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执法行为,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2021年修订版)》等多个文书格式范本。 本书全面收录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2021年修订版)》《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文书格式范本》等六类文书样式共百余个,多配以适用说明与相关法律依据。此外,为与2021年修改后的行政处罚法相衔接,特别对部分文书中的法条序号与内容进行了更新,是市场监督管理执法人员开展实务工作的参考用书。
公文写作是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技能,是一项不可或缺的硬本领。写好公文,不仅可以帮助我们做好日常工作,同时也有助于个人的职业发展。本书围绕《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15个公文文种和党政机关实际工作中常用的15个文种,精心遴选公文范例,对公文文种进行概括介绍,结合范例做具体分析。书中涵盖了公文结构、特点、写作方法、注意事项和疑点难点等内容,内容丰富全面。通过阅读本书,读者可以对不同的公文及其差异有准确、深入的认识,熟练掌握文种特点、结构和写作技巧,让自己的公文写作能力更上一层楼。
人权责任的分担与合作是人权事业发展的趋势所在。在现代社会合作规制全面展开的背景下,将人权理念嵌入所有的相互关系与共同体中,是有效实现人权保障的必由之路。本书以行政法的相关理论研究与实践基础为出发点,对人权责任的可能变革、规范模式进行探讨,对人权问题的精细化研究有所推进,深化了学界对行政法学、人权法学相关基础理论的认识。本书旨在将人权问题的研究与公共治理的研究结合起来,既整合了公共治理中多元责任分担、软法规范对人权保障的意义等理论问题,又回应了国家之外的其他主体应当如何承担人权责任等现实问题,同时有助于理解行政法学的结构转型。
内容全面 以文书种类为分类依据,收录 执行程序中的各种裁定书、决定书、 通知书、书、表、函、令、清单、公告等文本规范 文书样式均选自 发布的正规法律文件,文书样式来源 、可靠,内容准确、具体具体实用 特别配以“例证”,以“文本演示”的形式给读者呈现一幅立体了解、学习法律的画面,相当具体和实用便于检索 在体系设置上,按照文书种类进行划分,结构清晰、分类明确
本书稿汇集了我国十五年(早可溯至96年刘中民诉渤海股份案)来,证券市场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民事赔偿案件的裁判文书汇编,原则上对具体案例只编不评,无论胜负、正反皆予以刊出。 据了解,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对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的裁判文书掌握亦不全面,本书稿的出版,有助于全面了解这些案件的总体情况,不仅对实务工作有很大的指导作用,也可促进我国证券法的研究,并可供全面修订证券法侵权纠纷的新司法解释时参考。
2021年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把 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推进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 作为2021年度研究推进的重大问题和改革举措,首次将 少捕慎诉慎押 司法理念上升为党和国家的刑事司法政策。本书是国内第一部研究 少捕慎诉慎押 问题的专著,具有显著的新颖性和原创性。本书共16章,具体论述了 少捕慎诉慎押 的历史渊源、 少捕慎诉慎押 之 少捕 、 少捕慎诉慎押 之辩护和法律完善 、 少捕慎诉慎押 对检察官的要求、 少捕慎诉慎押 实施问题、 少捕慎诉慎押 刑事政策实施应处理好的关系、 少捕慎诉慎押 之 慎诉 、 少捕慎诉慎押 之 慎押 、 少捕慎诉慎押 中的绩效考核、 少捕慎诉慎押 刑事司法政策实施中面临的难题、 少捕慎诉慎押 下轻罪治理的司法路径、 少捕慎诉慎押 实施中被害人权利保障、检察官主导责任与 少捕慎诉慎押 、 少
本书共收集了涉及各个法律领域的法律文书近100种,既包括了司法机关在诉讼活动中使用的主要文书,也吸收了相关司法组织办理非诉讼事件活动中使用的法律文书;同时,也将散见于经济领域及民间事务活动中的各类常见法律事务文书吸纳进来,扩展了法律文书的信息量。
本书包括古代和近现代两个部分。古代部分主要探讨中国传统诉讼制度的特征,首先从六个方面对传统诉讼制度进行总体概括,在探讨商周时期的审判制度之后,分别以秦汉时期诏狱及宋代州级审判为例考察中国古代诉讼的特殊程序和一般程序,最后考察明清时期诉讼之外的纠纷解决办法,包括协商、调解和民间裁决。近现代部分首先探讨近代司法制度改革的经验教训,之后以清末提法使制度作为观察近代司法改革的一个窗口,然后考察近代司法改革过程中在某些僵化思维的制约下,人们对传统诉讼外纠纷解决方法的认识和传承,以及在这种僵化思维模式影响至今的情况下,当代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所面临的困境。最后,尝试提出摆脱上述困境的方法。
本书是针对互联网广告法的专题研究。与传统广告相比, 互联网广告不仅仅是改变了广告媒介或广告形式, 而是改变或正在改变整个广告的生态, 有关广告的一系列传统法律理论对互联网广告带来的新问题都无法给出全面的回答。该书是对近期互联网广告法律专题研究成果的一个汇总。
越南《2015年刑事诉讼法典》于2015年11月27日由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会通过,原定于2016年7月1日正式实施。但因同批次通过的《越南刑法典》存在纰漏,越南国会于2016年6月29日通过144/2016/QH13号决议决定推迟该批次各部法典、法律的实施时间。直至2017年6月20日越南国会又通过41/2017/QH14号决议,决定将《2015年刑事诉讼法典》的实施时间确定为2018年1月1日。2021年11月12日,越南国会通过02/2021/QH15号《刑事诉讼法典个别条款修订、补充法》,对《2015年刑事诉讼法典》的个别条款进行了修改,并于2021年12月1日正式实施。本书对越南国会颁布的《2015年刑事诉讼法典》《2021年刑事诉讼法典个别条款修订、补充法》进行了全文翻译。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保护儿童权利是家庭、社会和国家的共同责任。儿童具有身心发育不成熟的特殊性,其充分享有受监护权是实现其他各项基本权利的前提和基础。我国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民法典》,重申国家对儿童监护事务承担兜底职责,回应了2017年《民法总则》确立的 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 的儿童监护制度体系。然应认识到,尽管近年来我国在儿童监护法律和制度层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但尚存在一定现实问题。建立完善的儿童国家监护法治体系为儿童提供全面的、兜底的权利保护,既是解决当下儿童保护事业面临现实问题的有效路径,更是中国积极履行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国家义务的重要体现。为此,本书将以全面保护儿童权利为视角,按照学理证成、标准审视、比较研究、实践反思及立足中国特色
《法律的成长》源自卡多佐1923年12月在耶鲁大学所做的演讲。演讲分三次讲完,后来讲稿被整理成书。卡多佐开篇就提出了“法律为何需要成长”这一话题。他承认法律的确定性是有其意义的,不确定则无法预知行为的后果,法律引导行为的价值就会丧失。在肯定了法的确定性的意义后,卡多佐提出了两点忠告:首先,我们在崇拜确定性的时候,一定要对正确的和错误的确定性进行区分。其次,我们在拥有确定性之后,还应当记得:确定性不是唯一的好东西,有时候为了获取它,我们付出了太多的代价,对确定性的盲目崇拜容易变成一种无法容忍的僵化和刻板。对于法律如何成长的问题,卡多佐认为,首先需要一种有助于法律成长的哲学。他指出有四种力量是法官必须遵循的:逻辑、类比、历史和习惯的力量。接下来,卡多佐探讨了法律的功能和目的。在卡多佐看
法律与传统习惯之间的关系,是穗积陈重“法律进化论”学术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书从法哲学、法社会学、法人类学、法文化论等方面考察习惯与法律之间的关系,指出习惯是国家形成期的一大统制力。在习惯享有法性的过程中,经历了三个时期,分别是法律潜在期、法律与习惯并存期、法律分化期,习惯最终分化为拥有法律效力的习惯与仅拥有社会效力的习惯,习惯法是依托国家机关的社会力的表现。在习惯如何享有法性的论说里,本书整理出六大学说,分别是神授说、惯例说、时效说、承认说、法信说、意思说,并进行了全面的法律进化的调查研究。
法学论文写作是法律专业人士学术科研的基础要求和实际工作的常用技能,也是检验法律基本功的重要手段之一。在本书中,张翔教授基于自己写作的具体经验,从实操角度讲述如何撰写法学论文。除了“楔子”“附录”“尾声”之外,本书正文分为四个部分:“选题与准备”“结构安排”“具体操作”“修辞与积累”,几乎是“手把手地”、毫无保留地将作者撰写法学论文的心得和经验讲授给读者,内容系统、完整而语言简洁明快,以十几万字的篇幅,贯穿法学论文写作中从选择主题和标题、确定结构、查找资料到完善文字和修辞的整个过程,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全书内容脉络如下:(1)从对法学作为规范科学、实践科学的理解开始,说明法律论文选题的三种来源;(2)选题之后如何进行规范、案例和文献的检索整理,动笔之前应做何种内容与程度的准备工作
本书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民法大全选译”丛书《婚姻?家庭和遗产继承》的第二编“遗产继承编”,是罗马法原始文献中关于“遗产和遗产继承”的内容。将婚姻与遗产继承这两部分置于一个体系化的结构之中,被1900的《德国民法典》和1942年的《意大利民法典》所采用的。这一体系化的设置传递出十分明确的信息,即家庭关系对遗产继承有着重要的影响,以至于在民法典的规定中必须要尊重这一关系存在的状态。而其古老的渊源便是罗马法。此次由商务印书馆再版,考虑到两个主题的独立性、连贯性和统一性,依据丛书选编者斯奇巴尼教授的意见,将“婚姻家庭编”与“遗产继承编”拆为两卷,独立成书,分别列为第5卷与第6卷。
齐鲁法律文化是中国先秦时期在齐鲁大地酝酿形成的一种地域法律文化形态,是齐鲁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形成于西周时期齐国、鲁国建国之际,以齐法家和鲁儒家为主要代表,历史源头可以追溯到夏商乃至 早的历史时代。秦汉以后,齐国、鲁国不复存在,但齐鲁法律文化经由儒法合流已以一种地域法律文化形态融入中华主流法律文化体系之中。齐鲁法律文化可谓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母体形态和主干部分,蕴含着古人丰富的治国理政学术思想。在当代中国法治本土化构建过程中,齐鲁法律文化传统在德法兼治、民本思想、无讼思想、司法调解和乡村治理等诸多领域仍能产生重要的思想启迪。
本书围绕多阶段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现实检视、基础内涵、理论指向、实践张力以及制度完善的论述逻辑,分为六个部分对多阶段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理论实践进行系统研究:前言部分,首先,阐述多阶段行政行为司法审查这一选题的研究背景与目的,为本文后续内容的细节展开提供最为基本的、不可或缺的文献综述和论证基调,再次,分析和探讨多阶段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选题特色、理论意义以及实践意义,廓清本文研究内容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再次,交代本文在分析多阶段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实践所运用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指明本文研究框架所沿循的基本路径;最后,提出本文对于多阶段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实践过程中所展现的逻辑张力进行逐一对比和深层考察的论证创新之处,从而呼应本文对于基础理论与实践操作的视野流转和意义融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