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帮助一点通。
律师制度在一个国家民主与法制中的地位十分重要,它既是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产物,又是民主与法制建设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 我国的律师制度伴随着我国法制制度的完善发展,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1991年7月为了适应律师实务教学和广大律师开展服务工作的需要,作者在大量的调查研究基础上,结合自己担任律师工作的实践,对律师制度的理论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并着重对一些复杂的律师实务做了较为系统的归纳、分析,出版了《律师实务》一书,此书出版后得到了准备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和初做律师工作的同行们的欢迎,连续再版。 1996年律师制度的立法和各项规章制度陆续’颁发后,律师的新业务领域进一步拓宽,笔者在加大律师制度的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对房地产、证券、公司、知识产权的保护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总结,修订补充了《律师实务》一书
英美返还法中各种相关的法律制度及有关的法律规范是在历史发展进程中采用经验主义的方式逐渐累积而成的,其浓厚的历史延续性,注定了只有从法律史的角度对其加以解读才具有合理性,才能真正理解相关规则和概念的内涵。通过历史地再现不当得利一般原则在英美法中的产生及发展情境,旨在发掘返还法得以产生的源头及原因。同时,通过对构成不当得利一般原则的各个要素的具体内容、特定价值以及实践意义的现代法上的解读,提出了积极要件与消极要件的二分结构的划分方法,以更好地探讨各个构成要素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及其对不当得利一般原则的本质和外观的影响。
相对于国内社会而言,国际社会的根本特征在于它的“无政府”的性质。“无政府”是对国际社会直观的一种描述,意味着国际社会缺乏中央的权威机关,即国际社会并不存在统一的立法机关、司法机构和法律执行机构,缺乏像国内社会一样自上而下的科层式管理,独立平等的主权国家和国家主权仍是国际体制的基石。 在全球化时代,国家间相互依赖的程度不断加深,利益关系错综复杂,有更多的问题需要应对,在不能奢望世界政府的情况下,法律的治理便成为合理和必然的选择。在当代国际关系中,成千上万的条约和协议覆盖了国际关系的每一个领域,以至于上至外层空间下到海底区域,国家社会存在于一个国际法规则的网络之中。 本书的实践意义在于通过程序性的分析来审视国际司法制度的公正性,以此认识公正的国际司法制度对中国斩意义。本书认
这本教材是以律师法及律师执业活动为研究对象编撰而成。本书的编写以国家机关颁布的有关律师执业活动的法律规范为首要内容,并且涉及到广泛的法律问题,以及经济学、心理学、甚至技术科学的运用。本教材还介绍了西方主要国家的律师制度,通过比较研究,可以学习和借鉴西方主要国家律师制度的优点和长处。本书的特点在于,立足律师实务的需要,以专业理论为基础,密切联系律师实务,注重内容的针对性、应用性,努力探索一些具有实战性、前沿性的实际应用问题,特别注重加强对学生实务能力的培养。该书的内容分为十一个部分:绪论、律师制度概述、律师资格与律师执业、律师执业的基本原则、律师的管理体制与律师的执业机构、执业律师的权利与义务、执业律师的执业道德、执业纪律与法律责任、执业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与代理、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