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是国家基本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保障性地位,对于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做好刑法的海外宣传介绍工作,将中国刑法介绍给世界,是增进中国同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法律体系间交流的重要方式。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高度重视刑法的翻译和对外宣介工作,根据2021年出版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刑法特刊)和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对刑法历次修改的情况进行梳理,并对刑法文本进行编排,成立专门的英文翻译工作组,对刑法文本进行翻译。
1.第十三号主席令2.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的内容,在旧版《安全生产法》的基础上修改而成的新版《安全生产法》。3.新旧法对照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为了让更多对法律英文有需要的人士有一套使用方便的工具书,我们编辑整理了本套“中国法律法规中英对照系列”丛书。本丛书共分七册出版,分别为《中国刑法与刑事诉讼法》、《中国民事法律法规》、《中国行政与劳动法律法规》、《中国公司企业法律法规》、《中国金融财会法律法规》、《中国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法律法规》和《中国建筑与房地产法律法规》,基本涵盖了刑事、民事、行政、劳动、经济、金融、商贸领域的大部分法律及行政法规。 本丛书采用方便读者使用阅读的中英文逐条当页对照的排版方式进行编辑,同时,以低定价为所有对法律英文有需求的读者提供了一套极佳的案头工具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二十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一九八五年四月十日通过,现予公布,自一九八五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李先念 一九八五年四月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1998年11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4月1日赴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 1998年11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一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
第十三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1998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 1998年12月29日 第四十三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0年1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 2000年12月28日
社会保障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工程,基于世界各国不同的经济和人文环境背景,其社会保障模式选择和结构设计是不同的。本书没有严格限定“社会保障”与“社会保险”的定义用法,而是由中外教授和专家根据本国的情况和个人的研究范围自行界定。本书包括社会保障立法的基本理论(编)、基本内容(第二编)、新概念(第三编)和人才预测与教学研究(第四篇)。每章著者在章尾署名。中国学者的论文已经全文翻译或缩译成英文,欧洲学者的论文全部翻译成中文。因此,本书还有辅助学习专业外语的作用。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于2003年10月月日通过,是项全球性反腐败法律文书,首次在国际一级建立了反腐败五大法律机制;预防机制,刑事定罪与执法机制、国际司法合作与执法合作机制、资产追回与返还机制、履约监督机制,对国际反腐败斗争和中国对外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包括我国有内的95个国家已签署该公约。 本书收录了文本及相关注释文件,以及公约起草所主要依据的联合国大会相关决议和一些区域性反腐败法律文书。
一、为了适应我国对外开放和国内外各界人士全面、准确地了解我国涉外法律、行政法规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编辑了本汇编。 二、本汇编汇集了1995年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以及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以下称“法规”)共55件。本汇编分为:宪法类、民法商法类、行政法类、经济法类、社会法类等6类,每一类下分为若干项。 三、本汇编按照分类、先法律后行政法规以及法律、法规发布的时间先后排列。 四、本汇编收入的法律的英文译本,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提供;行政法规的英文译本,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组织翻译和审定。 五、本汇编收入法规的英文译本与中文本有歧义的,以中文本为准。 六、本汇编在编辑和翻译过程
本书收录了“中英维护妇女合法权益,防治家庭暴力研讨会”中英双方专家、学者的会议论文28篇。 书中的作品包括:《关于家庭暴力的研究概况》、《家庭暴力初探》、《论家庭暴力的原因》、《走尊重之路》、《争取男女平等,反对家庭暴力》、《略述惩戒权与家庭暴力的立法变迁》、《论预防、制止我国家庭暴力的法律对策》等等。
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八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2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二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1989年12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89年12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二十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1999年12月25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公布,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 199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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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1990年9月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1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90年9月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五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1990年10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 1999年10月31日
《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指令》由10章71条和4个附录组成,分别是章“总则”、第二章“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的核准”、第三章“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的运作条件”、第四章“透明度要求”、第五章“管理特定类型另类投资基金的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第六章“欧盟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在欧盟境内销售和管理欧盟另类投资基金的权利”、第七章“与第三国相关的特别规定”、第八章“向零售投资者销售”、第九章“主管部门”、第十章“过渡条款和终条款”、附录一、附录二“薪酬政策”、附录三“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计划在其母国境内开展销售时应提交的文件和信息”、附录四“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计划在其母国以外的成员国境内开展销售时应提交的文件和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9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1997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199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