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研究两大类信贷担保:对人的、动产的。“信贷”是指以不同形式提供的任何财务协助,例如,垫款、递延买价、出具保证。本书编研究对人的担保,就是说有人答应请偿由提供的信贷所产生的债务,因此提供信贷的人在债务拖欠时可以向他追讨。第二至六编研究以协议产生的动产担保物权,就是有人提供动产来担保由提供的信贷产生的债务得以清偿。香港大部分信贷由土地担保,但因为篇幅所限,亦因为香港政府正拟改革土地法,所以本书不研究以土地作担保。
“仲裁”是按争议双方意愿所成立的一个独立评核机构,目的是进行审理并为案件提供一个经过理性分析的裁决,机构的成员称为仲裁员。仲裁员不一定由专业的法律人士担任,任何人员只要持公平、耐性和开放的态度,经努力后也可以成为的仲裁员。 《浅谈香港仲裁法》作者曾担任多年香港高等法院原讼庭法官,通过其丰富的经验及专业的知识,辅以案例,将“香港仲裁法”全面及简要地阐释出来,希望读者在阅读过程中非但学到有关的基本知识,更能在有机会处理案件时,将之善用,以达到有效而符合经济原则的结果。
《澳大利亚法律的传统与发展(第3版)》重点放在历史上,包括澳大利亚法律制度的历史以及西方法律传统思想观念的历史。如果对澳大利亚的历史没有深刻的了解,就很难从真正意义上了解澳大利亚的法律。通过对现代法律制度的阐述,我们可以知道现在的法律制度是怎样的,但我们却无法了解为什么它们会发展成这样。历史可以让我们了解一些难以理解的现象是怎样产生的和发展的,也可以帮助我们重新评价现有的规则和制度。了解一种制度是怎样产生的,这是评价它应该如何发展不可缺少的一步。所有的制度都有一种内在趋势,即都可以找到合理的理由,说明这些制度为什么会发展成现在这样。然而,历史通常会告诉我们,事情现在怎样,而非过去怎样。某些看似确定无疑的东西是特定环境和历史偶然事件的产物。在现代,了解法律制度的起源,可以赋予看
R.C.范·卡内冈编著的《英国普通法的诞生》以欧洲法律制度的总体发展为背景,对普通法在盎格鲁-诺曼英格兰的出现提出了一种颇具挑战性的解释。作者开篇即详细地讨论了统一的中央王室法庭及其所实施的普通法的产生和发展,然后又探讨了12世纪英格兰令状制度的兴起和陪审制的成长。接下来,卡内冈教授力图解释为什么英国法与大陆法如此不同?为什么这种分野发端于12世纪?他的结论是,偶然性和年代上的错位在其中起了主要作用,并导致了如下的悖论:起源于欧洲大陆的封建法反而成了英国生活中和思维中一种很典型的表现形式。
丛书以“一国两制”理论为指导,以客观事实为依据,每册篇幅不大而可读性强,并将陆续推出,逐步扩充。愿丛书的出版对广大读者有所裨益。
本书代表着国内对于美国证券私募发行法律问题的系统研究。基于发展和规范我国证券私募发行的需要,本书集中回答下列问题:美国证券私募发行法律规定如何,该制度是怎样逐步形成完善的,对其他国家或地区有何影响和借鉴作用。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深入研究,结合对我国现状的重点剖析,探索我国法律规范证券私募发行活动的基本进路。本书主要采用了比较研究、历史研究、实证研究、语境研究等方法。经过细致讨论,本书说明:美国证券私募发行法律是相当完善的,以联邦证券法为主,配合各州相关规范;其本源是1993年《证券法》发行注册制下规定的“豁免交易”,骨干包括该法第4(2)条、SEC颁布之D条例、规则144、规则144A以及法院若干重要判例(如Ralston Purina案、Doran案),枝节则触及包括《证券交易法》、《投资公司法》、《全国证券市场促进法》等
美国是世界上法制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其二百多年来的法制建设经验对中国的借鉴价值是不言而喻的。改革开放以来。中美两国各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强,国人对美国法律的了解已成为一种迫切的现实需要。 然而,美国法博大精深、浩如烟海。既有从英国传来,经改良而美国化了的普通法,又有随其社会发展而不断制定的成文法;既有全国统一的联邦法律,又有各州互不相同的州法。这些些法律之间的相互冲突与协调,使得美国的法律体系呈现出复杂多元、立体交又、不断变化的特点。因此,要真正了解和掌握美国法律、即使对美国人,也并非易事,而对于生活在不同语言、文化和制度背景之下的中国普通读者就更加困难。 本会丛书的编辑出版、正是希望通过作者的消化,和理解,将纷繁复杂的美国法律以深入浅出的方式介绍给广大中国读者,以期对国
《澳门基本法导论》不仅详细介绍了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产生的过程、特点与法律地位,而且还以澳门回归前后对比的方式,深入阐释了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主要内容。本书就中央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关系,澳门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行政长官,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以及经济制度、文化和社会事务、对外事务全面展开论述。本书阐述了澳门基本法的要义,辨析了其法理基础,探究了其实施中存在的不足,研习了其完善的基本路径。本书的出版,不仅对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学教育和理论研究具有较为重要的意义,而且,书中对澳门基本法的解释、修改和完善提出的一些意见与建议,无疑也可以为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实施提供理论上的支持。
内容简介
诉讼外纠纷解决体系以调解和仲裁为主要内容。在优选民事司法改革浪潮中,调解这一方式受到了普遍关注,并在不同程度上被纳入各国司法改革的架构之中。本书利用很新的外文资料,全面介绍外国调解制度的发展状况,向读者展示了一幅外国调解制度新发展的优选图景。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国际商法案例教学丛书:美国海商法案例选评》共选编了39个案例,按照提单下的货物运输合同和租船合同分为两编。所选案例多为美国法院作出的经典案例,其中有许多是美国法学院开设的海商法课程中所使用的案例。由于海上货物运输的复杂性,多数案例都较长,在编写的过程中,尽可能地保留了其“本来面目”。每个案例之前的“案由”和“审理”以及案例之后的“评述”是编者加上的,并非为原来的案例中所有,主要是为了能够更方便读者阅读,但也仅仅是为读者提供一些参考。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在教学方法上一直提倡在主要专业课程中实行案例教学法,实践证明,案例教学对于培养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处理问题时分清主次和真伪的能力,在实践中运用法律的能力,都起着直接的促进作用。
本书内容分为上下两编:上编为《专题研究》,分章依次对香港特别行政区与外国之间的移交逃犯制度、移交被判刑人制度、刑事司法协助制度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并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参加的国际公约中涉及的国际犯罪进行了梳理和论述,旨在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制度进行归类和整体的研讨,并提出一些学术见解,以期有助于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制度的宏观把握和理论研究。下编为《文献汇览》 (中英文文本),此部分系统、完整地汇集了香港特别行政区与外国签订的关于移交逃犯、移交被判刑人和刑事司法协助三个方面的27件生效协定的中英文文本(此外还有香港特别行政区与葡萄牙、爱尔兰、意大利、菲律宾和乌克兰等国已签署的7件刑事司法合作方面的协定因尚未生效而未收入),并整理、附录了“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有关国
为了配合REACH法规的实施,欧盟于2008年5月30日发布EC440/2008法规: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REACH)的907/2006号法规的测试方法法规,旨在为化学品提供系统的理化、毒理、降解蓄积和生态毒理测试方法。 欧盟REACH法规的实施,将直接大幅提高我国化学品出口欧盟的门槛,给我国化学品出口带来严峻考验,也对我国化学品分析测试技术提出了挑战。为了积极主动应对欧盟REACH法规,近几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率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系统全面的REACH法规应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本书为《契约法》。本书的主旨在于清楚而简明地阐释英国契约法的基本规则。同时,也展示了有关契约法的性质、适用范围、功用以及更为广泛的围绕契约法基本原则的争论,比如对价问题。在这些问题的讨论过程中,作者对一些更深入、更周密的相关著述尽力去牵线搭桥,这为读者就有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供了方便。
撰写一部美国法学院通史的必要性相对比较容易论证。我们的法学院既强大又神秘。对于外国的法律家,特别是法学教授来说,美国的法学院经常是一个让人既羡慕又妒嫉的对象。[1]实际上,美国的法学院在法律职业界和学术界的生活中甚至在全国都享有牢固的权力地位,而这种学术地位常常是其他工业化的国家里法律职业的学术分支所无法获得的。从美国法学院毕业进入职业界的学生在政治、商务、劳工、甚至在社会改革方面行使的扫力要比其他普通法国家的学生大得多。大学的法学教授过着一种养尊处优的生活,他们在职业领域中对法律、程序和制度所进行的思考具有深远的影响。因此,美国的法学院被认为不仅是法律职业权力的中心,而且也是塑造作为一个国家的美国的重要力量。 然而,对于历史学家或社会学家来说,法学院最富于挑战的作用是它在法
北京大学法律系司法研究中心成立于1996年6月,是一个以司法制度为主要研究领域的学术机构。中心倡导对于司法制度进行跨学科、多角度的综合研究。在运作以及成果上强调学术研究与司法实践之间的沟通、对话以及互动,强调成果的多层次和多侧面,强调项目参与者的广泛性和多样性,力求通过中心的研究成果以及学术活动本身既推进司法研究领域的学术进展,又对于中国司法制度的改进有所贡献。 “司法文丛”是一个开放和持续性的园地,举凡国内法律界的研究专著和文集、外国著作的汉译、有关司法改革的调查报告和原始资料等等,只要符合中心的学术旨趣和成果标准,均在采撷收入之列,入选作者并不参与中心项目者为限。
美国是世界上法制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其二百多年来的法制建设经验对中国的借鉴价值是不言而喻的。改革开放以来,中美两国各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强,国人对美国法律的了解已成为一种迫切的现实需要。然而,美国法博大精深、浩如烟海。既有从英国传来,经改良而美国化了的普通法,又有随其社会发展而不断制定的成文法;既有全国统一的联邦法律,又有各州互不相同的州法。这些法律之间的相互冲突与协调,使得美国的法律体系呈现出复杂多元、立体交叉、不断变化的特点。因此,要真正了解和掌握美国法律,即使对美国人,也并非易事;而对于生活在不同语言、文化和制度背景之下的中国普通读者就更加困难。本套丛书的编辑出版,正是希望通过作者的消化和理解,将纷繁复杂的美国法律以深入浅出的方式介绍给广大中国读者,以期对从事法学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