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收录了参与WTO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听证会的学者、律师、官员等的随笔,他们以各自的视角,向读者展示了在WTO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听证会上次出庭或抗辩的经历、如何准备和应对磋商程序、专家组和上诉机构采用的工作模式及其特点、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成员的人格魅力与气场、律师出庭应该采取的抗辩和应对技巧、第三方和法庭之友在争端解决程序中的地位与表现、WTO为何没有将争端解决机构命名为“法庭”、WTO争端解决方式与民商事案件争议解决方式的差异、WTO案件有哪些幕后推手、启动WTO案件需要评估的因素、常驻日内瓦WTO使团外交官在前方的工作内容、WTO业务对律师体力的考验等。他们用生动的语言轻松漫谈在WTO打官司的感受,以求达到以深入浅出的方式向广大读者介绍WTO的目的。
本书以中国能源安全为视角,在汲取国外研究成果精华的基础上,结合能源贸易摩擦的*态势,就WTO能源贸易问题开展深入系统的研究,旨在厘清WTO框架下能源贸易问题的来龙去脉以及WTO法视野中能源贸易的焦点法律事项,分析WTO能源贸易纪律的重构对中国的影响,力求为中国参与WTO能源纪律的构建、实现在能源新秩序建设中的话语权贡献可资借鉴的法律对策与建议,同时也为当前中国在可再生能源领域面临的贸易摩擦与争端提供应对思路。
WT0以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其所确立的宗旨、基本原则、协议内容、成员方的权利与义务,都体现了市场经济体制的精神。加入WT0后,我国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这对我国经济产生了重大影响。在宏观层面主要表现在对经济增长、就业、国际收支等方面的影响上,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经济增长;在微观层面,国际贸易和外商投资总量将增加,企业竞争日趋激烈。入世以来,企业的生存环境发生了变化,不同企业所处的地位不同,环境变化带来的影响也各不相同。企业的成本不同、资源禀赋不同、产业分布不同、自有技术状况不同、所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对WT0和市场经济规则的掌握情况不同,面临机遇和应对挑战的结果也不同。
仲裁是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一项重要法律手段,用以解决WTO成员方之间的某些国际贸易争端。本书对WTO仲裁的研究与探讨,有助于读者进一步理解和思考WTO仲裁制度设计及仲裁实践中产生的诸多法律问题,有利于推动学界关于WTO仲裁,特别是仲裁与WTO多边体制兼容性的讨论,并在有效运用和改革WTO仲裁方面为相关实务部门提供参考。
在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框架下,《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协定》)和农产品贸易息息相关,由《SPS协定》所产生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SPS措施)与国际贸易之间具有特殊的联动影响——既相互抑制又相互促进,这使得SPS措施从初的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的措施渐渐演变成为各国政府普遍倾向于采用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本书研究了《SPS协定》与SPS措施的理论问题,重点研究了《SPS协定》的“等效”条款、“风险评估”条款、“适用地区”条款和《SPS协定》对非政府机构的规制以及SPS领域私人标准的规制问题。通过具体分析我国水产品、肉产品和茶叶产品出口遭遇SPS措施的现状,提出了这些农产品应对SPS措施的建议和对策,同时结合形势,分析了上海自贸区检验检疫的改革新政。
所有的成文法,其适用都离不开法律解释。国际条约适用的法律解释被称为条约解释。世界贸易组织之前,国际法适用的条约解释在实践中大致采用两种方式:学理解释和官方解释。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条约解释出现了另一种全新的解释方法——“先例”解释方法。实践中,世界贸易组织条约既遵循条约解释的一般规则,又遵循“先例”对条约的涵义“剖析明白”。专家组、上诉机构已经裁定的案件,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条约解释需要遵循的“先例”。随着这个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发布案件的增多,“先例”在条约解释上起到的作用,将越来越超过条约解释的理论和原则。这一特征,使世界贸易组织法律体系的条约适用,成为国际条约适用的一个新生事物,也迫使世界贸易组织条约的研究和应用者,必须考虑采用这种全新的条约解释方法——“先例”解释法。本书阐
《世界贸易组织法》包括总论、分论和中国三大部分,具体包括世界贸易组织概论、争端解决机制、贸易待遇、关税制度、数量及其他非关税壁垒、农产品贸易、反倾销措施、补贴与反补贴措施、保障措施、国际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中国在世界贸易组织中的权利和义务、世界贸易组织的挑战和未来。 本书的*特点是结构合理、内容精练。将繁杂的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按照一定的内容和逻辑进行编排,使读者更好地理解相关规则、制度和协议,是世界贸易组织法教材编写者的一项任务。本书以制度为核心,将规则和协议贯穿其中,达到了纲目结合、纲举目张的效果。本书作者在深入领会规则、广泛阅读案例的基础上,概括出世界贸易组织的核心规则,浓缩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精要,并反映案例法的法理发展,有利于读者更好地掌握世界贸易组织
为了便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机磁,各级司法机关,各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以及广大公民深入了解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及有关国际条约,故编辑了本书。该书作为全国人民代表大全常务委员会公报的精装本,供广大读者学习、研究之用。
本书作者拟采用案例实证法为主、其他方法并用的综合研究的方法。鉴于世界贸易组织与区域贸易组织的管辖权冲突实实在在地体现在具体案件中,对案件的实证分析对本书研究有着莫大意义。本书集中选取了世界贸易组织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中的典型案件,运用这些案件对世界贸易组织与区域贸易组织的管辖权冲突问题进行了全面剖析。另外,作者还在多处使用了比较研究法,包括区域贸易协定争端解决机制相关方面的相互比较、世界贸易组织与区域贸易组织相关方面的比较以及国内法与国际法中相似情形的比较。
《WTO框架下农业国内支持法律制度研究》著者王军杰博士,是我指导的硕士、博士研究生,长期耕耘于高等法学教育园地,对农业国内支持制度的关注及研究应溯及五年前的博士研究生期间,他阅览了众多农业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国内外著作,梳理筛选了相关的文献资料,走访了诸多农业主管部门及外贸公司,会聚了丰富的研究素材,从而为本专著夯实了宽厚的理论根基。
法律教学应当使用WTO案例,因为研读这样的法律分析,学生必定会得到很好的法律训练。此外,对于中国是当事方的案件,裁决涉及中国的贸易法律和政策以及中国的经济利益,因此使用这些案件教学是饶有趣味的。对于中国并非当事方的案件,由于它们涉及国民待遇、惠国待遇和取消数量限制等重要的国际贸易规则,覆盖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等主要的国际贸易领域,而中国作为一个贸易大国,有短期或长期的利益,因此使用这些案件教学,不会让学生有“事不关己”的“陌生感”。而对于研究者,研究这些案件所涉及的国际规则和中国利益,提出对策建议,对中国法律和政策的制定以及“全球治理”的参与,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杨国华编著的《WTO中国案例精选(1)》即精选了这些案例。
法律教学应当使用WTO案例,因为研读这样的法律分析,学生必定会得到很好的法律训练。此外,对于中国是当事方的案件,裁决涉及中国的贸易法律和政策以及中国的经济利益,因此使用这些案件教学是饶有趣味的。对于中国并非当事方的案件,由于它们涉及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和取消数量等重要的国际贸易规则,覆盖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等主要的国际贸易领域,而中国作为一个贸易大国,有短期或长期的利益,因此使用这些案件教学,不会让学生有“事不关己”的“陌生感”。而对于研究者,研究这些案件所涉及的国际规则和中国利益,提出对策建议,对中国法律和政策的制定以及“全球治理”的参与,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杨国华编著的《WTO中国案例精选(2)》即精选了这些案例。
本书稿详细探讨了WTO争端解决裁决执行机制的相关理论与实践问题,主要包括四大内容:,深入考察了WTO争端解决裁决执行机制的基本结构、执行对象与执行目标、基本原则等理论问题。第二,以规范和实证的视角,重点研究了WTO争端解决裁决执行机制中的合理期限、遵守复审、补偿和报复等四大核心制度。第三,结合DSU改革谈判,提出了改革WTO争端解决裁决执行机制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及具体改革方向,并对WTO争端解决裁决执行机制相关具体制度的改革方案进行了评估,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第四,以中国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情况为背景,剖析了影响我国关于WTO争端解决裁决执行机制的立场的主要因素,提出了我国的因应对策。
本报告从多哈回合谈判的*进展人手,包括农业议题、非农产品市场准入议题、规则议题、新加坡议题和服务贸易议题五部分内容。本书的写作工作得到了WTO学院2010级研究生同学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学习之余,他们承担了繁重的写作任务,他们是王璨、陈金换和蔺焕焕(章农业议题),孙镜程、俞劲鸥、陈旭和刘艳艳(第二章非农产品市场准人问题),徐呙颢和李晓宇(第三章规则议题),闫宏光和魏逍霄(第四章新加坡议题),张丽(第五章服务贸易议题)。其中每项议题基本按照如下框架展开:首先对各项议题的谈判背景进行梳理,然后对目前*的谈判情况和各成员方的立场进行回顾、总结,并分析谈判搁置的原因,后对未来的谈判前景进行展望。作为一份非官方的研究报告,本书主要是对各领域中的谈判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并对未来的谈判前景进行展
本书介绍了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的关联性。再从能够取得的客体、取得的方法与具体途径、知识产权如何进行保护等三个大的方面进行展开,用一种基于实用分析的、全新的视野来研究国际贸易中的相关知识产权问题。
本书由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解析、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和重塑未来——在世界变局中发展自己三个部分组成。系统论述了WTO的基本原则和运行特征,对WTO法律体系和中国加入WTO法律进行了详尽的解析,是一部理论和实务相结合的著作。 将每部协定都从结构上进行了整理,使人一目了然;附录1提供了四篇*代表性的WTO法律原文,满足了双语教学和学习原典的需求,这是本书的特点。 ? 本书可作为大学生MPA和MBA的教材,也可作为机关干部、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教材,对教学和理论工作者具有参考价值。
本书为“海关法评论”2010年第1卷。全书主要阐述了贸易便利化与海关、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等海关法相关内容;并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分析WTO透明度原则在海关法领域的适用。本书的后还综述了我国海关法研究的基本现状和发展趋势。
“立法决策机制”、“司法争端解决机制”和“贸易政策审议机制”是WTO规则的三大支柱。本文的研究正是建立在“立法决策机制”和“司法争端解决机制”的基础之上,充分考察中国在WTO中的参与实践,进而探讨WTO下中国参与法律机制的构建及价值。《WTO下参与法律机制研究:基于对中国的考察》所指的“参与法律机制”正是指国家(政府)和非国家行为体,在WTO立法决策和司法争端解决参与实践中,从法律层面,所形成的符合自身发展、有助提高自身参与能力的一套运作体制。
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加剧,围绕资源、能源、市场、知识产权、人才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贸易壁垒和经济、贸易摩擦明显增多。各种热点问题所涉及的国际问题更加突出。一些发达国家在经济上、科技上占优势,在外交匕、法律上动辄采取强势做法的态势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仍将存在。作为国际关系的产物,国际法面临严峻挑战和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在这种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下,中国坚持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总书记近在一系列重大国际场合突出强调了国际法与构建和谐世界的关系,强调了国际法的作用。构建和谐世界思想的提出,既勾画了中国新世纪外交战略的总目标,充分展不了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形象,也指明了新世纪国际关系和国际法发展的正确方向。
贸易与文化的辩论由来已久,但WTO规则在文化产品如电影、广播和书籍中的应用,仍然是世界组织中存在人分歧的问题。本书在对将文化产品与渚如小麦或钢铁之类的事物区别开来的经济和社会评论进行评价之后,它又解释了WTO成员在早期谈判时诸多不同的观点如何导致了令所有人都失望的结果。接着对各种町能的解决法给予了全面的评价,包括通过WTO争端解决的法律演变、WTO以外的新协议、改善贸易自由化和文化政策目标之间的平衡改革。由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影响,文化和贸易多样性的新公约生效于2007年,WTO多哈回合谈判成为绊脚石,故对这种评价的需求变得更为紧迫。
本书主要包括WTO争端解决中的"法庭之友"、WTO中贸易自由化和国内管制权的平衡、巴西进口翻新轮胎案评述、习惯国际法在WTO争端解决中的适用、WTO争端解决机构裁决在成员方国内法院的适用、RTA与WTO管辖权的冲突与调和--以RTA反措施为视角、GATT第20条对WTO入世议定书的适用研究--"中美稀土案"为例、WTO争端解决与人权法、WTO争端解决中的举证责任及其分配规则。
自WTO成立以来,补贴与反补贴领域的争端就层出不穷,成为涉案多、问题复杂的领域之一。究其原因,就是WTO对全球存在纷繁复杂的补贴所持根本态度:不干预各成员方政府提供补贴的正常职能,但同时也反对政府补贴造成国际贸易的扭曲影响;允许成员对他国政府的具有贸易扭曲影响的补贴采取救济措施,但同时也反对滥用这些救济措施造成的另一种不公平。 上述领域近年来日新月异地快速发展,令人感叹掌握WTO补贴与反补贴法律与实践的不易。正是基于此点,笔者认为极有必要抓住*进展对之进行全面的逻辑梳理与论证,以助于中国政府和企业充分掌握和运用之,对付2004年至今其他WTO成员掀起的对华反补贴强劲浪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