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以法理学、法哲学、法律经济学、侵权法、环境法的基本理论为指导,立足于我国船舶污染及污染损害赔偿的现状,参考、借鉴有关国际公约和国外先进的立法例,对船舶污染损害赔偿的主要法律制度进行研究,包括船舶污染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责任主体、归责原则、连带责任的承担、损害赔偿范围、责任限制、强制保险与直接诉讼,为我国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法律提供理论支持,并提出我国“船舶污染损害赔偿法建议案”。 本书尚属国内首次对船舶污染损害赔偿法律制度进行全面、系统的基本理论和立法研究。在论证方法上,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法律及技术问题相结合,同时注重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逻辑联系,并运用大量图表和案例辅弼论述,使“船舶污染损害赔偿法建议案”具有一定前瞻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气候变化《巴黎协定》于2015年12月在21次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通过。2016年9月,国家主席习近平正式向时任联合国秘书长的潘基文递交了中国的批准书。《巴黎协定》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一个重要分水岭,它把包括发展中国家在内的所有国家都纳入到了全球温室气体减排行列。如何按《巴黎协定》履行中国义务,如何维护中国在《巴黎协定》项下的核心利益,就成为当前国内在气候变化领域研究的重要课题。本书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演变着手,详细分析了《巴黎协定》的规则内容,并从现实主义角度出发,提出了中国在未来应对气候变化的路径选择。
由于工作变动和在上海筹备、操办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环境法学院成立典礼暨首届学术年会的等原因,《评论》的第2卷拖至今日才得以问世,实是愧对期待着的读者和热心的投稿者。 同第1卷一样,第2卷收录了不少精彩的文章和有较大参考价值的文献资料。鉴于环境法学的应用性较强的特点,第2卷增设了—个新的栏目“应用成果编”,专门用来发表环境法学的应用性研究成果。下面对本卷内容作一个简要介绍。 国际环境法编收录了8篇文章。 汉斯·布利克斯的“《斯德哥尔摩宣言》的历史”一文,被置于本卷之首。个中原因,首推其重要的史料价值;其次在于我与作者在联合国总部的巧遇。大家知道,《斯德哥尔摩宣言》是国际环境法的历史上座光辉的里程碑。正如布利克斯先生所言,“《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宣言》的意图是给各国政府、组织和公
本书对于国际海洋法中海盗这个热点、难点和非常棘手的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和深入的探讨和论述。对国际海洋法中有关海盗与海盗行为的理论与实践、海盗的历史与现状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总结现代海盗的特点,并通过探讨相关案例,缕析了有关海盗问题的立法,尤其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涉及海盗问题的条款,进而分析在各种模式中解决海盗问题的机制与方式,后针对中国应如何应对海盗问题提出了建议。同时本书还以较大的篇幅,对国际法中的普遍管辖权问题、打击海盗方面的国际合作及区域合作问题、反恐和国际刑事犯罪问题进行较为深入的分析和阐述。当然,这些问题涉及面宽广,不可能在一本书中全面论及。 全书分五章,分别从国际海洋法中海盗问题的由来、海盗问题的*发展、国际海洋法对海盗问题的法律规制、国际合作制止海盗与海
章 跨国污染转移与国家环境安全法律理论问题研究 本章突出特色及学术创新主要表现在:(1)对“跨国污染转移”这一概念的解释,重点从主体、主观、客体、客观等方面对其进行界定,从而使这一概念更加明晰。(2)结合我国跨国污染转移的现状及其成因进行分析,并借用大量的表格数据说明问题,说服力较强。(3)以国家生态安全、国家环境正义两个角度为控制外国污染转移的合法性基础提供合理合法依据。 第二章 控制污染转移的国际立法和国内立法研究 本章突出特色及学术创新主要表现在:(1)根据跨国污染转移 的特性,我们从对污染物的控制(具体包括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质、生物技术污染等方面控制)和对污染转移的途径(具体包括借助自然界实现污染转移的控制、借助经济活动形式实现污染转移的控制)两个角度对相
本书作者力求将论证的重点集中于海洋油污损害国家索赔机制的核心环节。通过检索目前世界上已经发生的具有重要影响的海洋油污损害赔偿案件并结合我国此前涉海油污损害国家索赔的时间,认为对于我国而言,要想厘清国家作为海洋油污损害索赔主体的法律关系及其制度障碍,关键在于对国家的索赔主体资格、索赔路径与索赔范围作深入分析与合理建构。据此,本书形成了以上述三个问题为主线的逻辑脉络。为再现本书结论形成的过程并向读者展示世界各国油污损害赔偿立法的差异与特色。
本书分为国际环境法编、比较环境法编、环境法相关学科编、应用成果编与文献资料编五大部分,共收录中外专家学者论文25篇、文献资料2篇。这些论文和文献资料反映了当前国际环境和比较环境法研究的前沿动态,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
本书是在国际环境法本科以及研究生教学过程中完成的,一些对案例或事件的评析也是多次的课堂讨论和交流的结果,感谢外交学院选修国际环境法课程的各位同学们,是你们的真知灼见启发了思维、活跃了思想,使《国际环境法案例评析》得以成形。感谢《国际环境法案例评析》后附的各类参考文献、网站以及各类署名或未署名的事件报道和分析,你们的观点和看法也可能成为了《国际环境法案例评析》的重要参考。 在《国际环境法案例评析》编写过程中,我的研究生李娟娟、戈丽静、王建刚、杨茜雯、刘凤艳等人做了资料的收集、整理乃至几个案例的初评析工作,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本书是国内本专门研究国际捕鲸机制的著作。国际捕鲸机制从“捕鲸者俱乐部”到“反捕鲸者俱乐部”的,变迁是由于国际层面主导环境理念的变化、主导国家偏好的改变及非国家行为体的推动等动力共司作用的结果。作者认为,当前国际捕鲸机制已陷入僵局,有必要对《国际捕鲸管制公约》进行改革,加强国际捕鲸机制与其他相关机制的联系,并促进非国家行为体在围际捕鲸机制中的参与,才能更为有效的实现对鲸的保护。
20世纪中叶以来,环境问题已逐渐从国内走向国际,由区域性问题演变为严重的全球性问题,环境危机显现出**国家和全球化的性质。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全球性环境问题群加深了人类的危机感和责任感,人类已意识到“地球的整体性和相互依赖性”。环境保护已成为世界新主题,它要求我们必须采用新观念、新规则以规范人们的环境行为。“国际环境法”应运而生。作为新学科的国际环境法是关于国际环境问题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是主要调整国家在国际环境领域的具有法律拘束力的规章制度,是国际法的新领域。本书通过对国际环境法基本理论内容和国际环境法具体领域以及环境与贸易、环境与军事等知识的系统分析,呈献国际环境法学人完整而详尽的国际环境法学科体系。
本书选取当今具有全球性影响的多边环境条约,分析各项多边环境条约确立的或者正在形成中的实施机制,探讨国际环境保护领域多边环境条约的实施、问题与趋势,并结合中国的实际,提出实施多边环境条约、参与国际环境治理的相应对策。
建国初到改革开放前,中国领导人根据当时海洋斗争的实际需要,发表了一些重要讲话,政府也制定了一些重要政策,这些讲话和政策,初步反映出中国政府的海洋观念和海洋政策,这些观念和政策集中体现在中国政府深切认识到建立海军的重要性,以及中国关于领海问题的声明和对南海诸岛与钓鱼列岛的主权宣示等几个方面。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政府工作重心的转移,特别是海洋产业和涉海行业的迅速发展,国际海洋形势的变化,全面发展海洋事业显得越来越重要。这一时期,我国的海洋观念和海洋政策与以前相比,有了很大的进步和完善。为了维护我国的领土安全和海洋权益,邓小平非常重视发展海上军事力量。他曾经多次强调:面临霸权主义的强大海军和严峻复杂的海洋战略环境,我们没有适当的海防力量不行,必须建立一支精干、顶用、具有
本书研究的中心问题是缺乏强制执行力的国际气候变化条约为什么能够得到国家的遵守,哪些因素促使国家遵守国际气候变化条约,这些因素之间又是如何相互作用的,并围绕着国家遵守国际气候变化条约的因果机制这一核心问题展开论述。本书运用国际关系理论对国家遵守国际气候变化条约的因果机制进行解释性研究,并采用实证科学的基本方法,通过欧盟、美国和中国三个关键案例进行实证检验。
本书对水资源短缺、气候变化、物种锐减、土地沙化、湿地缩减、环境与贸易、环境与军事、环境与健康、工业事故跨界影响等具体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和探讨,拓展了国际环境法的研究领域,并列明了相关条约链接。 本书将国际环境法的基础理论与国际环境司法实践相结合,使之成为一部国际环境法专业的前瞻性教材的同时,亦为实际应用国际环境法、为国家解决实际问题起到重要的参考作用。
《国际环境法视野下的北极环境法律遵守研究》以北极地区的环境法律遵守为例,研究分析了国际环境法中有关遵守的几个重要方面。《国际环境法视野下的北极环境法律遵守研究》源于“国家为什么遵守国际法”的初疑问,通过对北极环境法律遵守的研究,分析了国际环境法在应对环境问题上对传统国际法的变革;通过对遵守动机、遵守的法律渊源、遵守的参与主体三个方面的分析研究,从实证分析中抽象出国际环境法研究未来需要注意的趋势和特点,丰富了国际环境法对遵守这一议题的研究。
《中国海洋行政执法统计年鉴(2001—2007)》是一部记载中国海监队伍2001—2007年开展海洋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数据性年鉴。主要体现了中国海监各级机构依法在海域使用、海洋环境保护和国家海洋权益维护等领域开展的监督检查、巡航监视、行政处罚情况及其发展历程,并集中反映了历年海洋行政执法力量派出情况。
第八届长三角法学论坛将海洋法治、经济转型和社会管理创新作为论坛主题,具有强烈的社会应对性,三者的这种结合更是在理论基础上的一种实践探索与创新。当前海洋立法问题亟待推进,国家层面更多关注海洋的权益、战略安全、环境和区域发展。海洋经济发展同样需要关注在经济转型视域下的社会管理创新问题。海洋的法治化问题比一般的社会法治化问题面临更复杂的主体和客体,海洋问题更容易牵涉到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及国际化元素。因此,当前基于长三角区域的海洋法治,更多应从区域性的立法、区域合作治理,以及在当前海洋政策和立法的框架下进行一定的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方面寻求突破。
本书是基斯教授的代表作之一,也是世界上部全面系统研究国际环境法的著作。 本书共有五部分:部分国际环境法的性质和基本原则,分六章论述了国际环境法的目的和性质、产生与发展、渊源、基本原则和概念、特殊法律手段及国际环境法中的国际组织;第二部分保护环境部门的国际环境法,分五章论述了海洋、淡水、大气和气候、土壤和森林、生物的环境保护;第三部分控制危险物质和活动的国际环境法,包括五章;第四部分国际环境法的实施,分为国际环境法的实施机制和国际责任与环境损害赔偿两章;第五部分国际贸易与环境,包括两章。 该书旨在使广大对国际环境法或者对环境保护感兴趣的人们获得这方面的知识,以使环境保护成为大家共同讨论、重视的话题。
从排放权交易的整个过程看来,该行为体系主要包括四个环节:、买卖行为。排放权交易是交易主体基于意思自治而进行的买卖富余排放权指标的行为,是排放权交易体系中的主要法律行为,它决定排放权交易的法律性质;第二、市场中介行为。排放权交易的中介机构是为交易双方提供排放权指标的供需信息、为交易创造和提供便利条件的辅助机构,是保证排放权交易成功的必不可少的环节;第三、核证行为。由独立的核证主体对排放主体减排后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的定期的独立审评和事后确定,使减排量获得公信力;第四、行政行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为保证交易符合国际和国内的法律规定,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所进行的行政指导和监测监督行为,是排放权交易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书以有关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的以上四个环节相关法律制度为主线,从
《以往与来者:美国卫生法学五十年》主要内容包括:不需俟天命:卫生法学50年、沧桑阅尽:卫生法学40年亲历记、35载唏嘘去:我的法与医学执教生涯回眸、前修如可慕:卫生法学路上的良师益友、医疗保健法律与政策:从何处来,往何处去?驻足何处?——卫生法学的体系化难题、卫生法的四个时代、虚幻的卫生法、卫生法的五个话题、卫生法与生物伦理学的发展、卫生法的前途与钱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