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与1950年3月3日制定部刑法典,1974年1月、1987年2月、1995年3月、1999年8月、2004年4月先后进行了五次修正。现行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刑法典》包括以下九章:刑法的基本规定;总则;反国家和反民族罪;侵害国家管理秩序罪;侵害社会主义经济罪;侵害社会主义文化罪;妨害一般行政管理秩序罪;侵害社会主义共同生活秩序罪;侵害公民的生命财产罪。
它是《新加坡经贸投资指南》系列丛书之一,并得到中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和新加坡国际企业发展局的支持,它将随这个星期出发的中国的新加坡商团在当地分发。 这本130页手册的出版宗旨,是为有意来新加坡投资和经商的华资企业和个人,提供一些新加坡主要和基本的相关法律和税务介绍。其主要内容包括“新加坡法律制度简介”、“商业合同”、“知识产权”、“房地产”、“个人与公司破产”、“债务追索”、“与公司和个人有关的税务”等等。 本手册中所涉及的法律和税务条文及法律和税务概念均译自相关的英文法规和英文概念。由于中英文两种语言有其各自不同的句法、语法规则和用语习惯,因而本手册中的相关法律和税务条文及法律和税务概念的中文翻译未必在各方面与原文完全一致。本手册中的部分词语在新加坡现行法律和税务中已有定义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是东京审判对被起诉的日本甲级战犯的*终裁决,由韦伯庭长于1948年 11月4日至11月12日当庭宣读,在庭审记录中占1443 页。全文分三篇;A篇阐述法庭的设立和审理、依据的法,并列举了日本战前签署、事后撕毁的国际条约;B篇揭示日本军国主义的产生和膨胀过程,详述日本对中国、苏联和太平洋地区的侵略,以及日军的种种暴行;C篇是对起诉书中罪状的认定,以及对25名被告的判决。*后附有全书人名索引。
内容简介: 本书是著名日本行政法学家南博方先生历经20余载精雕细作而成的经典力作。全书共15章,总括了行政法的主要领域,简明扼要而深入浅出,提纲挈领而系统全面地描绘了日本行政法和行政法学体系。本书既注重对传统行政法学体系和经典理论的承继,亦强调对现代行政法实践和行政法学理论研究成果的充分运用,大量引用判例,并结合近年来日本行政和司法领域的一系列改革,对行政过程各个阶段的相关行政法问题进行了精到的诠释,提示了行政法教材建设的方向。
笔者曾经于2014年6月,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翻译出版了日本著名行政法学者原田尚彦教授的《诉的利益》一书。但由于该书问世于20世纪70年代,当时的研究成果当然无法对其后尤其是今天的理论发展风貌有所体现。鉴于此,同时考虑到 诉的利益 作为行政法学上的一种理论在我国尚未完全确立,于是萌生了撰写本书的念头,一为梳理日本诉的利益的来龙去脉,二为填补原田教授《诉的利益》成书之后的理论空白。 本书中,笔者主要以日本行政诉讼的主要形态 抗告诉讼,尤其是撤销诉讼为素材,在对日本行政法学上有关诉的利益的理论,从行政处分性、原告适格、狭义的诉的利益等三个不同角度做一个整体把握之后,结合20世纪80年代以来具有典型意义的*法院判例,梳理并详细分析诉的利益的发展脉络,对该理论所面临的各种课题加以全方位考察,以期揭开日本
本书收录了越南近年来颁布的*重要的法律文本,包括《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海洋法》《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行政违法处罚法》《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投资法》《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海商法》等。它们是涉及越南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的*重要领域的规范性法律文本,是我们了解越南的重要参考资料。
《日本非典型担保法》是《日本典型担保法》的姊妹篇。同样以专题讲义的形式深入地阐述了让与担保、融资租赁等非典型担保中的重要课题。与抵押权、质权等担保物权不同的是,此类所谓的 非典型担保 在民法典中并无明文规定。如何分析此等非典型担保,是解释学上的难点。对此,要关注其与民法上既有法理的关系,与其他民法条文(特别是典型担保条文)、民事执行法和破产法各类条文、判例和学说的关系,以及在解释中思考应有的担保制度为何。《日本非典型担保法》展现了如何在上述 不自由 的思考中推导出妥当结论的艰苦探索,并希望能给与中国的担保法学和实务以启发。
日本共同侵权行为的解释论,是在1970年代日本经济高度发展时期此起彼伏的公害诉讼和药害诉讼中,围绕探讨如何追究国家与企业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责任问题而逐渐展开的。近年来,由于在司法实践中,伴随着尘肺诉讼的提起,国家与企业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法律责任问题成为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因此,共同侵权行为法的解释论再次倍受关注。《共同侵权行为法论》采用实证分析、法解释学等分析方法,在以日本1960年代至今的有关10件公害诉讼判决、12件药害诉讼判决、27件尘肺诉讼判决,共计约50件关于 共同侵权行为 的代表类型判例为基础进行分析,提炼出了有关民法第719条的判例法理,展开主观共同说的正当性及其论证研究工作。
2015年11月24日,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第十三届国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新的《民法典》,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包括 总则 财产所有权和其他权利 义务与合同 继承 适用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 执行条款 六编,共689条。本书为越南2015年《民法典》中译本,由中越两国法律专家与语言专家合作译成。2015年《民法典》不仅在结构和内容上进行了优化和精简,还将越南传统的道德价值、交易习惯与现代社会的新事物、新观念相结合,既保留了传统法律文化的基础,又移植了西方国家先进法律制度的内容,体现了传承和创新,具有较大的进步性。越南的民事法律制度,可以对我国未来《民法典》的制定提供经验与启示。越南是中国重要的邻国,中越之间民事商贸往来频繁,《民法典》作为调整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具有重要的实际应用价值。
本书整体、动态地考察了日本侵权行为法制度和判例、学说的历史发展。探讨了实务界和理论界为解决现实社会问题引进大陆法的基本制度并使之本土化,同时吸收英美法的理论与做法,形成日本独特的侵权行为法制度与理论的过程。此次修订,增加了法律界曾经集中讨论过的安全关照义务问题,充实了有关侵权行为法的目的与机能、责任要件等相关方面的新判例、学说,以期使读者尽可能多地得到日本侵权行为法的*信息。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废墟上,日本短时间内发展到今天这样一个世界经济大国,其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所发挥的安定国家的作用使世人无法忽视。宪法秩序的稳定,保证了国家的安定。而在维护宪法秩序的稳定方面,违宪审查制度无疑起到重大作用。所以,应当说战后日本在美国占领当局的主导下,引入的普通法院审查型的违宪审查制度,具有很多成功之处。日本的违宪审查制度虽然与我国在违宪审查方面实行的“权力机关审查制”存在重大差别,但在制度运作的过程中,都会涉及制度功能的有效发挥以及具体审查的标准等技术性问题,日本在这些方面的经验值得我国借鉴。 而且,如果以中国的问题意识为视角,从比较法的角度研究我国违宪审查制度,对于问题的解决有重大参考价值。本书作者选取了日本违宪审查制度作为参照对象,以期对我国违宪审
《南亚国际河流的冲突与合作:法律的视角》分析了南亚国际河流的5项主要双边条约机制,包括印度和孟加拉国之间的恒河条约机制,印度和尼泊尔之间的科西河条约机制、根德格河条约机制和马哈卡利河条约机制,以及印度和巴基斯坦之间的印度河条约机制。本书阐释了南亚次大陆国家在面临显著的人口增长、城市化、工业化以及环境退化所带来的严峻水资源挑战的情境下,这些国际河流的背景情况和法律机制。对于国际律师、自然资源专家而言,本书具有十分有益的参考价值且提供了翔实的信息资料。
破产 一词在日本法上仅意味着破产清算,但在中国法中还包括重整型程序,是广义上的 破产 ,日本法上称为 倒产 。本书是日本优秀的、畅销的倒产法教科书。本书特点如下:*,完整呈现了日本倒产相关法自1996年以来通过10余年逐步完成的 倒产法制的彻底性改革 的全部重要成果。第二,涵盖了日本倒产相关法中全部8种类型的倒产程序,既深入探讨了作为清算型程序的破产程序、作为重整型程序的民事再生程序两种*基本的制度,还兼顾了适用于大型公司重整的公司更生程序、特别清算程序、金融机构的倒产处理、国际倒产等制度,同时还介绍了法庭外债务清理、倒产ADR等实务中极其重要的非法庭内程序。第三,作者重视制度的理念与多数见解,按照法条、制度宗旨、典型案例、具体程序等叙述顺序,回避了繁杂的学术之争。第四,本书在正文间设置文体轻
本书全面而深入地介绍了印度国家绿色法庭的成立和运行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环境司法在印度的发展历程、现状和未来道路。全书开篇以全球视野探讨环境正义,并由司法如何促进正义的实现引向专门环境法院和审判机构的建立问题。第二章客观阐述了印度国家环境正义的实现及国家绿色法庭的诞生。第三章对《国家绿色法庭法案》的核心内容进行了解析,内容包括立法目的、审判人员组成、起诉资格、管辖、诉讼时效、诉讼费、责任追究等。第四章结合判例,对国家绿色法庭如何运用国际环境法的相关重要原则进行了分析。第五章 科学与法律 中,作者站在理论的高度识别并分析了环境法庭中科学与法律的互动问题。第六章对国家绿色法庭在过去五年内作出的1130个判决进行数据检视。作者对上述判决,从时间和空间的分布、不同案由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
《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信息披露制度研究》:信息披露制度是日本证券法制的核心制度,整个日本证券法制的演进史基本上是以其信息披露制度为中心的变革史,2006年日本《证券交易法》修改为《金融商品交易法》,体现了信息披露制度的基本理念与制度的重大改革,实现了信息披露制度的公正化与透明化。庄玉友所著的《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信息披露制度研究》在充分利用前人研究,特别是日本学者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首先对日本证券立法模式转向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探讨其立法模式转向的国际背景和国内原因;进而对金商法的立法过程和主要内容、特点进行了总结与介绍;然后从比较法和历史的角度对金商法信息披露制度作了系统的研究,对相关制度的发展与特色做了深入的分析,并探讨了违反信息义务的法律救济制度;后笔者提出了构建中国版《金
有价证券的无纸化,改变了传统的证券发行、交易方式,在法律上形成了非常复杂的法律关系网,由此而来的法律问题成为各国面临的共同课题。《日本有价证券无纸化法理--以国债、公司债、股份为中心》通过历史性研究,介绍了日本有价证券的登录制度、有价证券交易阶段的证券不动化以及有价证券发行阶段的全面无纸化的历史变迁,并对各阶段有关有价证券的立法作了研究,分析了证券市场与金融市场的变化对无纸化制度的影响,进而揭示了有价证券无纸化制度的本质。借鉴这些立法和实践经验,有助于完善我国的证券制度。
本书虽是就各个具体罪名的论述,但呈现了各个犯罪类型的解释所共通的统一的原理与思想,作为总论重要部分的共犯论、错误论、违法论的相关内容也在各论中得到了相应展开。各论体系简单明了,不囿于《日本刑法典》的体例结构,而是将各类犯罪分为 针对个人法益的犯罪 、 针对社会法益的犯罪 、 针对国家法益的犯罪 三大部分,展开翔实的论证与研究。本书在日本数年畅销,自1999年出版以来,已历经6版。无论是日本还是我国,当下研究刑法各论问题,不可能绕开西田教授的观点。
伊藤博文系日本明治维新三杰之一,明治维新后的诸多政治改革背后都有伊藤的身影。这一系列脱亚入欧的政治改革使日本崛起为东亚强国,跻身世界列强。这其中,明治宪改是一个极为重大的环节。影响深远的1889年《日本帝国宪法》正是在伊藤博文领导下编纂的,因此他被称作“明治宪法之父”。在众多的文献中,作为理解明治宪政思想的重要依据,由伊藤博文亲自撰写的《日本帝国宪法义解》,无疑是权威的。
法律继受也称法律移植,是一种不同法系、不同法律制度以及不同法律文化之间相互交流的主要形式,在许多国家的法律发展史上都可以多多少少地找到法律继受的痕迹。因此,法律继受不仅成为学者们的关注对象之一,而且也成为许多国家建立和完善本国法律体系的一种主要手段。 日本自古以来就以擅长吸收他国长处而著称,这种特征同样也表现在对待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的态度上。日本古代就曾经大规模地继受中国古代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由中国继受而来的律令法,律令法与日本武士的统治习惯融合而成的武家法构成日本近代之前的主要法律传统。明治维新时期,日本在“脱亚入欧”思想的引导之下,全面地、概括性地继受以德国法和法国法为主的西洋法,从而使日本法在结构上或形式上完全切断了与传统法律制度的联系,具备了与西洋法完全相
越南、泰国是东盟成员中两个重要的国家,与我国的关系十分友好,在东盟成员中与我国经贸关系相对较多,为了让与之交往的经贸人员了解这两个国家的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编者组织翻译了越南、泰国的民事诉讼法典,以便让他们了解两个国家的民事诉讼制度,从而在必要的时候选择诉讼渠道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本《越南、老挝民事诉讼法典》由越南民事诉讼法典和泰国民事诉讼法典两部分组成,分别从越文版和泰文版的官方公开出版物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