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的力量 香港法治观察》是作者利用公派留学香港的机会,以自己在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立法会法律事务部、高等法院原讼庭等机构实习的经历,结合亲身的观察、感受和体悟,写就的一本深入浅出地介绍香港法治治理结构和特色的著作。作者是法学科班出身,对香港的法治机理既有理论方面的学习和修养,又有近距离的实践观察。 作者既介绍了香港回归祖国二十余年来成功的法治实践和社会管理经验,也毫不避讳地指出了香港存在的深层次社会矛盾和法治问题。值得每一位关心香港问题和法治问题的读者研读。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区联络办公室法律部部长王振民教授为本书作序。
本书系统论述了澳门回归前后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概念、制度上的特征与区别,全面分析了回归后引入的行政法规制度在澳门特区的实践中面临的各种挑战,及其与原有法律体系的衔接问题。本书从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制度角度入手,深入探究了澳门行政法规所面临的困境产生的根源,进而提出解决之道,致力从法理上梳理行政法规这一规范行为的性质和正当性。既为有关法学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也为解决澳门的行政管理问题做出了贡献。
行政诉讼制度是一套重要的法律制度。从宪政角度看,行政诉讼是监督国家权力、保障人民权利直接的制度保障,关系到一个国家司法救济制度的完善、人权保障程度的健全,决定着公民与国家之间格局的形成。“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希望由林峰编著的《香港地区行政诉讼》能够为我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在行政诉讼制度方面的交流和学习提供必要的基本资料,也希望我们的努力能够抛砖引玉,吸引更多学者参与到对行政诉讼制度的探讨和关心中来。
国民党候选人马英九在2008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中的胜利昭示着台湾地区的政策将会有很大改变。马英九多次表示要加强两岸经贸联系,呼吁大陆投资者赴台投资。马英九接受《纽约时报》采访时表示:“我认为,如果我们能继续与他们对谈以达到经济关系正常化,我相信和平氛围的感受会增长,这就是我们所期待的。”《纽约时报》的报道认为,“马英九的政策是藉着与大陆关系的加温来强化台湾的经济”,事实上台湾地区目前已成为中国大陆重要的贸易伙伴之一,其中台湾的制造业对于大陆企业的投资已经超过1000亿美元。台湾当局同样期望两岸关系缓和能吸引大陆投资者赴台投资,拉动台湾经济的发展。
《中国港澳台地区秘密侦查制度研究》主要研究香港、台湾和澳门地区的秘密侦查制度,具体涉及秘密侦查制度立法背景、立法架构、立法评价与比较,截取通讯及监察制度、通讯监察制度、线民制度、卧底侦查制度、跟踪监视制度等内容,对这些制度比较研究,有助于填补我们在这方面的空白,对于我们完善我们的相关法律制度,也具有参考价值。
本书从澳门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背景、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诉讼程序的简化与改进、民事诉讼法典的本地化、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在澳门的发展、回归后民事诉讼制度的新发展和澳门民事诉讼制度改革之评价七个方面对澳门地区的民事诉讼制度改革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对于澳门民事诉讼制度在法律现代化和本地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如何能够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为澳门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供了思路和有益的参考。
由于香港实行普通法,即判例法,因此,要了解《基本法》的具体条文如何在香港落实必须要透过了解法院的判决。本书详尽地把香港回归以来香港法院有关《基本法》的重大判决进行分析,并提出香港的普通法应如何与中国法更好地发挥协同效应,令《基本法》的立法原意发挥出来。
本书包括刑法总则与分则,精要说明刑法的基本概念。全书文字简洁,读者不必在重重浓雾中搜寻出路,为理解所苦,刑法之路,可以有如田园牧歌,悠缓并富含生命情调,本书的许多章尾设有“案例与解题”,解题以考场上可能作答的时间与篇幅呈现,供读者参照;少数解题则较为冗长,可以当做课堂内外的案例演练参考。
《澳门研究丛书·“全球史与澳门”系列·治理与秩序:全球化进程中的澳门法(1553-1999)》尝试以全球史观为视角,宏观考察深嵌于全球化进程中的澳门社会的治理结构与法律秩序,依次梳理自1553年至鸦片战争前夕华洋共处分治而以中国政府主导治理的传统格局,19世纪20年代至20世纪70年代初葡萄牙通过殖民宪制与条约体制推行殖民管治的近代转型,以及1976年至1999年回归前夕通过“一国两制”构想与基本法以实践本地高度自治的现代发展,借此辨识国际局势、国内形势与澳门社会发展及其他相关因素对于澳门法之起承转合的历史影响。
正因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冲突法涉及种种复杂问题,弄清楚各种复杂关系,探索建立一个符合基本法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冲突法的法律体系是一个非常困难的问题。张美榕同志的《香港冲突法研究》,根据国际私法的基本原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香港的法律、法规、条例和判例,条分缕析,构建了香港法律冲突法的理论体系和法律架构,开拓了香港法律冲突法的研究路径,是难能可贵的。我相信,以后一定还会有更多更好的有关研究香港法律冲突法的著作面世,但是作为本研究香港法律冲突法的著作,意义是重大的。 ——董立坤教授(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高级研究员、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 香港回归以来,其冲突法在原有基础上有了一些新发展。但从国内外现有著述来看,学界关于“香港冲突法”的
本书是作者关于“一国两制”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研究的33篇重要论文,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作者认为,目前对基本法的研究,其深度和广度还有待提高,不能再局限于宣传和解释基本法的条文上,而是要面对现实问题,提出适当的解决方法。由此出发,作者充分将理论研究和法律实践相结合,运用理论去解决实际问题,而实践又丰富了理论本身。
本书为林钰雄教授对于刑事法及刑事诉讼法的研究论文集。全书共分四部分。部分“基础理论”,分别对“刑事诉讼目的”、“侦查法官”、“变更起诉法条与突袭性裁判”、“一部上诉”等问题进行探讨,采用实证及比较的研究方法对重要理论问题进行廓清。第二部分“判解评释”,包括“告知义务”、“强制变换监督判定基准”、“新证据发现”、“保安处分与比例原则及从新从轻原则”,从时效性强的问题入手,研究司法领域的*课题。第三部分“立法评析”,对于台湾地区“刑事诉讼法”的修改重点进行对比研究,一一说明新订内容,检讨批评其缺失处。第四部分“附录”两文分别关注电话监听、秘密录音、DNA鉴定等现代刑侦手段对于刑事司法的影响,表达了作者对刑事诉讼核心问题——隐私权的侵害与保障的基本看法。全书篇章触角敏锐、思考深入,充分
“仲裁”是按争议双方意愿所成立的一个独立评核机构,目的是进行审理并为案件提供一个经过理性分析的裁决,机构的成员称为仲裁员。仲裁员不一定由专业的法律人士担任,任何人员只要持公平、耐性和开放的态度,经努力后也可以成为优秀的仲裁员。 《浅谈香港仲裁法》作者曾担任多年香港高等法院原讼庭法官,通过其丰富的经验及专业的知识,辅以案例,将“香港仲裁法”全面及简要地阐释出来,希望读者在阅读过程中非但学到有关的基本知识,更能在有机会处理案件时,将之善用,以达到有效而符合经济原则的结果。
本书是集结作者过去二十余年在台湾发表的学术论著而成。编列的顺序按照文章所叙述的主题在历史上发生时间先后。篇“唯心论与社会主义——费希特政治哲学之研究”,刊载于一九八五年台大法学院社会科学论丛第三十四辑。第二篇原是一本书“韦伯的政治理论及其哲学基础”,一九八三年台北联经出版公司出版。第三篇也是一本一百六十几页的小书:“政治的新浪漫主义——卡尔·施密特的政治哲学及宪法理论”,一九八一年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出版。以上两本书在台湾早已绝版,如今在北京重印,内心非常欣慰。第四篇“纯粹法学与违宪审查制度”这是以讨论二十世纪初期在奥地利兴起,以凯尔生为首的维也纳学派的理论为内容,原本刊在“法务部”主编的“当代法学名家论文集”,1996年台北法学丛刊社印行。第五篇“宪法诠释学”,这是作者2003年出版
本书以《刑法的思与辩》为名,主要的意义,乃在于思维的出发点,系以逻辑的思维与辩证为基础,对于刑法学理较少研究的领域或是既有的问题,重作思考。编排的方式,亦系以刑法论理架构为主轴,希望能从思辩过程中,重新界定刑法学中基础理念及个别概念的判断标准。内容的安排,系以刑法变更适用的问题为引导,对此问题辅以具体的变更适用问题,固有图利罪修正的适用检讨,“惩治盗匪条例”废除后的法律适用问题分析;次而检视刑法所未真正关注的行为主体定位问题,并连带触及由行为主体所生之参与关系问题的分析;再者,在行为阶段的规范中,重新思考不能未遂规范存在的正当性,进而推展到竞合论问题的回顾与前瞻,并检讨若干误用竞合观念的情况;另有“刑法修正”中对于法律效果刑罚、累犯及假释修正的若干意见,以及涉及特别法的
本书不仅对香港和台湾地区保障性别平等的相关立法以及法律的实施机制进行介绍,更试图通过对港台地区性别歧视典型案例以及原始裁判文书的呈现和深度分析,反映这两个地区性别平等法律如何被具体实施和运用,台湾法官如何在司法判决中阐释和理解平等和歧视的含义,以及如何来平衡各方的利益关系,以期给内地的立法和司法提供一些借鉴。
本书不仅详细介绍了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产生的过程、特点与法律地位,而且还以澳门回归前后对比的方式,深入阐释了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主要内容。本书就中央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关系,澳门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行政长官,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以及经济制度、文化和社会事务、对外事务全面展开论述。本书阐述了澳门基本法的要义,辨析了其法理基础,探究了其实施中存在的不足,研习了其完善的基本路径。本书的出版,不仅对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学教育和理论研究具有较为重要的意义,而且,书中对澳门基本法的解释、修改和完善提出的一些意见与建议,无疑也可以为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实施提供理论上的支持。
本书是澳门法研究的专题著作,关涉澳门法律文化与制度变迁诸领域:澳门法文化的概念与渊源;明末澳门律例体系与欧陆法统的并存;清前期澳门治理格局的嬗变;近代澳门殖民管治状态下的文化对抗与法典编纂;《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与“一国两制”构想的宪制性保障;行政主导体制下的澳门立法会与特区政府关系;从澳门法区法院到特区终审法院的司法变迁;从殖民化到本地化的澳门法律教育发展历程。附录部分涉及法政人物与澳门政治的关系,以及相关研究成果对澳门法制史研究的启迪。本书视野开阔,内容广泛,观点明确,史料翔实,可供比较法、法制史及澳门法等领域的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