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与1950年3月3日制定部刑法典,1974年1月、1987年2月、1995年3月、1999年8月、2004年4月先后进行了五次修正。现行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刑法典》包括以下九章:刑法的基本规定;总则;反国家和反民族罪;侵害国家管理秩序罪;侵害社会主义经济罪;侵害社会主义文化罪;妨害一般行政管理秩序罪;侵害社会主义共同生活秩序罪;侵害公民的生命财产罪。
蓝色的欧罗巴文明,孕育出海洋法(即普通法)与大陆法这两颗镶嵌在欧洲版图上的璀璨明珠,它们是环肥燕瘦,各擅其美。本书作者正是为这一迷人的法律风景线所吸引,以一个法律史学家所独有之敏锐目光与厚实功底,带领大家透视美丽面纱背后的庐山真面目,并采用比较与历史的研究方法,将笔锋游刃于英伦诸岛、美利坚与欧陆之间。故,本书虽小,却融会贯通了法律、历史、政治、民族、语言、宗教等学识,不失为欧洲法律史之微型画卷。 这不是一本诘屈聱牙的学术专著,它是作者执鞭剑桥时,面向学子传道授业谆言之集结。既无缘于蒙沐教泽,且通过这方小小的扩音筒,去聆听那来自康桥遥远的回响!
它是《新加坡经贸投资指南》系列丛书之一,并得到中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和新加坡国际企业发展局的支持,它将随这个星期出发的中国的新加坡商团在当地分发。 这本130页手册的出版宗旨,是为有意来新加坡投资和经商的华资企业和个人,提供一些新加坡主要和基本的相关法律和税务介绍。其主要内容包括“新加坡法律制度简介”、“商业合同”、“知识产权”、“房地产”、“个人与公司破产”、“债务追索”、“与公司和个人有关的税务”等等。 本手册中所涉及的法律和税务条文及法律和税务概念均译自相关的英文法规和英文概念。由于中英文两种语言有其各自不同的句法、语法规则和用语习惯,因而本手册中的相关法律和税务条文及法律和税务概念的中文翻译未必在各方面与原文完全一致。本手册中的部分词语在新加坡现行法律和税务中已有定义
美国宪法及其修正案,译者:朱曾汶,商务 【新华正版书籍】 作者 译者:朱曾汶 原价 ¥25.00 出版社 商务 出版时间 2014-04-01
本文是作者于10年前提交给德国第62届法律人大会的鉴定意见。在文中,提出了大规模侵权民事诉讼程序的合并,以此来提高司法效率的各种可行模式,就作者个人而言,并不赞同借鉴美国法中集团诉讼(“class actions”)的做法。除此之外,在此鉴定意见中作者也提出了自己对责任法实体法改革和现代化的建议,旨在借助强制责任保险对受害人的损失更快更有效地做出赔付。在实体法部分本意见着重探讨了如何就事故造成的损害结果进行赔偿的问题。在德国,车流量密集的高速公路上,殃及大量机动车的大规模交通事故屡有发生。在作者看来,在这种类型的案件中,只有通过事故中的车辆责任保险公司对损害后果按比例进行分摊,才有可能对受害人进行有效的损害赔偿。产品责任和环境侵权领域大规模侵权的悲剧频发,除了因果关系的认定问题、因涉外因素牵扯到国际
匈牙利现行刑法典制定于1978年,历经多次修正。匈牙利刑法典分为总则和分则两部分。总则包括以下九章:刑法和适用范围;犯罪行为与犯罪行为人;刑事责任阻却事由;刑罚与处分措施;刑罚的适用;前科消灭;关于未成年人的规定;关于军人的规定;解释性规定。分则包括以下十章:危害国家罪;反人类罪;侵害人身罪;违反交通规章罪;危害婚姻、家庭、未成年人、性道德罪;危害婚姻、家庭、未成年人、性道德罪;危害国家管理、司法管理与公职廉洁罪;危害治安罪;破坏经济罪;侵犯财产罪;违反军事防卫义务罪;军人违反职责罪。
葡萄牙现行刑法典颁布于1982年9月23日,迄今为止进行了23次修正,其中幅度*的一次是2007年9月4日第59/2007号法律所做的修正。葡葡牙刑法典分为总则和分则两卷。总则部分包括六编:编(刑法的基本原则)、第二编(行为)、第三编(行为的法律后果)、第四编(告诉与白诉)、第五编(刑事责任的消灭)、,第六编(对犯罪所造成的损失与损害的赔偿)。分则部分包括五编:编(侵犯人身罪)、第二编(侵犯财产罪)、第三编(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罪)、第四编(妨害社会生活罪)、第五编(危害国家罪)。
知识产权出版社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承“为知识产权事业服务、为读者和作者服务、促进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办社宗旨,竭诚为知识产权领域的行政管理者、高校相关专业师生、法律实务工作者以及社会大众提供*质的出版服务。 为满足国内学术界、法律实务界对相关国家知识产权法律的了解、学习及研究需求,知识产权出版社组织国内外相关法学知名学者翻译出版了这套“外国知识产权法律译丛”,涉及的外国法律主要包括美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国家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陆续出版的相关法律(中文译本)包括:《外国专利法选译》《日本商标法》《日本著作权法》《法国知识产权法典》《美国专利法》《美国商标法》《美国著作权法》《德国著作权法》《德国商标法》等,其他具有代表性的国家或洲际的知识产权法律中译本也将适时分别推出
巴西是拉丁美洲面积*的国家,位于南美洲东南部。北邻法属圭亚那、苏里南、圭亚那、委内瑞拉和哥伦比亚,西邻秘鲁、玻利维亚,南接巴拉圭、阿根廷和乌拉圭,东濒大西洋。古代巴西为印第安人居住地。1500年4月22日,葡萄牙航海家佩德罗·卡布拉尔到达巴西。16世纪30年代,葡派远征队在巴建立殖民地,开始了长达约3个世纪的统治。1549年任命总督。1808年拿破仑入侵葡萄牙,葡萄牙王室迁往巴西。1821年葡萄牙王室迁回里斯本,王子佩德罗留巴西任摄政王。1822年9月7日,佩德罗王子宣布独立,建立巴西帝国。1825年,葡萄牙承认巴西独立。1889年11月15日,丰塞卡将军发动政变,推翻帝制,成立巴西合众国。1891年2月24日,国会通过宪法,定国名为巴西合众国。1964年3月31日,军人政变上台,实行独裁统治,1967年改国名为巴西联邦共和国。1985年1月,军人还政于民。巴
本书主要在规范分析和制度构建层面阐释德国公法权利救济制度,并在规范解释的意义上阐释相关理论与规范之间的关系、规范适用范围以及在实体法律制度构建中的意义。在公法权利救济制度体系中,行政诉讼制度无疑为核心制度,行政复议制度亦具有独立的制度功能,而宪法诉讼制度和国家责任制度则起到了重要的弥补漏洞的作用。通过以《德国基本法》第19条第4款为核。的规范体系,构建以行政诉讼制度为主体的公法权利救济制度.以尽可能法律化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德国建设实质意义上的法治国家的基本思路。
《德国民法遗产分割 §§2042-2057aBGB 诺莫斯注解--2014年*版诺莫斯德国民法典继承法 §§1922-2385BGB 注解之一部分》对BGB遗产分割条款(第2042条至第2057a条)逐条、逐款、逐句(甚至半句)进行注解,剖析其中法理内涵,交代条款来龙去脉,阐释各条之句外法意,既是理解BGB遗产分割条款的辅助,又是对BGB遗产分割条款的补充,充分了发挥BGB遗产分割条款在继承法和继承过程中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
本法典以犯罪和制裁为主体,从为犯罪规定的要件和罪名到为制裁设定的体系和选择,无不彰显瑞典刑法之轻刑化理念,同时体现瑞典刑法的北欧化特色。尽管瑞典与我国在自然地理、政治法律、经济文化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但是《瑞典刑法典》所表现的立法技术和价值取向,无疑值得我国刑法学界研究学习和我国刑事立法借鉴。
《意大利消费法典》是对《意大利消费法典》的翻译本。两位译者将意大利关于消费法方面的法律规范翻译成中文,便于我国学者和读者借阅和学习,对于相关方面的研究也是大有裨益的。 《意大利消费法典》共分为六编,编是“总则暨立法宗旨”;第二编为“教育、信息、商业行为与广告”;第三编是“消费关系”;第四编是“产品安全与质量”;第五编是“消费者协会与诉诸司法”;第六编是“后条款”。此外;《意大利消费法典》还包括与法典相关的六个附录,附录中规定了各种消费合同中的信息格式。 通过此部译作,将意大利的消费法介绍到国内,对于我国的消费者法的发展有借鉴意义,有助于我国法律规范与国际接轨。同时,也有助于学者的研究。
东盟国家是我国的友好邻邦,与我国山水相连,或隔海相望。东盟各成员国与我国有着传统的友谊。进入21世纪以来,双方合作关系步入一个新的阶段。中国与东盟国家在进出口贸易、相互投资、工程承包、劳务等领域的经贸合作不断加强、中国与东盟国家已相互成为重要的经贸合伙伴。中国和东盟国家在经贸合作领域还有更广阔的合作空间,潜力巨大。 本书对东盟十个成员国的外国投资法律制度,对外贸易法律制度,工程承包及劳务输出、输入法律制度,关税法律制度等对外经济法律制度进行了初步的探讨、研究,希望能对相关人员了解东盟国家法律有所帮助。
美国的公司税法相当复杂,为多数美国法学院的必修课程,但并无统一的教材。《解密美国公司税法》用短短200页不到的文字,言简意赅地向人们展现出数十年美国公司税法的发展历史并围绕两党博弈变迁的图景,实属难得。 作者丹尼尔·沙维尔从历史学、法学、政治学和经济学交叉学科的角度分析了几个美国公司税法面临的现实威胁和未来财税法改革面临的改变的挑战。不仅指明美国公司税法在面对 一体化和金融创新背景下的发展趋势,而且文风清晰简明且轻松活泼,睿智的观点和论证不时出现,深入浅出。 作者也为中国的税法研究提供了一种指引:不仅仅是思考的方式,也包括学术如何分析政策、指导政策的思维框架。 《解密美国公司税法》看似论题较窄,实则涉及目前经济形势下的宏观经济政策选择的关键问题,很具有现实意义。
古巴现行刑法典颁布于1987年12月29日,又先后于1994年、1997年、1999年、2001年进行了四次局部修正。古巴刑法典分为总则和分则两卷。总则部分包括十一编:基本条款;刑法的效力;外国判决的执行;犯罪;犯罪人;刑罚;假释;刑事责任的消灭;前科消灭;犯罪引起的民事责任的宣告与执行;危险状态与保安措施。分则部分包括十五编: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行政管理与司法权力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治安罪;危害国民经济罪;危害文化遗产罪;危害公共信用罪;危害生命与身体罪;侵犯个人权和罪;侵害劳动权利罪;危害正常的性关系 一和家庭、儿童、青少年罪;损害名誉罪;侵犯财产罪;危害公共财政罪;危害正常构移民制度罪。
现行的阿尔巴尼亚刑法典颁布于1995年1月27日,从1995年6月1日起施行,经历了多次修改,至今仍在施行,*的一次是2008年11月27日第10023号法律所作的修正。阿尔巴尼亚刑法典分为总则和分则两部分。总则部分包括下列八章:刑法及其适用范围;刑事责任;未遂;共同犯罪;刑罚;量刑;监禁的替代措施;追诉时效、行刑时效和刑罚消灭。分则部分包括以下十一章:反人类罪;侵犯人身和生命罪;侵犯财产和经济秩序罪;危害环境罪;危害独立和宪法秩序罪;危害与外国关系罪;恐怖主义行为罪;危害国家权威罪;妨害司法罪;影响选举自由和选举民主制度罪;武装团伙和犯罪组织实施的犯罪。
为了向大家全面介绍美国纽约州法院司法改革的情况,笔者高陈撰写了《接近正义(美国纽约州法院司法改革项目研究)》一书,对近年来纽约州法院部分司法改革项目进行了梳理和研究。本书共分为六个章节,主要内容包括:美国纽约州法院概况、纽约州法院社区纠纷调处中心项目比较研究、纽约州法院ADR机制及启示、纽约州法院接近正义运动观察及借鉴、纽约州问题解决型法院研究、纽约州镇村法庭“存废之争”。
马其顿共和国刑法典由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组成。总则对犯罪与刑罚的一般原理、制度予以规定,具体包括一般条款、犯罪和刑事责任、刑罚、刑罚替代措施、保安处分、对青少年的教育措施和刑罚、法人犯罪之制裁等13章。分则对具体犯罪的犯罪构成及法定刑予以规定,具体包括针对生命和身体的犯罪、针对人类和公民的自由和权利的犯罪、针对选举和表决的犯罪、针对工作关系的犯罪、针对性自由和性道德的犯罪等21章。附则是刑法典的过渡及结束条款,对受刑记录的保存移交、相关刑事法律条款的终止以及本法典的生效时间予以规定。
本书是笔者近期所致力的前南斯拉夫六国刑法典翻译系列的第三部。细心的读者也许会发现,本书的译者序和先前笔者所翻译的马其顿共和国刑法典及克罗地亚共和国刑法典的译者序无论是在篇章结构还是在创作风格上都迥然相异。在法学研究中,法典翻译完毕之后写上一个法典评述作为译者序,并寻找时日将其作为一篇译介式论文进行发表业已是法典翻译通常之习惯,流风所及,似乎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式。就笔者而言,也深受其影响。故此,在翻译本书之初也曾经试想沿用先前之模式,写出塞尔维亚共和国刑法典评述之类的长文,将其作为本书的译者序。但一方面塞尔维亚刑法典中诸如隐私犯罪、媒体替代责任、风化犯罪、杀人罪、危害计算机数据安全的犯罪、国际人道法规范等别有韵味的特色实在太多,如果不加选择予以全部评述无疑会喧宾夺主,将本部刑
本法典的主要内容包括:刑法典的体系、刑法典的基本原则、刑事犯罪的概念、责任主义原则、刑事责任能力、正当化事由、错误、犯罪未完成形态、共同犯罪、对通过公共媒介所犯之罪之刑事责任的特别条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