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 的决定》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及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订。
本书为我社出版的“中英文对照法律类编”系列之一,收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及其配套规定、司法解释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 的决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