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体系概念的基本特征是秩序和统一性。法秩序的价值一致性和内在统一性是法体系的基础。近代法律史中出现的诸多体系概念,如形式逻辑体系、公理演绎体系、纯粹概念体系、问题关联体系、冲突裁判体系等都无法实现这一目标。从正义理念和平等律中可以推出,法体系是一般法律原则的价值论 目的论秩序。体系具有开放性,客观体系因基础评价的变迁而变迁,科学体系的开放性是科学认识非封闭性的必然结果。体系的动态性不同于体系的开放性。动态体系通过位阶相同的、可相互替代的若干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形成法律效果,可在正义的一般化和个性化倾向之间取得平衡。现行法原则上是非动态体系。基于体系找法是目的性论证的一种形式,故而要对体系论据进行目的性审查。体系构建存在限度。体系断裂源自评价矛盾和原则矛盾,体系陌生的规范产生
作为法国国际私法原则的 互惠 由法国《宪法》第55条和《民法典》第11条得以确立。在当代法国国际私法法律实践中,互惠原则主要分为一般适用与特殊适用。互惠原则的一般适用表现为依据条约和普遍承认的惯例而适用法律的一般情况。特殊适用可见于在条约和法律渊源存在的情况下,仍然适用法国法的情况。基于互惠原则在法国国际私法中 元规则 的地位,对我国有关国际法的法律适用具有启示作用。全书分为六章,第一章阐释互惠原则的概念,包括互惠原则的含义、法律概念、法律分类和在法国国际私法中的地位。第二章探析互惠原则在法国国际私法中的历史沿革,分别回顾了属人法时代、属地法时代和近现代国际私法中的 互惠 。第三章和第四章分别讨论互惠原则在现代法国国际私法中的一般适用和特殊适用的情况。第五章和第六章总结互惠原则对完善中
该书是在1987年版本的基础上加以补充新资料、修订旧观点而形成的,是中国难得的一部系统地研究国际私法与冲突法的专著。 主要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人员流动更是频繁,国际政治经济发展更趋一体化的情势下,对之加以修改与补充其意义更加重大。
不得当利制度历史悠久、内容精深,是私法的基本制度之一。与其他民事法律制度相比,不当得利制度最为突出的特点是其在各国法制上的巨大差异,故有“比较法上千变万化的精灵”之雅称。在此背景下,对不当得利的法律冲突等一系列国际私法问题展开研究,必然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有鉴于此,本书主要从比较法和国际私法的视角,来探讨不当得利的相关问题。除引言外,全书共计九章,详细地阐述了“不当得利”的概念与不当得利制度的功能,并从比较法的角度来探索不当得利制度的源流与发展历史,以及各国法制在继受此项制度时所作的变革与调整,从而勾勒出不当得利制度两千多年来的演化脉络,并厘清其发展规律。
本书术及商事仲裁裁决的执行,并以中国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执行作为研究的出发点。但本书所述及的有关仲裁裁决执行的原理,则不以此为限。 本书旨在较为全面地介绍、探讨中国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执行,尤其是在国外的执行。为此目的,本书从实务角度出发,通过系统介绍各国的促裁裁决执行制度,结合仲裁裁决执行的相关案例和法律规定,主要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所作裁决在英国、美国、德国、瑞士、荷兰、新加坡、日本等国的执行为例,对中国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在外国的执行作了介绍和分析。本书同时还对中国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在中地、香港、台湾的执行作了简单阐述。应当指出,中国的其他仲裁机构作出的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在申请执行时,本书所介绍的内容也类推适用。
本书按照《残疾人权利公约》框架,对应总则、实体权利和实施进行设计,分为三个部分。部分五篇论文,讲述了《公约》的核心原则和特色。《公约》在其序言就提出它是社会发展、人权保障和不歧视原则统领下,世界人权保障历史的一次创举。残障社会模式的认识是推动这次范式改变的理论基础。因此五篇论文围绕《公约》的理论基础,有范式转化的研究和反思,还有目前西方学界引用率的论文,《公约》研究领域最的学者对残障移入联合国人权核心的历史观察,以及对平等权这一残障情境下最复杂的话题的探索。 本书第二部分是对《残疾人权利公约》实体权利的研究,包括了合理便利、法定资格、独立生活、健康权等权利,这些目前也是《公约》最被热议的权利(法定资格2014年4月已经有了《一般性意见》)。通过这些论文,我们可以看到西方社会关注《公
本书系作者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中国私法学的哲学和经济学基础研究》(14CFX006)的研究成果。本书展现了合作主义私法理论对现实生活的解释力和指导力。本书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制度场景中开展了对合作主义私法理论的研究,对“合作主义”私法学说进行压力测试。 这些场景涉及财产权、合同交易、网络平台、侵权责任和民事争议解决等多方面的具体制度问题,有助于 细致地呈现如何在私法学的具体场景中展开和践行合作主义私法观。
综观全书,它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26nbsp;%26nbsp;%26nbsp;%26nbsp;一是紧跟前沿,资料新颖。本书所收录的靠前私法立法资料,均为20世纪90年代以来新制定或修
精选了13篇论文,内容涉及民商法各个领域,包括民法研究、物权、公司法、票据法等方面内容。 《私法》倡导将私法作为一个整体的学问进行整合性研究,特别重视私法基本理论,是一个非常有创见,有理论品位的学术出版物。事实上,现在提交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法草案出现了一些立法随意性倾向,也是缺乏私法一般理论研究,特别提缺乏将私法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研究的结果,没有对私法制度、私法理论与私法精神的统摄性研究,就很难保证民法典有一个完备的体系,民法也就会失去作为市民社会一般法所应当具有的包容性,也很容易使我们在制定中国民法典的过程中迷失方向。 在这个意义上,作者欣喜地关注着《私法》的诞生与成长,希望《私法》能一如既往地奉行严格的学术标准和严谨的学术规范,为中国法学的发展留下一笔厚重的财富。
作为一个事实,近年来,国际民商事领域中的司法行政合作的因素日益增多。国际民商事司法行政合作之所以受到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和清睐,是因素国际社会解决民商事争议的现实需要和司法行政合作机制本身的功能使然。该书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从和国外两种体制,对国际民商事司法与行政合作加以比较全面的梳理,对其基本问题、历史发展、组织构架、合作领域、合作方法以及实施等作了比较系统的研究,并认为它正在成为国际私法中的一个新兴领域,具有实在性功效和潜在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