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经典教科书《外国法制史》(第五版)配套的学习辅导书,也是一本非常实用的教学辅导书。由外国法制史原班作者进行编写。内容精悍实用。不仅包含能够帮助学生理解、记忆外国法制史重要内容的诀窍,还附有各章的练习题,以及司法考试历年来的真题。便于学生自学考查。
《西方法律哲学文选·下》是关于西方法律哲学代表性人物以及代表性著作的研究性翻译作品。书中具体收录了:《罗伯特·诺齐克的、我的和你的未竞事业》、《论宪法》、《美国法律哲学的新走向》等文章。 本书适合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人员参考、阅读。
行政强制法研究丛书。 本书主要选择了行政强制法律制度较为成熟的西方发达国家来介绍,既展示了各国行政强制法律制度的概貌,又突出了各国行政强制法律制度独有的特色。
本书分为上中下三篇,即引言:西方法学的出发点、上篇 法律内在品格的追寻:一种本体论:“政治学”的透视、“社会学”的观察、“规范学”的假设、“解释学”解释;中编 实际存在的法律和应当存在的法律:一种认识论、两种法律秩序、自然法、自然权利和社会契约、自然法、自然权和社会契约的另一路解释、坏的法律不是法律、坏的法律也是法律、道德的法律强制、划清法律与道德;下篇 法律“优劣”的对话:一种价值论、问题的引出、哲学王的统治与法律的统治:初次对话、开明专制与权力制约的法治:再次对话、第三种声音:民主、公意、法律、反省法治、注释书目。
本书围绕知识产权正当性这一命题展开,对当代西方知识产权理论进行了批评性的反思,在分析知识产权诸理论优势和不足的基础上,深入探索知识产权的基本问题或基本矛盾,为在我国研究知识产权提供理论上的准备,进而为知识产权理论的发展开辟渠道。 本书适合法学、知识产权等专业的研究者参考阅读,也可供对知识产权理论感兴趣的其他读者阅读。
犯罪现场迷雾重重、千头万绪,侦破过程丝丝人扣、精彩绝伦,破案密码“证”无巨细皆有可能。全球50起经典的悬疑案件,比故事更有戏剧性的侦皱纪实,为充满探索欲望的你带来一份心灵的冲击。 案件精辟生动 情节悬念迭起 匪夷所思的案情 怪诞不经的案犯 富吸引力的细节 意想不剽的破案关键 ……这一切,必能激发起您的探索欲望,跟随我们亲历一场逻辑思维的盛宴。 1940年11月16日,位于美国纽约市西大街64号的联合爱迪生大厦。一位工作人员在某个阳台上意外地发现了一个木制的工具箱,他打开了那个工具箱。惊异地发现里面竟然是一颗炸弹!旧金山奥特利杂技团正在演出。特技射手奥特利正在表演整套节目中令人拍案叫绝的一招:费尔梅尔小姐头上顶着三支点燃的蜡烛。奥特利背对着她。靠一面镜子的反射,用手瞄准蜡烛,准备射击。 “
产生于20世纪初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法学是西方共产党人和学者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背景下对马克思主义法学进行反思、重新理解和运用的产物。西方马克思主义法学继承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批判精神。其批判锋芒一边指向苏联式的马克思主义法学,一边指向资产阶级法学,并寻求在新的情况下发展马克思丰义法学。西方马克思主义法学反对简单的经济决定论,反对仅仅强调法的镇压功能的阶级工具论,关注法在市民社会的运作机制,关注法的自治性、自主性,关注法的意识形态功能,注重研究在新的情况下如何重新解释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一些基本问题,比如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问题、阶级划分问题、民主问题、法与社会主义的关系问题、法的消亡问题。20世纪七八十年代,大批西方学者从学术角度对马克思主义法学展开研究,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丰
本书是以过失犯理论中的核心要素——注意义务为研究对象的专门著作。作者以比较刑法学的研究方法,围绕德、日刑法理论和判例与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务的异同,从注意义务的概念、性质、根据、内容、前提、标准、类型、阻却事由等方面,对注意义务理论体系进行了全方位解构。本书较为全面地介绍了德、日刑法理论关于注意义务的*理论研究成果,以及德、日刑事判例的*动态,对于丰富我国过失犯罪理论,拓展理论研究视野,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司法实践准确认定过失犯特别是新类型过失犯罪也具有指导意义。
新黑格尔主义法是19世纪末至20世纪上半叶在欧洲和美国流行的以新黑格尔主义为哲学基础,以继承和发展黑格尔哲学、法学思想为基本特征的法学派别。其法学理论多蕴涵于哲学、伦理学、国家学说中,具有浓厚的抽象性。新黑格尔主义法学将黑格尔的国家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的政治法律观点发挥到极致,宣扬民族主义、种族主义、国家主义;认为国家和法是自由和理性的体现;把法律理念看成是支配一切法律现象的基本准则。新黑格尔主义法学虽然在法学理念、法律与文明、法学方法论上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但其浓厚的主观唯心主义和国家至上主义倾问使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被法西斯专政所利用,在战后很快没落了。
在当代中国,“左”、“右”之辩当已成为历史。司法改革的真正问题应当是,在全面认识中国司法现实的基础上,把握问题的关键,探索既有现实可行性又符合今世界司法改革潮流的改革方案。我们编写这本《海外司法改革的走向》,就是要通过对一些国家司法改革动态的研究,为读者认识海外司法改革的走向提供一些参考材料。 海外司法改革到底有没有统一而明确的基本走向?我们持有两个相反的答案: 一曰有。历史是发展的,发展是有规律的。在工业革命掀起的世界一体化运动尚未结束的时候,信息革命便以更加迅猛的速度、更加彻底的方式正在把世界紧密联系在一起。 二曰无。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的国情同另外一个国家的国情是一样的。各国的司法体制都是特定历史文化传统与其现实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条件相结合的产物,无不具有自己的特
具体到中国,随着“一国两制”战略构想的实现,我国政府已成功地对香港、澳门恢复行使主权。但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各地区法律地位平等,并享有独立的司法管辖权,这样便出现了“一国两制三法系四法域”的格局。各自法域法院就互涉的民商事案件所作出的判决只在其法域内具有效力,若要在对方法域具有效力,该判决必须经对方法院认可。尽管不涉及主权,要真正做到各法域法院民商事判决的相互认可与执行,难度同样很大。 但是,“判决之效力,能改变当事人间之原权义,而产生新权义,一国既承认当事人在外国取得之权利,而于他国之判决,若否定之,亦有悖于理论。”随着国际贸易和投资的发展,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的需求日益增长。在一定条件下相互承认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的法律
本书是在题为《西洋与远东的法观念》论文的基础上经过大幅修改而成的,该论文自1981年2月至9月分8次连载于《法律时报》上。 本书内容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但是论点并没有本质的改变,本书新书名和内容刻画出东西方的观念比较,本书关于法观念的研究也涉及中国的法律思想和司法审判制度等内容。
本书是《新译日本法规大全》的附录,具有词典之功能。它对法规大全中比较难懂的专门术语进行解释,以帮助读者准确地理解所收录的二十五类法律规范。按照汉字笔向,或部首偏旁排序,并附详细目录,查阅十分方便。收入词条,共计1918个。 《新译日本法规大全》是一部全面汉泽日本法律规范的外国法规类图书,收录之法律、法规众多,内容既丰富,又有点庞杂。本书为《新译日本法规大全》法规解字,它是对该书中的专门术语进行解释和说明的作品,共解释这类专门术语1918个。其目的是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新译日本法规大全》一书中所收录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内涵和意义。
本书从概念、特征以及内容上详细介绍了外国的诉讼程序,以美国、英国、德国、日本、法国和俄罗斯为例,通过对刑事审判程序和民事审判程序的流程解读,从宏观上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诉讼程序的基本情况做了学术性的梳理与类比。
功利主义法学生产于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的英国,是把功利主义运用到法学领域而产生的法学流派。功利主义基于这样一种伦理原则:人的本性是避苦求乐的,人的行为是受功利支配的,追求功利就是追求幸福;而对于社会或政府来说,追求*多数人的*幸福是基本职能。功利主义法学的基本特点就是强调追求“*幸福”的功利主义原则是立法的宗旨、评判法律优秀的标准和法律实务欧洲大陆,对政治学、法学的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20世纪以后,功利主义法学的一些基本原理被西方法学、社会法学、自由主义法学、经济法学等所吸收。
瑞典诉讼法典于1942年颁布(瑞典1942年第740号法令),1948年1月1日生效。截至1967年1月1日的该法修订本曾于1968年收入《美国外国刑事法译丛》第15卷出版。该英译本由Anders Bruzelius和Ruth Bader Ginsburg翻译。1979年,该译丛第24卷再度收录了Anders Bruzelius和Krister Thelin的英译本。该法经瑞典1998年605号法修改后,James Hurst在前译基础上补充了修改部分,终形成的版本被瑞典司法部采用并在官方网站上公开发布。1998年605号法后,瑞典又曾多次修改该法,距翻译时近的一次是2007年636号法令。本次翻译,截至1998年605号法的英文译文出自James Hurst版本,此后的修改(约占法典总篇幅的1/4),则由Paulo Fohlin律师应中文译者之请译成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