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特(Herbert Li0nel Adolphus Hart,1907——)西方的法理学家、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创始人。他先后在牛津大学学习古代史、哲学和法律。1932~1940年任出庭律师。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英军情报机关服役。1952年接替古德哈特(Good-hart)担任牛津大学法理学讲座教授。1969年辞去这一职务,致力于边沁著作的整理和编纂。1978年退休。 西方学术界对哈特及其法理学评价甚高。1977年哈特70寿辰之际,英美等国的法学家纷纷发表文章以示祝贺。他们在文章中指出,50年代初人们说政治哲学已经消失,法哲学似乎也要消失。但是,四分之一世纪后,法哲学却空前繁荣。这一繁荣景象的出现要归功于哈特教授的工作。“他的工作奠定了当代英语世界和其他国家法哲学的基础。他在牛津和其他地方的教导,鼓舞了大批年轻的哲学家满怀大丰收的合理期望转向法理学。”“他把法哲
西方法学名著博采众长,内容丰富,派别林立,风格各异。本书以精辟简洁的语言概括介绍了柏拉图、卢梭、康德、哈特等近40位大家的名著,精彩纷呈,窥一斑而知全豹,借此可理清西方法学发展的脉络。 面对浩如烟海的西方学术经典,任何人竭毕生之力也无法读尽。由各学科学者主编的西方学术名著提要丛书,为读者铺就了通向西方学术殿堂的捷径。《西方管理学名著提要》被中央党校及多所地方党校选为辅助教材,发行量超过5万;《西方心理学名著提要》《西方教育学名著提要》也已被华东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院校选为素质教育教程的参考教材,初版发行即逾万册。李银河主编的《西方性学名著提要》一出版,即引起书界关注。
本书分为上中下三篇,即引言:西方法学的出发点、上篇 法律内在品格的追寻:一种本体论:“政治学”的透视、“社会学”的观察、“规范学”的假设、“解释学”解释;中编 实际存在的法律和应当存在的法律:一种认识论、两种法律秩序、自然法、自然权利和社会契约、自然法、自然权和社会契约的另一路解释、坏的法律不是法律、坏的法律也是法律、道德的法律强制、划清法律与道德;下篇 法律“优劣”的对话:一种价值论、问题的引出、哲学王的统治与法律的统治:初次对话、开明与权力制约的法治:再次对话、第三种声音:民主、公意、法律、反省法治、注释书目。
为了帮助读者加深对西方法学名著的了解,我们编写了这本介绍与评述性质的《西方法学名著精萃》。与其他一些同类著作相比,本书具有如下三方面的特色: ,着意经典。从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到哈特的《法律的概念》,本书所收,是在西方历史上久负盛名的法学经典之作。 第二,寻求新作。本书收录的伯尔曼的《法律与革命》、哈耶克的《法律、立法与自由》、我妻荣的《论债法在当代法中的地位》等,都是中国学术界近几年刚引入的世界法学名著,析拉图的《法律篇》则是本书统稿前一个星期才翻译出版的著作。 第三,广收原著。为了让读者了解更多的世界法学名著,我们努力搜寻、介绍和评述了若干种尚无译本的作品。
加罗法洛(1852-1934)是意大利法学家、犯罪学家,犯罪人类学派主要代表人物之一。《犯罪学》一书首版于1885年,之后多次再版,并先后被译成英、法、西班牙和葡萄牙等多种文字。在该书中,作者首次提出自然犯罪的概念,其研究成果对犯罪学的实证主义研究方法具有重大意义。《犯罪学》是犯罪学领域中比较有影响的著作之一,它的出版标志着犯罪学作为法学中独立学科的延生。
哈特(Herbert Li0nel Adolphus Hart,1907——)西方的法理学家、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创始人。他先后在牛津大学学习古代史、哲学和法律。1932~1940年任出庭律师。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英军情报机关服役。1952年接替古德哈特(Good-hart)担任牛津大学法理学讲座教授。1969年辞去这一职务,致力于边沁著作的整理和编纂。1978年退休。 西方学术界对哈特及其法理学评价甚高。1977年哈特70寿辰之际,英美等国的法学家纷纷发表文章以示祝贺。他们在文章中指出,50年代初人们说政治哲学已经消失,法哲学似乎也要消失。但是,四分之一世纪后,法哲学却空前繁荣。这一繁荣景象的出现要归功于哈特教授的工作。“他的工作奠定了当代英语世界和其他国家法哲学的基础。他在牛津和其他地方的教导,鼓舞了大批年轻的哲学家满怀大丰收的合理期望转向法理学。”“他把法哲
本书基本结构包括四部分:一是当代世界法制概述,概括介绍当代世界法制的内涵、现装及发展趋势;二是当代世界法制的基础,包括经济基础、政治基础、文化基础;三是当代世界法制的主要制度,包括立法制度、执法制度、司法制度;四是当代世界主要法律评介,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经济法、民商法、国际经济法。此结构设计试图使读者以更广的视野,多层次、多角度地了解当代世界法制。本书共十三章,每章内容力求客观准确,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参考借鉴作用,有较丰富的知识含量。本书的结构设计具有原创性,各章内容参考了许多专家学者的论著与教材。
西方法学名著博采众长,内容丰富,派别林立,风格各异。本书以精辟简洁的语言概括介绍了柏拉图、卢梭、康德、哈特等近40位大家的名著,精彩纷呈,窥一斑而知全豹,借此可理清西方法学发展的脉络。 面对浩如烟海的西方学术经典,任何人竭毕生之力也无法读尽。由各学科学者主编的西方学术名著提要丛书,为读者铺就了通向西方学术殿堂的捷径。《西方管理学名著提要》被中央党校及多所地方党校选为辅助教材,发行量超过5万;《西方心理学名著提要》《西方教育学名著提要》也已被华东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院校选为素质教育教程的参考教材,初版发行即逾万册。李银河主编的《西方性学名著提要》一出版,即引起书界关注。
西方法理学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自然法思想自古至今绵延不绝。在西方主要国家中,法学的基本理论学科通称为“法理学”或“法律哲学”。本书以主要学派、主要代表人物的重要学说进行了论述、分析和批判。全书由西方法理学绪论、古代西方法理学、近代西方法理学、现代西方法理学4编组成,共20章。全书见解深刻,分析入理,既是一本学术专著,又可作有关课程的教材或参考资料之用。阅读本书,我们可以一窥西方法学家的学术思想。本书既是学术专著,又可作有关课程的教材或参考资料之用。
《英美契约法论(第4版)》内容简介为:英美国家法学基础教育中,英美契约法(Contracts)及侵权行为法(Torts)为二基本科目,凡修习法律学之学子,所必修习之。《英美契约法论》即对英美契约法之起源、发展以及今日吾人所见英美契约法之态样及日后之去向,均作有系统之介绍。特别是英美契约法中之"约因"(Consideration)为英美契约法之重点及特色,乃大陆法中无之,《英美契约法论》对其起源及十九世纪发展出之禁反言(Estoppel)理论及其判例,均有详细之介绍及讨论。第三版中特别以电子商务与契约法设立专章讨论。英美契约法中之其他主要内容如要约与承诺,防止诈欺条例,意思表示瑕疵如错误、虚伪意思表示、胁迫及不当影响,口头证据法则,当事人行为能力,契约内容之解释,不法约定及契约违约之救济等均列有专章介绍,讨论时并附有判例详细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