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台湾地区实现了第二次政党轮替,在两岸关系上持较为开放、务实、灵活政策的国民党取代了主张“台独”的民进党成为执政党,台海局势发生了重大的积极变化。马英九执政以来,两岸经贸关系日趋热络,除了表现为交流领域、规模的不断扩大外,更表现为制度化、机制化的逐步构建。在这一过程中,法律所扮演的角色将越来越重要。为此,对台湾地区大陆经贸事务立法加以全面的研究有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将政治利益凌驾于经济利益之上是李登辉和陈水扁执政时期思考两岸经济问题的一贯模式,马英九上台后,这种情况虽有较大的改变,但并没能彻底扭转。长期以来,两岸经济的互动始终是在政治对立的背景下展开的。两岸经贸关系这种被赋予高度政治意涵的特质,既是台湾地区大陆经贸事务立法型塑的重要原因,同时也在型塑出的制度与规则中
本书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住房保障、失业保险、工伤保障、家庭保障以及社会赡养、赔偿制度和国际社会保障等角度,对德国社会保障体系进行了全面系统、客观真实的介绍。 本书在掌握关于德国社会保障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收集了大量德文版的专著,查阅了相关官方网站、统计数据以及专题研究报告,并通过附录、附表、中德文术语对照表和参考文献等,为读者进一步研究提供便利。这也使本书具有介绍客观而全面、资料而新颖以及学术性与实践性并重的特点。
《瑞士民法:基本原则与人法(第二版)》的目标是,向瑞士法学生和实务工作者以及一般性地向德语法律区的学者,批判性地阐释《瑞士民法典》的两个基础部分:序编条款与人法。序编条款(瑞民至9条)处理的是法律适用的基础问题(方法论)以及其他的根本性规则,如依诚实信用行事的要求、善意、联邦法和州法的关系以及举证责任。人法(瑞民1至89c条)主要调整法律主体(自然人和法人)、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以及对其人格的保护;这些规范也具有基础性意义,它们在其他法秩序中通常是属于民法典“总则”编所调整的内容。
《新译日本法规大全》,1907年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它是一部汉译日本当时所有法律规范的作品。全书按照行政官厅顺序划分为25类,涵盖了宪法、行政法、刑法、监狱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出版法、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矿产资源与环境保护法等部门法律规范,收录法律、法规、敕令、规章等近3000件。 在近代,学习西方列强最成功的东方国家乃是日本。其在短短数十年间迅速完成的近代法律体系,一直是中国法学界所向往的学习范本。早在1896年派谴的批中国赴日留学生中,就有唐保锷等法律研习者。此后,赴日本研习法律的人数则更多。留日法科学生著文介绍日本法律,从事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同时还积极翻译日本的法律、法令及法学著作,这些都对当时中国的变法修律产生了影响。从本书12篇序文所述以及在24位译校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