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澳门民法典》总则的基础上对民法的一般论题进行了厘清。《民法一般论题与《澳门民法典》总则(上册》已于2014年11月出版。上册分三篇,主要介绍民法的基本原则与若干重要原则、民法的基本范畴。本书是下册,分四篇。第四篇 论主体 ,对主体的相关概念及自然人、法人进行性阐释。第五篇 论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 ,分五章介绍法律行为的概念与意义、法律行为的分类、意思表示的作出:一般问题、意思表示的作出:要约与承诺的特殊性、法律行为的解释与填补。第六篇 论意思表示瑕疵 着重讲述意思之瑕疵、意思与表示的不一致。第七篇 余论 ,论述法律行为元素理论、法律行为的代理、法律行为的效力障碍、时间及其在法律关系上的效力。
2019年12月20日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20周年的日子。20年来, 一国两制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伟大实践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庆祝澳门特别行政区生日的时候,有需要回顾总结 一国两制 实践的经验,从而,为 一国两制 事业的发展提供助力。本书通过对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的访谈和对澳门基本法起草的相关文献资料的研究,向读者介绍澳门基本法条文的形成过程、立法背景、立法原意、立法目的,希望有助于读者能够更全面准确地理解基本法的条文。
《标准商事公司法》由全美律师协会商法部的公司法委员会负责起草和修订,是一部可供各州立法机构自由选择使用的公司法范本。1950年,公司法委员会公布《标准商事公司法》。之后,该委员会一直致力于对《标准商事公司法》的评论和修订工作,于1969年对《标准商事公司法》进行了大规模的修订,最终于1984年完成了对《标准商事公司法》的全面修订。 目前翻译的美国标准公司法则是2002年的修改稿。
《美国司法制度(第2版)》从论述美国司法制度的历史渊源、基础理念人手,介绍美国司法体系的基本制度、运作状况、改革动态和发展趋势。司法制度的形成,取决于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体制和国家性质与结构,受到经济基础、政治体制、社会需求、利益平衡、传统习惯、文化等社会因素以及特定的历史条件的制约。与英国相比,美国是一个年轻的国家。美国人民在接受英国普通法传统的同时,赋予古老的法律以惊人的生命力,并以深刻的批判精神和创新精神建立了符合本国国情的司法制度。自独立战争以来的二百多年时间里,美国法律经历了独特的发展过程,已经成为与英国法并驾齐驱的又一代表性的法律体系。
《美国》是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为实施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FSMA)而制定的配套行政性法规。该法规已于2015年9月17日正式发布。由于该法规的主要内容在《美国联邦法规》(CodeofFederalRegulations,简称CFR)中的编号为第21章117部分,因此也被简称为117法规。
本书是由中美双方学者合作选编的文集,共分三编,收入论文15篇。它们代表了美国三十年来汉学家的一批研究成果。本书是作者既论及了中国法律传统的基本理念,也研究了中国古代具体的法律制度和司法程序,时间跨度为从西周到民国的数千年中国法律制度和思想史。读者从中可以看出,这些美国学者如何克服了文化的隔阂与语言的障碍潜入了我们法律传统的深层,以独特的进路、精心的考证、细致的分析和缜密的论证,展现了传统中国法律文化的义理和动作机制。这些研究以邻壁之光照汉家故物,显微阐幽,鉴往察来,为中国法律传统的研究开辟了别具一格的理路。 本书适合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师生,以及法律实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也适用于对法学特别是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饶有兴趣的一般读者。
《企业所有权论》部分的三章阐述了关于企业所有权的核心理论,以下的章节将运用这一理论框架来分析不同所有权形式在不同行业中发挥的作用。第二至第四部分中分析不同行业特点和企业组织形式的内容是相互支持、循序渐进的。通过对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进行比较,观察同一企业形式不同行业中的表现,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每一种企业组织形式的长处和短处,这比单纯地研究某一种组织形式在某一个行业中的演变效果要好得多。所以,研究农业供应合作社以及合作制和共有制的公寓住宅可以为我们探讨雇员所有权企业的治理结构和资本供给提供一个新的视角;而通过对投资者所有的企业与批发供应合作社以及非营利机构和互助企业进行比较研究,我们可以更深刻地认识在投资者所有的企业中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的重要性。
这部民法总论教科书,自其问世以来,在德国受到法科学生的广泛欢迎,用“经典”形容毫不为过,迄今已经再版四十余次。这部著作语言浅显易懂,全面地介绍和分析了私法的结构;同时,语言简明准确,对《德国民法典》总则部分的意义和价值进行了精当的阐释。 《德国民法总论(第41版)/外国法学精品译丛》例举形象生动,解释严谨清晰,再配以大量的图表,便于快速地检索与查找读者需要的信息。作者对这本著作进行了全面的修订,补充了德国联邦法院重要的判例,提供了新的文献资料索引,使之更加适应新近的社会现实。无论对理论界还是对实务界,这部教科书都可以成为了解和理解德国民法总论的起点和入口。
众多支持和赞扬《联邦宪法》的文献中,有一本书脱颖而出,流传至今,成为代表作。这就是汉密尔顿策划并参与撰稿、麦迪逊和杰伊合作的《联邦论》。这本书的一个明显优点,是对联邦宪法基本观点的不厌其烦的反复弘扬。 《联邦论》成为述评《美国宪法》的经典著作,声名与年俱增,在美国反复重印,累次,至今不衰。华盛顿说:“危机消失、环境安定后,这本书将得到后世的瞩目。因为,这本书对自由的原理,对政治问题,提出了坦率精湛的讨论。凡有公民社会存在的地方,人们永远会对这些问题发生兴趣。”
财产私有制是美国社会结构的基础。没有这种私有制,美国的政治和经济制度便会坍塌。因此,私有财产权制度在法律上得到充分的发展是毫不奇怪的。美国具有一个完整而复杂的确私有财产权制度(当然其他市场经济国家亦如此)。美国财产法的广泛和复杂使得美国律师也常常难以理解财产所有者具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对于中国同行们来说,要完全理解会有更多困难。因此,这本书向中国读者介绍美国财产法的书本身就表明了一种巨大的努力和成功。 同时,在中美两国加强了解和合作的过程中,这本书有助于促进两国法律文化方面的交流。本书的出版无疑是时机。
本书系《风暴眼》很新版(第十版)中译本,曾获得美国律师协会颁发的“银法锤奖”,是很受美国学生欢迎的优选法院著作。《风暴眼》准确、生动、真实地记述了优选法院的运作过程,从大法官的选任到案件的受理、从审理案件到撰写司法意见,详细展现优选法院运作的具体程序。每章开头,都有引人入胜的精彩故事做引子;行文之中,不时引用当事人的对话与回忆,既为自己的观点张目,又增添了文字的可读性。作者曾在优选法院做过一年多的实地研究,采访过大量当事人;得天独厚的条件,让他能够如导游一般,带领读者穿越历史与现实的迷宫,剥离优选法院的神秘光环,还司法神殿以平常。
《企业所有权论》部分的三章阐述了关于企业所有权的核心理论,以下的章节将运用这一理论框架来分析不同所有权形式在不同行业中发挥的作用。第二至第四部分中分析不同行业特点和企业组织形式的内容是相互支持、循序渐进的。通过对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进行比较,观察同一企业形式不同行业中的表现,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每一种企业组织形式的长处和短处,这比单纯地研究某一种组织形式在某一个行业中的演变效果要好得多。所以,研究农业供应合作社以及合作制和共有制的公寓住宅可以为我们探讨雇员所有权企业的治理结构和资本供给提供一个新的视角;而通过对投资者所有的企业与批发供应合作社以及非营利机构和互助企业进行比较研究,我们可以更深刻地认识在投资者所有的企业中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的重要性。
本书自1994年版以业,受到了读者的广泛好评,现在呈现在中文读者面前的已经是它的2004年的第五版。作者在历次再版当中,都根据的研究成果和判例对前一版进行了及时的补充和完善,因此,该书基本上反映了德国侵权行为法理论和实践的现状。但由于篇幅所限,有些问题在书中只是点到为止,并没有进行过于深入的论述。但对于一些没有展开论述的问题,作者都指明了可以参阅的书目和文章。另外,为了方便中文读者,译者也在必要的地方加入了数量的“译者注”,这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相关法律条文的选择,以减少读者查阅的不便;另一方面是对一些中文读者不甚熟悉的问题的解释性说明。
《原则与妥协》对美国宪法在过去近四百年(从17世纪初北美殖民地的起源至20世纪末)的发展演变作了一种连贯的、有实质内容的叙述,并通过这种大跨度的历史叙述,来探讨美国宪法的重要概念和原则的起源与变化,分析美国宪法变化的动力、机制、形式和结果。作者认为,只有在我们对美国宪法的历史获得了一个比较清楚而准确的认识之后,我们才可能比较客观而有见地评论其利弊,并最终领悟和把握其包含的(对美国人和对中国人的)历史启示。 作者提出:美国宪法是美国建国初期多元利益集团谈判和妥协的结果;宪法所创立的也是一个利益谈判和妥协的政治机制;在美国两百多年的历史上,不同的利益集团(群体)因应不断变化的历史环境,利用依宪法衍生的宪政机制,就各自的利益和联邦的“公共”利益的定义和定位,相互进行一种连续不停的谈判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