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伴随着战争成长起来的国家,从殖民地时期的生存之战,到革命时期的独立之战,直至今天的海外反恐战争,美国几乎是十年一小战,五十年一大战。在这所有的战争中,对美国人影响*的一次,莫过于1860年代的南北战争,这场内战的伤亡人数,超过此后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美国伤亡人数的总和。内战解放了黑人奴隶,黑人奴隶参与战争后,完全改变了这场战争的性质,也冲击了既有的战争法则。为了应对这种新情况,林肯麾下的将领们授权弗朗西斯利伯起草了一部战争守则,是为林肯守则。约翰维特教授的这部精彩绝伦之作,正是围绕着利伯及其守则的诞生过程,再现了波澜起伏、争议不断的美国战争法律史。 战争法是近代文明国家之间的战争准则,美国历史上的每一次战争,背后都隐约浮现着战争法的影子。维特的这部《林肯守则》以生动而深刻的历
本书特别适宜于宪法学家和经常适用成文宪法的法院。成文宪法虽然并非刚面世,但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即开始的非殖民化运动以来,赢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非洲各殖民好依据成文宪法不断宣布独立。它们中的大部分宪法是仿效“威斯敏斯特”模式,但其中的多数又被美国模式所取代。尼日利亚和加纳是循此步骤的两个重要的非洲国家。本书不仅关注美国模式的各国,而且也注意了其它类型宪法的国家。 作者相当精辟地分析了美国各法院各种不同类别的宪法解释方式,反映出他在这方面的高深造诣。这一特征在书中十分明显和突出。作者并不局限于美国最高法院的判决,而且还从成千上万判例汇编中相当成功地探究了美国其它法院判决的不足。这些汇编不易为开业律师利用,主要是由于代价太大,而这正是本书展示给国外读者的价值。书中包含了很有价值
本书是一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成果,以加拿大为个案来讨论“少数人差别权利”这一基本问题,目的在于通过文化识别以补充抽象的“公民身份”之不足,以实现个人的最终幸福。所谓“少数人”是与“多数人”在文化识别下相对应而产生的一个概念,二者的区别不仅在于二者根本性文化特征和基础性价值观的差异,更在于其各自的文化在公共领域被反映、被容纳、被推行程度的截然区别。而“差别性”则是体现在个体所处的文化在国家等共同体的公共领域被反映的程度不同。本书认为“公民”这一抽象同一身份并不足以充分表达个性也不能实现个人的幸福,要实现个人的幸福必须诉诸“差别性”这一原则,正是“差别性”肯认了文化的多样性和个体的独特性。 本书共分两篇。上篇讨论少数人差别权利的哲学基础,给其以理论上的论证。下篇则以加拿大为视
本书是美国新近出版的一本涉及法律、政治、哲学等社会科学的综合性著作。本书围绕着对一个虚构的古希腊传说中的案例的审判展开论述,不仅向读者展现出美国法庭审判及法律制度的全貌,还揭示出了美国法律体系——这一看似完美的法律体系的深层次弊端。
本书对美国工业化时代的描绘既细致入微,又视野恢宏。不仅讲述了工人赔偿(迄今为止伟大的社会改革之一)的兴起,还生动重现了19世纪晚期工业世界的社会图景:令人震惊的工人伤亡率、工人的互助保险协会、大规模的移民潮、泰勒主义管理的兴起、重塑自由劳动理念的斗争、欧洲的社会工程与美国的反国家主义和个人主义的遭遇、进步时代劳动关系的政治经济学。基于这些材料,作者阐明:法律参与创造了一种新的社会秩序。他的分析具有重大的时代意义,展示出美国法律改革中诱人的可能性与不变的局限性。本书注定将成为法律社会史的经典。
在商标审查过程中,美国专利商标局依据美国商标法和联邦法规的规定确立了一整套应用法律的具体原则,并结合多年的商标审查实践积累起大量对后来相似案件具有很强指导作用的判例以及适用于各审查环节的应用程序。 《商标审查指南》是美国专利商标局审查员所遵循的审查指南和程序,对美国商标申请人、代理人进行商标工作也具有参考意义。内容包括审查员手册及信息和解释,大致描述了审查员在审查过程中需要遵守或需授权遵守的程序。该书翻译了其中的两章。内容涉及商标申请中的实质审查部分,内容丰富,案例众多,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当法院解释宪法时,是否应该由它后说了算?法院的大法官们看起来肯定这样想,但批评者认为这种观点威胁民主制度。基斯·威廷顿论证,法院的大法官们并不是简单地争夺这项权力并规避这个问题的政治属性。大法官们一直拥有政治参与者授予他们的这项权力,并且这种授权是为了政治参与者自己的利益。在这部研究美国司法至上的宏观政治史中,威廷顿认为总统和各种政治势力的领导人都致力于将法院推上神坛,并且鼓励大法官们接受法院作为宪法的终解释者这个角色。 威廷顿考察了为什么总统经常认为司法至上对他们有利,为什么总统很少承担解释宪法的责任,以及为什么宪政领导权经常被交给法院。伦奎斯特法院在推翻国会制定法上史无前例的坚定自信仅仅是自建国时代以降的宪政发展史中的一个晚近的例子。一直以来,总统努力争取宪政领导
张万洪等编著的《缤纷法影(美国电影中的法律)》是一本有关美国电影史的法律的佳作,在内容上,本书既有对电影剧情的介绍,又有经典对白的摘录,还有各种电影花絮的介绍与评论;既有对法律概念的说明,又有对法律制度的介绍,还有深入的理论探讨。我们试图使本书的叙事活泼而不失内容严肃,材料生动而不失论理深刻,真正地呈现电影与法律、诗性与理性的融合。
《小维特法律丛书:宗教与美国的宪法实验(第3版·2011年)》既是给学生写的一部入门读物,也是对专家的挑战,同时也是邀请公众重新审视美国在宗教权利和自由上的实验。我们结合使用了历史的、学说的和比较的方法,以讲述独一无二的宗教自由的美国故事--从1789年修正案的诞生,到法院近对其不确立宗教条款和宗教活动自由条款的解读。 《小维特法律丛书:宗教与美国的宪法实验(第3版·2011年)》旨在给那些尚不明就里的读者除掉一个“天灵灵”似的魔咒,这个魔咒说杰斐逊的“隔离之墙”就是修正案的概括与源头。本书还打算叫那些素养有成的读者超越对法院近来审理的修正案案件的泛泛抱怨。我们尽力给读者提供足够的,历史分析、案例分析和比较分析,叫读者们认识到美国国父们的独到设计,以及他们一手操办的这个实验的错综复杂所在。
《美国宪法评注》主要从两种重要的来源获得了有价值的资料。它们是:《联邦党人文集》——那个时代三个伟大的政治家无与伦比的评论;以及马歇尔首席大法官先生在宪法问题上的卓越判决。前者以令人敬佩的全面和说服力讨论了国家政府所有部门的结构和组织;后者以超群的造诣和恰当阐明了宪法权力和功能和适用与界限。《联邦党人文集》仅仅说明了这些权力和功能的目的与一般含义。而首席大法官的精致推理则推演了它们的终极结果和边,其精确与清晰接近数学般的证明。《联邦党人文集》的写作目的是为了回应批准宪洗之时普遍的流行反对意见,没有试图在其推理过程中追求任何非常精细的次序;处理主题所采纳的方式是在当时*反驳偏见、赢得支持的那种方式。因而,具有自然联系的一些议题有时是相互分离的;适合一些重要论点的例证有时却是在附
本书试图以1906-1943年设置于上海公共租界美领馆内的“美国驻华法院”(United States Court for China)为例,通过考察这一职业司法机构的设置背景、运作规程、审判实践以及社会效果,对其背后所蕴含西方行“法律帝国主义”的深层理念作以解读,进而客观反思美国在华法律人士藉此治外法权实践形式见证并参与中国法制近代化的历史进程,以及近代语境下的国人凭借涉身西方职业司法机构审判进而更为直观体味西方司法模式所带来的冲击,感受西方法治观念洗礼的这一系列过程。
《美国司法体制的数据观察》选择美国司法体系中法官员额制、法院行政事务管理权、跨行政区设置法院、刑事案件认罪认罚、被告人审前羁押等九个重要问题,借助官方报告,从数据视角切入,分析其源起与变迁,进而展现美国司法体制的真实面貌。在数据呈现上,不仅包含美国联邦司法的运作,更关注美国各州的实践。从这个意义上说,本书并非一种"宏大叙事",而是一种"微观分析",它尝试为读者观察美国司法体制提供一种量化视角。
如果只有独立宣言,美国就永远只是一个理想或者理念,而不是一个国家。没有联邦宪法,就没有美利坚合众国,我们甚至还可以说,正是一部宪法缔造了一个国家。 在1787年费城会议上起草的《联邦宪法》,是世界上部成文的宪法。据此,美国人创造了一种既民主又共和的体制,并充分地体现了宪政与法治的精神。这样一个精巧的设计,在二百多年前由一群蛮荒大陆上的乡巴佬创造出来,实在是令人惊叹不已。 《费城风云》再现了美国《联邦宪法》诞生的过程,在本书里可以看到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的惊心动魄,领略华盛顿、富兰克林、麦迪逊等风云人物的智慧与胸襟,以及各州代表在坚守共同底线的前提下进行的针锋相对的辩论和终伟大的妥协。第二部分《隔岸观火》收入易中天论美国政治的四篇文章。
国际金融危机后,中国企业面对的国际竞争更加激烈和复杂。在“走出去”过程中,国内企业如何在跨国公司和专利公司的知识产权布局及诉讼阵中突围?《美国337调查规则实务与案例》(作者钟山)全面介绍和梳理美国337调查的规则和运行机理,深入解析应诉的策略和技巧,总结典型案例的经验和教训,为国内企业提供权威应诉指南。尤其是,国内外资深律师在应诉策略选择、应诉团队组建、证据收集与保全、商业秘密保护、专利权利要求阐释、规避设计、反制以及海关执法等方面提供的详细的实务解决方案,对于国内企业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美国337调查规则实务与案例》读者对象:外贸经营者、行业组织管理人员、知识产权领域科研人员、政府公务员、法律工作者、高校师生及普通大众。
《美国法的形式主义与实用主义》收入了格雷教授亲自选定的五篇代表论文。在这些关于美国现代法律思想的经典论述中,格雷教授由兰代尔院长和霍姆斯大法官出发,全景式地展现了作为法律思想和实践组织模式的形式主义和实用主义。格雷教授认为,霍姆斯的法律实用主义是现代法律系统的*理论框架。而三篇具体部门法论文,则运用实用主义的理论框架切入美国宪法解释、财产法和侵权法的核心论题。格雷教授还为本文集出版专门写作了序言,这是我们了解其学术生涯和成就以及美国现代法律思想的*引言。
《美国(2011年重塑版)条解》对美N2011年重塑的《联邦证据规则》进行了条解。《美国(2011年重塑版)条解》既有对规则背后基本原理的讨论,也有对某些立法技术问题的分析;既有宏观的理论点评,也有微观的术语翻译技术探讨;既有法理层面的阐释,也有说明重要技术点的实际判例。本书除了中英文条文的对照外,还附有英文新旧条文的对照。本书是美国证据法研究和学习的入门书,是证据法初学者了解美国《联邦证据规则》的路线图,是证据法学者开展研究的基础性资料,是法律英语(证据法方向)的重要参考文献,也是一般法律英语爱好者的基础读物。
《美国检察制度研究(第2版)》在延续版简明、扼要诠释的基础上,全面修订体例结构,透过*中英文文献资料、判例与法律及行业规范,围绕美国检察制度中的核心问题进行系统而细致的研究。该修订版既有深层次的理论分析,亦有丰富的判例总结,对美国检察制度起源及发展、美国检察机关职权与义务、美国检察机关组织架构、美国刑事检察制度、美国未成年人检察制度、美国社区检察制度以及美国检察官制度等重要内容进行了较为全面、详尽及客观的分析研究。全书参考文献齐全,结构严谨,阐述准确。行文流畅。该书不仅详尽介绍了美国联邦与地方检察制度、诉讼程序及行业规范,而且注重反映美国检察改革动向,尤其是未成年人检察与社区检察等方面的*动态,供读者比较研判,为完善我国检察制度提供了难得的域外借鉴与思路。
美国五十个州和联邦政府均有各自的刑法典,每一部与其他五十部皆不相同。但是,三分之二的刑法典都以美国法学会的《模范刑法典》为蓝本。《模范刑法典》反映了当前美国刑法之状况,这令其他任何一部刑法典都难望其项背。 在过去的二十年里,美国实体刑法经历了广泛的修订与法典化运动。1962年完成的美国法学会 《模范刑法典》在这期间发挥了重要作用。可以说,绝大多数州法律的制定全都受到了《模范刑法典》所采取立场的影响。美国法学会制作《模范刑法典》的目标也正是促进立法过程并协助其实施。初公布的《模范刑法典》仅包括十三部《暂行草案》、初期《终草案》和全部法典的《正式建议草案》)。由于需求量很大,它经常被重印。考虑到在过去十年间法典注释部分做了适当更新,美国法学会初的设想是公布一个深入的终版本。然而
1944年,富兰克林 德拉诺 罗斯福发表了国情咨文演讲,被认为是20世纪伟大的政治演讲。在演讲中,罗斯福根据民主界定了 安全 ,认为 如果国内没有安全,世界就不可能有持久的和平 。为了确保这种安全,他提出了 第二权利法案 他认为的对于政治自由必不可少的经济权利。而过去六十年中的许多伟大的立法成就都源自罗斯福的愿景。以这个演讲作为起点,凯斯 R.桑斯坦表明,这些权利对于美国的持续安全至关重要。 这是一本富有野心的、意义深远的著作,主张重新认识富兰克林 德拉诺 罗斯福、宪法史和我们当前的政治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