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分为国际环境法编、比较环境法编、环境法相关学科编、应用成果编与文献资料编五大部分,共收录中外专家学者论文25篇、文献资料2篇。这些论文和文献资料反映了当前国际环境和比较环境法研究的前沿动态,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
由于工作变动和在上海筹备、操办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环境法学院成立典礼暨首届学术年会的等原因,《评论》的第2卷拖至今日才得以问世,实是愧对期待着的读者和热心的投稿者。 同第1卷一样,第2卷收录了不少精彩的文章和有较大参考价值的文献资料。鉴于环境法学的应用性较强的特点,第2卷增设了—个新的栏目“应用成果编”,专门用来发表环境法学的应用性研究成果。下面对本卷内容作一个简要介绍。 国际环境法编收录了8篇文章。 汉斯·布利克斯的“《斯德哥尔摩宣言》的历史”一文,被置于本卷之首。个中原因,首推其重要的史料价值;其次在于我与作者在联合国总部的巧遇。大家知道,《斯德哥尔摩宣言》是国际环境法的历史上第一座光辉的里程碑。正如布利克斯先生所言,“《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宣言》的意图是给各国政府、组织和公
环境问题具有全球性,需要各国共同参与才能解决。但是,由于国家之间存在深刻的差异,使之无法从不同物质空间进入同一个制度平台。而差别待遇的兴起正好能缓解国际合作困境。《福州大学“东南法学”系列专著:国际环境法中的差别待遇研究》以独特的研究视角,崭新的研究框架、的理论创新对环境差别待遇的理论与实践进行了深入探讨。
本书研究的中心问题是缺乏强制执行力的国际气候变化条约为什么能够得到国家的遵守,哪些因素促使国家遵守国际气候变化条约,这些因素之间又是如何相互作用的,并围绕着国家遵守国际气候变化条约的因果机制这一核心问题展开论述。本书运用国际关系理论对国家遵守国际气候变化条约的因果机制进行解释性研究,并采用实证科学的基本方法,通过欧盟、美国和中国三个关键案例进行实证检验。
环境问题具有全球性,需要各国共同参与才能解决。但是,由于国家之间存在深刻的差异,使之无法从不同物质空间进入同一个制度平台。而差别待遇的兴起正好能缓解国际合作困境。《福州大学“东南法学”系列专著:国际环境法中的差别待遇研究》以独特的研究视角,崭新的研究框架、的理论创新对环境差别待遇的理论与实践进行了深入探讨。
王晓丽编著的《多边环境协定的遵守与实施机制研究》的研究内容包括多边环境协定的特殊表现形式、多边环境协定遵守和实施机制的基本理论、从经济学和国际关系学等角度对遵守机制进行的分析、遵守机制的原则、主要内容、运行程序和几个典型遵守机制在国际环境保护实践中的应用。书的最后分析了我国在多边环境协定遵约方面的基本概况、现存问题,并提出了改进和完善建议。
《中国海洋行政执法统计年鉴(2001—2007)》是一部记载中国海监队伍2001—2007年开展海洋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数据性年鉴。主要体现了中国海监各级机构依法在海域使用、海洋环境保护和国家海洋权益维护等领域开展的监督检查、巡航监视、行政处罚情况及其发展历程,并集中反映了历年海洋行政执法力量派出情况。
本书分为国际环境法编、比较环境法编、环境法相关学科编、应用成果编与文献资料编五大部分,共收录中外专家学者论文25篇、文献资料2篇。这些论文和文献资料反映了当前国际环境和比较环境法研究的前沿动态,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
本书研究的中心问题是缺乏强制执行力的国际气候变化条约为什么能够得到国家的遵守,哪些因素促使国家遵守国际气候变化条约,这些因素之间又是如何相互作用的,并围绕着国家遵守国际气候变化条约的因果机制这一核心问题展开论述。本书运用国际关系理论对国家遵守国际气候变化条约的因果机制进行解释性研究,并采用实证科学的基本方法,通过欧盟、美国和中国三个关键案例进行实证检验。
王晓丽编著的《多边环境协定的遵守与实施机制研究》的研究内容包括多边环境协定的特殊表现形式、多边环境协定遵守和实施机制的基本理论、从经济学和国际关系学等角度对遵守机制进行的分析、遵守机制的原则、主要内容、运行程序和几个典型遵守机制在国际环境保护实践中的应用。书的最后分析了我国在多边环境协定遵约方面的基本概况、现存问题,并提出了改进和完善建议。
本书是在国际环境法本科以及研究生教学过程中完成的,一些对案例或事件的评析也是多次的课堂讨论和交流的结果,感谢外交学院选修国际环境法课程的各位同学们,是你们的真知灼见启发了思维、活跃了思想,使《国际环境法案例评析》得以成形。感谢《国际环境法案例评析》后附的各类参考文献、网站以及各类署名或未署名的事件报道和分析,你们的观点和看法也可能成为了《国际环境法案例评析》的重要参考。 在《国际环境法案例评析》编写过程中,我的研究生李娟娟、戈丽静、王建刚、杨茜雯、刘凤艳等人做了资料的收集、整理乃至几个案例的最初评析工作,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本书以国际水法的案例为研究对象,对常设国际法院、国际法院、国际仲裁法院以及临时仲裁机构审理的具有典型意义的水法案例进行述评。以国际司法仲裁实践对国际水法发展所发挥的作用为标准,选取了如下案例进行深入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