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特别适宜于宪法学家和经常适用成文宪法的法院。成文宪法虽然并非刚面世,但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即开始的非殖民化运动以来,赢得了的发展。非洲各殖民好依据成文宪法不断宣布独立。它们中的大部分宪法是仿效“威斯敏斯特”模式,但其中的多数又被美国模式所取代。尼日利亚和加纳是循此步骤的两个重要的非洲国家。本书不仅关注美国模式的各国,而且也注意了其它类型宪法的国家。 作者相当精辟地分析了美国各法院各种不同类别的宪法解释方式,反映出他在这方面的高深造诣。这一特征在书中十分明显和突出。作者并不局限于美国法院的判决,而且还从成千上万判例汇编中相当成功地探究了美国其它法院判决的不足。这些汇编不易为开业律师利用,主要是由于代价太大,而这正是本书展示给国外读者的价值。书中包含了很有价值的司法资料,
这是一本以我国地区2006年7月起施行的新“刑法”总则为本所撰写的教科书,并收录、归纳及评释截至同年月为止的新法文献与裁判,让读者掌握我国地区“刑法”总则的新脉动。全书编排皆从具体案例出发,辅以数十则图表,细说“刑法”总则的体系结构与基础知识。除了着重近年来本土的知名实例以外,《新刑法总则》论述兼及刑法国际化的发展,让读者窥见跨国性刑事法与人权法整合的新趋势。
《比较法律传统》是美国法学院比较法课程的概要读物,该书从美国律师的实践需要和学术兴趣出发,选取了西方几大重要的法律体系,进行深入浅出的论述和比较。本书是1999年的第二版,共分四个部分,依次为“法律比较研究导论”、“民法传统”、“普通法传统”、“欧洲超国家法律与制度”。 与欧洲各国以及发展中国家的同行相比,美国法律界对比较法的重视程度显得相对不足。在导论中,作者首先对此进行了反思,分析了原因,并在这一语境下论述了比较法的意义、目的和功用。在研究方法上,作者强调了功能主义和语境论的重要性,并讨论了“法律传统”的概念。这里所称的“传统”,并非凝固的过去,而是指经过长期历史积淀,至今仍具有活力的现实动态体系。将书名定为“比较法律传统”,而非“比较法”,反映了作者主张超越实定法而注重法
如果真的可以通过最高法院里程碑式案件中多数大法官的判决.来描述美国历史那么,又该如何看待这些案件中的异议7在种族、性别、隐私、工人权利以及更多其他问题上,如果异议成为多数意见,就会阻碍发展?抑或是纠正错误? 本书收录的十几份著名异议,涉及的案件从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到格里斯沃尔德诉康涅狄格案、劳伦斯诉得克萨斯案.每一份都经过了编辑.但保留了法官的文采。研究最高法院的著名学者马克·图什内特提醒我们,法院的判决并非完全客观的宣判,它们实际上是由具有派性,的高智商人群作出的政治声明。图什内特向读者介绍了法院异议的具体概念,并交代了每件案子的来龙去脉,填补了最高法院历史的空隙,让我们可以概览每次争议。的核心问题。在每起案件中,图什内特都提到了如果异议成为多数意见可能带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