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作出修改:将第九条修改为: 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安全生产法迎来第三次大修,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规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普遍提高了对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实施职业禁入等。
为了发展精神卫生事业,规范精神卫生服务,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开展维护和增进公民心理健康、预防和治疗精神障碍、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的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旨在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是法律出版社旗下的专业法规编纂机构。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律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为呼应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 双减 要求,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农村土地承包法稳定和完善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但也需要与时俱进地加以修改完善。本次修改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实 三权分置 制度;规定土地经营权的登记等制度。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五条修改为: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原则。 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未经申请人同意,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参与专家评审等的人员不得披露申请人提交的商业秘密、未披露信息或者保密商务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安全、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行政机关依法公开申请人前述信息的,允许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任何人。 (二)第三十一条增加一款,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6日表决通过修订后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该法共七章68条,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为总则、预防犯罪的教育、对不良行为的干预、对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对重新犯罪的预防、法律责任和附则。 本次修订时有以下特点:一是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改相呼应;二是明确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则和机制;三是明确界定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含义;四是强化家庭、学校、社会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干预;五是加强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六是充实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预防的责任。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作出修改: 将第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作出修改: 将第八条*款修改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国务院2002年制定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该条例共7章63条,对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与监督、医疗事故的赔偿、罚则等方面做出了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发挥了作用,但主要调整的是医疗事故引发的医疗纠纷,预防措施的针对性也不够强,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有必要在总结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将近年来实践中探索积累的经验上升为法律规范,并将人民调解这一成功做法加以规范和推广。 2018年7月31日,国务院公布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从源头上预防医疗纠纷,是《条例》的一个重要内容。关于医疗纠纷的处理,《条例》明确了处理医疗纠纷的原则
《条例》主要内容: 《条例》共7章46条,分总则、管理体制和职责、内容和分类、日常管理、利用和审核、纪律和监督、附则,明确了干部人事档案概念、作用以及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覆盖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全过程和各环节。 《条例》适用范围: 《条例》主要适用于党政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条例》贯彻落实: 一是开展学习培训。及时组织培训,积极开展宣传,深入解读《条例》,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和要求。二是完善配套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结合实际,依照《条例》精神制定完善配套制度、细化有关措施,将《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入法 将现行法律中 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 从一节升格为专门一章进行规定,并明确提出,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 餐厨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专业化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喂畜禽。 电器电子等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鼓励电器电子等产品的生产者开展生态设计,以自建或者委托方式建立与产品销售量相匹配的废旧产品回收体系。 防止过度包装污染环境 鼓励电子商务、快递外卖等行业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国家鼓励和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和减量包装。 加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 各省级人民政府科学评估危险废物处置需求,合理布局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确保本行政区域内的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加强危
本书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全部文本,该法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等章。《反有组织犯罪法》以宪法为根据,旨在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该法指出,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手段,建立健全反有组织犯罪工作机制和有组织犯罪预防治理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共八章、六十三条,对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消费者组织、争议的解决、 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共七章、五十三条,对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消费者组织、争议的解决、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共七章、五十二条,对处分的种类和适用;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处分的程序;复核、申诉;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附草案说明)》出台将落实宪法关于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保护人民健康的规定,引领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大局,推动和保障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附草案说明)》内容涵盖卫生和健康领域的方方面面,明确了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提出了国家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重点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医疗保险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和综合监管制度五项基本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明确公民依法享有基本健康权益,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此外,该法还对传染病防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心理健康的促进、职业病的防治、发挥中医药在健康促进方面的作用等都作出了原则规定。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4月,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订,现根据修改决定的内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予以修订出版,收录修改决定及改后正文。
单行法规三合一。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等八部法律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做出修改,将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由审批改为备案。 本书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方便广大读者学习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监护人的监护职责作出全面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等。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门增设 网络保护 一章。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遭受网络欺凌的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已于2019年9月11日经*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民事行政专业委员会第319次会议原则通过。纪要共计12部分130条,涉及公司、合同、担保、金融(包括金融消费者保护、证券、信托、保险、票据)、破产等民商事审判的绝大部分领域。纪要同时对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民刑交叉等突出程序问题进行了规范。 纪要对以下案件统一了裁判思路: 一、对 对赌协议 、股东出资加速到期、表决权限制、有限责任公司清算义务人的责任、公司人格否认、公司对外担保等争议问题统一了裁判思路。 二、对合同效力、合同履行与救济以及借款合同中的一些争议问题统一了裁判思路。 三、对担保的一般规则、不动产担保物权、动产担保物权、非典型担保的一些争议问题统一了裁判思路。 四、金融部
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是统一战线领域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是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巩固和发展*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心聚力,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修订的突出特点是通篇贯穿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统一战线工作的首要原则,明确了党在统一战线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就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作出专门规定。明确地方党委对本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负主体责任,并强调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本部门统一
公务员法是我国干部人事管理中*部基础性的法律,自2006年1月1日施行以来,公务员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有力促进了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了公务员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公务员法也逐渐出现一些不适应、不符合新形势新要求的地方,需要与时俱进地加以修改完善。本次修改调整完善公务员职务、职级以及分类管理等有关规定;调整充实从严管理干部有关规定;充实健全激励保障机制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