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一部激情四溢、理由充分的警示录,同时也是一部引人入胜乃至轻松有趣的作品。有人主张废除陪审团制度,将陪审团的权力移交法官或者“专家”小组,对此,德威尔法官在本书中一一驳斥。与“冗繁晦涩的法学文著”不同,作者回溯了陪审团有罪裁决与无罪裁决的历史衍进,引用了著名审判的真实记录,例如:对年轻的贵格教徒威廉·佩恩的控诉、赛伦“巫士”审判以及18世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报刊印刷商约翰·皮特·曾格的民权审判——该诉讼由“费城律师”的原型为其赢得。德威尔法官讽刺性的幽默意趣渗透在字里行间。 但是作者也感到深深的忧虑,他警告我们:由于漠视与误解,陪审团制度正在危急之中;如果公众对其不闻不问,那么就可能会失去它。长期担任出庭律师与联邦法官的经历使作者确信:如果参与审判的法律职业者给予其一个
本书通过仔细分析亚伯拉罕.林肯的言行,成功描述了建立于美国内战基础上的新的宪法秩序。这一新的宪法秩序反映了林肯对于一些根本价值的向往,这些价值包括民族国家、平等、民主。同时,本书通过对美国内战前因后果的详细分析,以及对美国1787年宪法和内战后宪法的比较,指出内战和林肯重新定义了美国的民主。本书文笔流畅,论证充分,立意新颖,资料翔实,是本优秀的政治与法律图书。
本书记述了 1787 年至 1887 年间的美国百年行政法史。讨论在 1787 年至 1801 年的联邦党时期如何架构财政和税收部门、设立总检察长、设立行政课责机制、在普通法背景下进行司法审查。在 1801 年至 1829 年的民主共和党时代,如何实施禁运行政和土地行政、建构相应的内部行政控制体系。记述了在 1829 年至 1861 年的杰克逊时代,第二合众国银行的消解、公职轮替与行政组织的改革、蒸汽船规制的兴起。继而讨论了镀金时代的行政法、文官制度的兴起以及退役保障金裁决和禁邮令的实施。 本书让读者了解美国建国百年间行政和行政法的运作,揭示出一幅曾被遮蔽的美国公法史长卷。本书对我国行政法史、内部行政法、国家建构与行政法的研究亦不乏启示和借鉴意义,适合从事行政法学、宪法学、法学理论、政治学、美国史、美国法和美国研究工作的读者
20世纪初,阿根廷曾经是世界上为富有的国家之一。它吸收了大量的外资,经济发展迅速,国民收入颇丰。2001年年底至2002年年初阿根廷却经历了历*为严重的经济危机,一半国民陷入贫困境地。为了缓解危机的冲击,阿根廷政府宣布全国进人“紧急状态”,国会颁布《公共紧急状态法》。阿根廷实施上述措施一方面促使了阿根廷经济的复苏,另一方面也使参与阿根廷私有化进程的外国投资者遭受了巨额损失。为了挽回损失,众多外国投资者向国际投资仲裁庭提起了以阿根廷为被申请人的国际投资仲裁申请。截止到2010年年底,仅在ICSID体制内阿根廷便涉案49起,且这些案件多半与阿根廷经济危机有关。在已经作出终局裁决的案件中,阿根廷半数以上以失败而告终。阿根廷现象在ICSID体制内前所未有,即使在整个国际投资仲裁历史上也属罕见。 因此,刘京莲编著
《美国〈权利法案〉公民指南》逐条详解了美国《权利法案》中11条法案的来龙去脉,深层剖析了美国式自由的根源。 本书的核心观点在于纠正大家长期以来的认识。本书认为人们犯了一个祖先崇拜的错误,总是将美国权利归功于开国元勋们。本书通过对《权利法案》的逐一解读,认为开国元勋们起草《权利法案》的根本目标不是保护人民的权利,而是代表州政府限制联邦政府的权力。开国元勋们虽然很伟大,但他们都是奴隶主,他们起草的《权利法案》沾染了奴隶制原罪的污点。而真正使《权利法案》发挥保护人民权利作用的,是后来的以宾汉姆为代表的人,通过第十四修正案,限制各州的权力,使得各州不得侵犯个人的各项权利。自此,美国人民的权利和自由才真正有了保障,拉开了新的序幕。
美国是法律人统治的国度。十九世纪的美国,律师建立了初的法学院,法学院培养了新一代的律师,新一代的律师又成为美国自由的中流砥柱。本书从美国独立之初的著名律师与法学教授写起,沿着托马斯·杰斐逊、詹姆斯·威尔逊等开国元勋的足迹,讲述了美国法学教育从学徒制走向学院制的全过程。 美国的法学院,由学者型的律师所缔造;美国人的自由,是律师型政治家在继承。十九世纪美国的著名法学教授,如德怀特、兰代尔、库利、波默罗伊等人,皆为律师出身,他们在哥伦比亚、哈佛、密歇根、黑斯廷斯等校培养了大批绅士型律师。他们秉承人之自由天性,以律师和法学院为桥梁,维护着自由的国度。
本书通过讲述塞缪尔 雷波维兹的律师生涯中精彩、引起轰动的数十个辩护实例,描绘了他如何在法庭上多次绝地反击,给予控方当头一棒,以及他为这些案件做了哪些准备、如何调查证据、如何询问证人、如何将庭审的节奏控制在自己能掌握的范围、如何打动陪审团、遇到过哪些阻碍和挫折。
本书以给广大读者提供手资料为基本定位,因此,笔者对于案件的评论和观点全部都采取简明扼要的论点式提出,并不做长篇大论式的论述。由于这些案例的英文原文可以很容易在互联网上检索到,本书仅在附录部分列举了各个案例的英文名称,没有将英文判决书的原文列入本书。同时,为了便于广大读者对于美国《国内收入法典》(《美国税法典》)有一个整体的了解以更好地理解各个税法案例,本书在附录部分列出了笔者研究《美国税法典》的一篇文章,供读者参考。
《美国少年司法》为犯罪学和少年政策分析方面的一本权威教材。其重点关注于独特的少年司法制度的原则与政策。本书开篇介绍了青春期理念的创立,并以此为少年的类别划分或充分成熟前的部分责任阶段提供了一种正当理由。接下来的章节包含了对少年犯罪属性和少年犯罪法律政策的实证调查研究。本书的核心观点在于:相关刑罚政策应当对减轻责任的理念予以认可,同时,少年政策应当强调小阻断并令成熟进程得以持续的利益。本书的结束部分将此核心观念应用于当前少年司法的五个特别问题领域:即少女怀孕、移送刑事法院、少数民族比例过大、少年枪支使用和少年杀人犯罪。 本书为犯罪学大师的一项综合性研究,是少年越轨、刑事司法和犯罪学等方面课程的理想教材: 阐明了现代少年司法的核心原则,并将这些原则与实践相结合。 向学生展示
本书自1987年首次面世以来,受到读者的欢迎,在学界产生了良好的影响,1996年又出版了第二版,成为长销不衰的学术精品。进入21世纪以来,刑法学又有了新的发展,一些新的问题纳入了研究视野。作者在第二版的基础上针对美国刑法出现的新的发展变化的现状,又增补了一些内容,使该著作更为充实并具有新意。 第三版对具体犯罪篇仅添补了贿赂罪和叛国罪的一点内容,主要是对总论部分增加了具有发展趋势性质的一些内容:刑罪部分增加恢复性司法和社区矫正;犯罪总论在共同犯罪章增加恐怖主义一节,在犯罪心态中着重对英美刑法特有的罪过形式轻率作了说明,在犯罪构成中增加犯罪构成结构比较,表明了作者近年来的若干思考。
本书通过对众多案例的引用,全面和简要地介绍了美国银行双重监管制度的由来,银行的种类、成立、业务范围、地域扩展、整顿以及银行国际业务等主要方面的法律制度。
本书开篇围绕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起源问题进行阐释,结合经典判例再现了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演进历史,深入探究该制度的理论问题以及司法审查的标准和程序,从而揭示了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影响、意义及未来。具体内容分为五大模块:一是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起源;二是司法审查制度演进与经典判例;三是理论问题;四是审查标准和程序;五是审查制度的意义、影响及未来。本书由多年从事宪法学研究的范进学教授编写,既有扎实深入的理论论述,又有具体详尽的经典案例评析。
由王中美编著的《美国反托拉斯法精解》是系统解读美国反托拉斯法的一次尝试。美国反托拉斯法融合了法学和经济学的思维方式,集中了法官、政府和经济学家的智慧,又适用于具有无限创造力和想像力的经济竞争中。除了美国,尚无另一个国家的反垄断法,能有如此多姿多彩的演绎。而上百年执法与司法经验的积淀,使之当为其他国家,包括新订反垄断法的中国,广泛借鉴。 《美国反托拉斯法精解》既有依纵向的历史维度对各个时期反托拉斯政策的差异及其形成原因的梳理,也有对同一时期不同案件、不同法院和法官以及不同学派经济学家观点的阐释。《美国反托拉斯法精解》立足于法学研究,也扩展至经济学的一些理论和观点,更将大量的案例在通读后简约明了地整理出来。反托拉斯法是法学和经济学交集多的一个部门法,本书也尽力做到跨学科的融
美国是一个能源大国。2008年,在储量方面,石油居世界第11位,天然气居第6位,煤炭居第1位;开采量方面,石油居世界第3位,天然气居第2位,煤炭居第2位;进口量方面,石油居世界第2位,天然气(管道)居第1位;消费量方面,石油居世界第1位,天然气居第1位,煤炭居第2位,核能居第1位。由于其世界经济大国的地位,美国能源法律与政策对世界的影响程度无疑是巨大的和不可替代的。了解、学习和研究美国能源法律与政策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然而,国内学者目前有关这方面的全面研究(不包括译著)基本上是一项空白。 美国官方认为,其经济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市场手段和计划手段共同发挥作用的“混合经济”。通过本文献,可以领略世界上发达的资本主义大国美国,其政府是如何在能源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能源产品的生产和流通领域中实施
美国的立国和兴起,是世界现代史的中心事件之一。美国的兴起与其宪政的相关度问题,更是身处现代化漩涡中竭力保全自身文明政教制度的中国知识界的核心关切。如今,离开这一事件、这一问题,中国知识界几近无法“正常”思维——吊诡的是,美国宪政对中国知识界来说迄今仍是未解之谜。 长期以来,我们思考美国宪政的一般路径是:将之拆解为一系列据说可放诸四海皆准而中国自不能不准的宪政“要件”,寻觅这些要件在中国的蛛丝马迹,嗣后有则再接再厉,无则奋起直追。然而,正如循此路径而进的宪法大家张君劢所示:这种路径终只会得出如下结论:中国人因所谓“民族劣根性”而缺少宪政习惯——这无异于说,除非彻底抛弃中国文明传统,否则永无“宪政”之日。
作者沈杰·安南,是一位世界一流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以及合规方面的专家。他所独创的写作风格和简洁明了的表述方式,以及所提供的方便的信息检索形式,受到了那些一向以要求苛刻著称的专业人士们的赞赏和推崇。这本《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精要》,以到位的专业知识,为每一位开始学习该法案的读者提供了便利的武器,便于你武装公司各级员工的头脑,协助你进行合规预算,并帮助你的公司实现合规的目标。
本书本来只是一份学习材料,在导师刘洪广的督促和鼓励下,还有众多老师、同学、好友的支持和帮助下,初步翻译完成,并终精雕细琢,得以出版。 数月的苦熬,近三十万字的文稿,能够顺利完成本书,是一个团队的共同努力。 在翻译过程中,笔者能够体会到英语水平和专业知识水平的提高,而现在感到收获更多: 1.这本书的逻辑框架印在了笔者脑中,那些严密的逻辑推理叙述,对笔者进行了洗脑。 2.对一种应用技术的评估方法,对一个问题综述的研究方法,笔者了然于胸。 3.近千个小时的工作量,需要进行项目管理,强迫自己去计划,去实践,去调整,去执行。 4.在翻译过程中,因个人知识和能力有限,向老师、同学、好友请教问题,请求帮助参与翻译整理,在这个过程中结下了深厚的情谊,还有对团队精神的感受,这些无不
本书介绍了一个留学美国的中国80后女孩在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学习法律期间的所见、所闻、所思,它是一本生动有趣的美国生活面面观,是一部丰富而深刻的当代青年思想和心灵史。探讨的话题既包括宪法司法化、证券改革、微型金融、商事交易,也涵盖启发式教育、法律思维、认知科学与法律推理;既反映了同学、老师、美国家庭,也折射了爱情、婚姻,还有对交通、饮食、音乐、体育以及佛教、基督教、儒家文化、天地人等生命终极话题的探索。 本书以中西法治对比映射整个人类生存与发展的诸多学科,以法律为原点,对法律、哲学、政治、宗教、教育、经济等多种学科进行了综合的对比思考,同时探讨了怎样学习、怎样面对人生、怎样面对职业乃至婚姻等当代大学生面临的现实问题,作者作为一个留学密歇根大学的中国法学生,通过描述自己的亲身
这是李响编译撰著的“美国经典案例选读”系列中的第四本学术专著。 给学术专著作序的人,应当是相关领域中的权威专家,至少也应该是在该领域中有相当功力的学者,而我无论怎样都算不上法律学术圈内的人。尽管自己曾在北京大学、密歇根大学和西北大学均读过法律、且一直以法律谋生,工作中也处理过 不少国内和国外的合同实务,但让我为这样一本大部头的美国合同法专著作序,实在惶恐。只因作者一再诚恳相托,只好从命,若能有助于读者对本书的研读,将是本人莫大的荣幸。 美国合同法作为美国普通法的一部分,是以判例为基本法律渊源的,在各州判例的基础上编订的《美国统一商法典》(UCC)第二章便体现了这些判例所形成的合同法基本原则。在美国法学院学合同法,主要是通过判例来掌握合同法原则的适用条件及其限制。从浩如烟海的案例中
知识产权一词是一组权利的统称。传统上,这组权利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有关这三项权利的保护构成了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的基本内容。知识产权教科书及知识产权课程通常也都涵盖了这三项权利。在普通法国家如美国,除了通过制定法保护知识产权外,还通过判例法保护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法:专利、商标和著作权》一书从知识产权的基本原理、制定法规定与判例法规则等方面,系统而又深入浅出地论述了美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基本内容,可以作为中国读者了解美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基本读物。本书由专利、商标与版权三部分构成。其中有关专利的部分包含以下基本内容:专利保护的基础,其中涉及美国专利法的起源与发展,专利保护的基本原则,专利保护理论等问题;专利保护的对象,其中讨论思想与应用,法定范围,方法发明,三类产品发明的区分
《到法学院学什么》是美国法学院的入门书,由何帆与屠振宇合作翻译的,为法学院的新生讲解入门知识,比如:该读哪些书和材料?为什么教授总是提问,却不给出答案?在完成作业的过程中应掌握什么?那些陌生的术语或概念到底是什么意思?本书详细、系统地介绍了法学院新生需要了解的大量知识,并提供了理由。本书将帮助中国读者了解美国法学院的教学模式,由此比较中美法学教育的差异,为准备进入美国法学院的学生提供基本知识,告诉读者在美国法学院会学到什么、需要了解的背景知识以及成功的方法。同时,本书也能帮助读者对美国的法律体系获得一个基本的了解,对美国式法律治理的思维方式获得基本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