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国家是我国的友好邻邦,与我国山水相连,或隔海相望。东盟各成员国与我国有着传统的友谊。进入21世纪以来,双方合作关系步入一个新的阶段。中国与东盟国家在进出口贸易、相互投资、工程承包、劳务等领域的经贸合作不断加强、中国与东盟国家已相互成为重要的经贸合伙伴。中国和东盟国家在经贸合作领域还有更广阔的合作空间,潜力巨大。 本书对东盟十个成员国的外国投资法律制度,对外贸易法律制度,工程承包及劳务输出、输入法律制度,关税法律制度等对外经济法律制度进行了初步的探讨、研究,希望能对相关人员了解东盟国家法律有所帮助。
有人说,世界的法学宝库是一个大迷宫。但其实,法学是对人类灵魂的一种指引。只要你肯用心去看,肯用心去听,并懂得不时从这个迷宫里抬起头来,仰望一下星空,那么,你便会发现: 自由平等 和 公平正义 的法学理想,是怎样恒久地照耀着人类历史的过去,而同样,它们亦会怎样恒久地照亮 我们这个伟大民族的将
澳大利亚于1998年12月签署了《罗马规约》,在批准《罗马规约》之前,澳大利亚议会经过10个多月的讨论,于2002年6月27日先行通过了《澳大利亚国际刑事法院法及其修正案》,进而推动了澳大利亚批准《罗马规约》的进程。 2002年7月1日,澳大利亚批准了《罗马规约》,成为第75个缔约国。澳大利亚自始至终地支持国际刑事法院的建立与运作,其直观、朴素的理由就是有人对人类实施了可怕的暴行却逃之夭夭,而国际刑事法院不仅能阻止这些犯罪,而且还能将罪犯绳之以法,实现国际正义。而实现国际正义正是人类谋求和平与发展的共同心声。
本书是2002年澳大利亚犯罪收益追缴法的中译本,以吉林通化金马药业董事长阎永明携款潜逃案为切入点,引入对该法的评析。正文以该法为基础,精确、完整地对澳2002年犯罪收益追缴法进行了翻译,终由黄风教授统校,并与司法部赵琳娜主任共同审订。该书对于我们学习澳大利亚现行的犯罪收益追缴方面的法律将会有很大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