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了解德国物权法的基础性读物,是德国畅销民法教科书《德国民法导论》的物权法部分,亦是作者的代表作。书中详细讲解了物权法的规范领域和原则、所有权取得的不同形式、占有的取得与丧失、所有权保护、用益物权、担保权等基础知识,并有大量案例、图表和学习提示,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德国物权理论和相关规范,以及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法律规定是如何适用的。
本书收录了泰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文本。泰国实行君主立宪制。国家立法议会负责制定法律,行使国会和上、下两院职权。自1932年泰国颁布首*《宪法》确立君主立宪制以来,泰国已经有20部《宪法》。现行有效的泰国宪法为2017年宪法,宪法修正案由全民公投通过,于2017年4月6日生效。 本书收录的法律文件包括泰国2017年宪法、下议院议员选举法及上议院议员遴选法。同时,为了方便读者对泰国宪法的立法沿革进行研究,本书还特别收录了2007年泰国宪法。书中收录的法律文本均由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老师进行翻译,语言准确严谨,对研究泰国宪法及相关法律制度具有较高价值。
外国法制史(Foreign Legal History)是以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研究除中国以外的世界各主要国家和地区以及各种类型的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和演变的一门科学。作为一门学科和一门课程,它主要描述外国法律制度的发展历史以及阐发-9此相关的各种问题,以帮助大学研究生和本科学生了解法的起源、发展、演变的基本线索,加深认识推动法律发展之社会历史背景,以及把握这种发展演变的规律。 具体言之,外国法制史的对象和范围为: ,历史上不同类型的法律制度(如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本质和表现形式,即立法的历史。 第二,上述历史上不同类型的法律制度的实施以及司法机关活动的特点和规律,即执法、司法的历史。 第三,历史上不同类型的法律制度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对社会经济、政治、宗教、文
本文运用要索限定法,在深入研究从古希腊城邦时期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西文法哲学史上70余部名著的基础上,客观评述了西文法哲学史的主要发展线索和各种理论形态的基本内容,提出了一些独到见解,具有学术性与通俗性相结合的特点。可供研究西文法律思想史和当代西文法哲学的专业人员参考,亦可供对法哲学感兴趣的一般读者阅读。
破产法是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书对促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退出机制,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新的企业破产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起草和审议企业破产法草案的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对美国、俄罗斯、德国、法国、日本等国家的破产法律制度进行了考察研究,并组织翻译了这些国家*的破产法。本书翻译人员均为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室长期从事外国法比较研究工作的专业人员,曾翻译出版过《当代外国公司法》、《当代外国商标法》、《外国证券法译丛》等。这些介绍外国*经济法律的书籍为我国的立法和法学研究提供了有益的参考资料,受到好评。
《新译日本法规大全》,1907年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它是一部汉译日本当时所有法律规范的作品。全书按照行政官厅顺序划分为25类,涵盖了宪法、行政法、刑法、监狱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出版法、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矿产资源与环境保护法等部门法律规范,收录法律、法规、敕令、规章等近3000件。 在近代,学习西方列强最成功的东方国家乃是日本。其在短短数十年间迅速完成的近代法律体系,一直是中国法学界所向往的学习范本。早在1896年派谴的批中国赴日留学生中,就有唐保锷等法律研习者。此后,赴日本研习法律的人数则更多。留日法科学生著文介绍日本法律,从事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同时还积极翻译日本的法律、法令及法学著作,这些都对当时中国的变法修律产生了影响。从本书12篇序文所述以及在24位译校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