术性教科书。本教材每章正文内容之前均设有“本章主题词”和“本章导读”,对该章的核心内容作出提出和概括。本教材对相关专业术语均加注了对应的英语术语,对基础性的和重要的专业术语导入了英语的定义、解释或释义,对基本理论和原理导入了英语解说,对重要案例导入了英语的事实陈述与英语的法官判决意见和判决理由。在各章正文内容之后,安排有“思考题”、“重要术语提示与中英语对照”、“推荐阅读文献”和英语的“扩展阅读资料”,以起到贯通国际私法课程中文教材和英语教材的桥梁作用。 本教材的主要内容包括国际私法的基本原理、国际私法的基本制度、国际私法的立法发展、国际私法的理论学说、国际私法的法律选择方法、国际私法法律关系的主体、国际婚姻家
本书讲述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是国家*直属重点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的高校法学类专业出版机构,其宗旨是为中国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服务。多年来我社始终把法学教材建设放在首位,向广大读者提供研究生、本科、专科、高职、中专等各种层次、多种系列的精品法学教材,其中很多教材荣获国家*、司法部、新闻出版总署等部委的优秀教材奖,是我国重要的法学教材出版基地之一。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曾多次荣获国家良好出版社、先进高校出版社荣誉称号。在新时期,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真诚为广大读者服务,努力为中国的法学教育事业做贡献。
杜涛所*的《国际私法原理》依据2010年颁布的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和2012年修订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结合*高人民法院*新发 布的相关司法解释,对我国国际私法的主要概念和条 文进行了详细分析。全书采用以案说法的方式,结合 我国涉外民商事领域出现的典型案例,对相关理论进 行了深入浅出的阐释。《国际私法原理》采用比较研 究方法,对国外*新理论、立法和司法实践也给予了 高度关注。本书资料新颖翔实,注释规范全面,不仅 适合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作为国际私法 教材,同时也可供各类法律工作者处理涉外民商事案 件时参考。
集二百余位欧洲优秀学者历时四年起草完成的《欧洲私法的原则、定义与示范规则: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也就是学界所谓的“欧洲民法典草案”),展现了欧洲各国当下为认可与适用的私法规则,可称世界上为先进的民法典草案之一。不论该草案终是否能够通过,或以何种形式通过,其中所蕴藏的学术意义与价值都不容忽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制定一部较为成熟的民法典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展的必然要求与历史选择,也是学界多年的期盼与梦想。将该草案迻译出版,对当下我国民法典的建构具有深远的影响,也有着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共分十卷,分别是:一般条款、合同和其他法律行为、债及相关权利、有名合同及其产生的权利义务、无因管理他人事务、造成他人损害的非合同责任、不当得利、
本书是美国当代杰出的国际私法与比较法著作。本书采用先破后立的方法,在系统回顾国际私法的发展历史后,对传统的法律选择方法进行了鞭辟入里的批判,后提出以目的论为核心的实体法方法,并进行了雄辩有力的论证。本书体系闳阔,思想深刻,文风致密、语言精炼而不失幽默,被誉为一部“史诗性巨著”和一件“艺术珍品”,在世界范围内享有极高的学术声誉。 本次引进、翻译的“特别版”在原版基础上收录了多篇纪念性文章与书评,这有助于读者进一步了解作者的学术思想与人格魅力。本书是从事国际私法与比较法研究的经典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