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是国家基本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保障性地位,对于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做好刑法的海外宣传介绍工作,将中国刑法介绍给世界,是增进中国同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法律体系间交流的重要方式。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高度重视刑法的翻译和对外宣介工作,根据2021年出版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刑法特刊)和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对刑法历次修改的情况进行梳理,并对刑法文本进行编排,成立专门的英文翻译工作组,对刑法文本进行翻译。
本书收编的国际人权公约,仅是中国参加的诸多国际人权法律文书中著名的六个公约,另包括两个有关《儿童权利关系》的任择义定书,法律界称为“人权核心六公约”,是规范普遍的人的基本权利的国际法律文件。由于篇幅有限,有关消除歧视、禁止奴隶制和强迫劳动、劳工权利、难民问题等的其他人权公约均未收入。 本书编者对有关人权法律问题的了解和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与联合国各组织机构长期合作及英文方面的优势,将有关公约的中、英文编在一起,以方便读者在学习与研究,特别是有助于政府官员、法官、检察官、律师、司法工作人员、教师、学生查阅、了解、对比中译文和英文原文的使用。为使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些公约产生的背景以及目前的发展情况,本书附录中收集了一些相关的国际人权文件,比如有关人权核心公约的宣言和相关的任择议
本袖珍读本系引进英国Cavendish出版有限公司*版,采用英汉对照的形式出版,精致的文本、原版的法律专业英语、规范的专业汉译以及简明的格式、友好的界面是读者研习刑法的基本理论以及*研究成果,尤其是学习纯正的法律英语的理想帮手。
近些年来,我国的立法进程可以用日新月异来形容,而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英文译本翻译出版工作却一直没有做到紧随其后。法律法规的英文翻译出版工作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而法律的英文译本是世界各国了解中国法律的重要路径之一,是增强中国法律透明度、让想在中国进行投资的外资企业更好地了解中国法律环境的*保证.也是法学专业学生学习法律英语的好范本和涉外律师办理涉外业务的工具。 目前,市场上可用的法律英文译本图书不是比较分散,就是比较昂贵的精装本。为了让更多对法律英文有需要的人士有一套使用方便的工具书,我们编辑整理了本套“中国法律法规中英对照系列”丛书。本丛书共分七册出版,分别为《中国刑法与刑事诉讼法》、《中国民事法律法规》、《中国行政与劳动法律法规》、《中国公司企业法律
《商品交易法》(Commodity ExchangeAct,CEA)是美国期货市场基本的法律规范,是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制定相关规章(CFTCRegulations)的法律基础。CEA规范了期货市场包括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交易设施、结算系统、市场参与者和市场专业人士在内的所有主体的行为,以及相关的投资工具,其目的是通过建立高效的法律体系,威慑和防范市场价格操纵或任何扰乱市场诚信的行为,确保财务完整性并避免系统性风险,保护所有市场参与者免受欺诈或其他不良行为或滥用客户资产行为的影响,促进负责任的创新和交易所之间、其他市场之间和市场参与者之间的公平竞争,维护公共利益。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律法规政策汇编(中英文)》主要内容包括: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本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决定、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48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若干意见》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53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启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印章和停止使用上海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印章的通知、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7号)等。
《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指令》由10章71条和4个附录组成,分别是章“总则”、第二章“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的核准”、第三章“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的运作条件”、第四章“透明度要求”、第五章“管理特定类型另类投资基金的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第六章“欧盟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在欧盟境内销售和管理欧盟另类投资基金的权利”、第七章“与第三国相关的特别规定”、第八章“向零售投资者销售”、第九章“主管部门”、第十章“过渡条款和终条款”、附录一、附录二“薪酬政策”、附录三“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计划在其母国境内开展销售时应提交的文件和信息”、附录四“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计划在其母国以外的成员国境内开展销售时应提交的文件和信息”。
本书是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英对照书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1998年6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1年2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公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2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第十三号主席令2.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的内容,在旧版《安全生产法》的基础上修改而成的新版《安全生产法》。3.新旧法对照表
这部汇编共收入265个以其典型含义在国内或国际立法文件、著作权或邻拉权转让或许可合同、论文或一般言谈中出现的法律术语或词句。每个术语均附带对其含义作出的简短解释。 全部术语按英语字母顺序排列。每个英语术语及其释义的前面均有一个顺序号,后面则是相应的法语和西班牙语术语及释义。某些术语的后面还提到该术语在下述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文件中首先使用。其中,《伯尔尼公约》(1971年巴黎文本)简写为“伯尔尼”;《世界版权公约》(1971年修订)简写为“世界”;1961年《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罗马公约》简写为“罗马”;1971年《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简写为“录音制品”;1974年《关于分布卫星传送的承载节目信号的公约》简写为“卫星”;1976年《突尼斯示范法》简写为“突尼斯示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986年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7号公布 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本书囊括了在国际上影响重大的近六十部国际条约,惯例、协定,展示了国际经济关系的精髓,体现了当今国际经济法领域研究的方向,集资料性,实用性于一体,结构合理,中英文对照的开式方便查找和引用,更有益于读者对条约、惯例的理解,是国际经济法专业师生,研究人员及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重要的参考书籍。 本书分上、下两册。本册主要收录了有关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贸易、货物运输等方面的国际条约、惯例。
为了让更多对法律英文有需要的人士有一套使用方便的工具书,我们编辑整理了本套“中国法律法规中英对照系列”丛书。本丛书共分七册出版,分别为《中国刑法与刑事诉讼法》、《中国民事法律法规》、《中国行政与劳动法律法规》、《中国公司企业法律法规》、《中国金融财会法律法规》、《中国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法律法规》和《中国建筑与房地产法律法规》,基本涵盖了刑事、民事、行政、劳动、经济、金融、商贸领域的大部分法律及行政法规。 本丛书采用方便读者使用阅读的中英文逐条当页对照的排版方式进行编辑,同时,以低定价为所有对法律英文有需求的读者提供了一套极佳的案头工具书。我们希望我们的工作能够切实满足各届人士的需要,以她的权威、实用带给读者无限的使用方便,也希望读者对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
中国经济飞速发展,对美出口迅速增加。但是这一发展也带来了一个问题一一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简称“ITC”或“委员会”)对中国公司提起的专利侵权调查(通常也称为“ITC专利诉讼”或“ITC诉讼”)不断增多。 当代中国公司遭遇ITC诉讼时,许多公司根本不予理会,而是仅仅通过缺席的方式消极地来回应或躲避诉讼。结果,ITC很快就针对这些缺席公司签发了排除命令,禁止它们的产品进口到美国。提出ITC诉讼的竞争者,取得了诉讼的全面胜利。而这些中国公司在投资和商誉方面却遭受了巨大损失。在某些案件中, 中国公司被彻底挤出了其从事的行业。 其他的竞争者很快就意识到许多中国公司不愿在美国法庭为自身合法利益进行辩护。这很自然地导致越来越多专门针对“好欺负”的中国公司的ITC诉讼。时至今日,大家都知道缺席根本不是一个可行的策
本书选取了欧盟证券监管领域9项重要法律文件进行翻译。这9项法律文件是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根据欧盟委员会《金融服务行动计划》(FinancialServices Action Plan, FSAP)和《莱姆法路西计划》(LamfalussyProcess),于2003年至2009年间针对欧盟内证券市场“招募说明书”、“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发行人透明度”、“评级机构监管”四大问题所发布的指令及修订。这些指令是当前欧洲证券监管在相关领域的基本原则和规则,旨在协调欧盟各国的有关监管制度,推进欧洲资本市场一体化进程。总体而言,这些指令使欧盟证券市场的运行和监管达到了全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