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穴探险者案是美国法理学家富勒于1949年发表的假想公案:五名探险者受困洞穴,为生存“不得不”分食其中一人,被抽签选中的是最初提出该建议、却在实施前反悔的威特莫尔。最终获救的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并被初审法庭判处绞刑。——他们是否犯有谋杀罪?富勒虚构了上诉法庭五位大法官的意见,将当时各个法哲学流派的观点纳入其中。1998年,萨伯续写了有关此案的九个新观点,又将20世纪法哲学的新发展引入讨论。富勒的案例设计精巧,为论证的多向发展提供了可能,因此得以成为各种观点交战的场地。案例本身,连同虚构的法官陈词由此成为法学初学者探讨重要法律原则的文本,本书同时也作为激发思辨的优秀通识教育读本而备受推崇。
本书为车浩教授的随笔集,通过一个个小故事的法理辨析,展示刑法思维之美。本书不是研究如何制定良法,而是探索如何善用法律,才能不让正义的期待落空。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提出了关于正义的疑问,但答案并没有盘旋于理念天穹的抽象思辨,要寻找它们,需要俯身进入到平凡的生活和具体的条文。貌似中性无感、平凡枯燥的法条文字,法的智慧藏身其中。车浩老师文笔犀利又富人文情怀,逻辑严密而脑洞大开,其文字处处闪耀思辨之美,阅读体验极好又给人深刻启迪。
为何系安全带的法规执行良好,而限速规定屡遭突破?竖立“此处禁倒垃圾”标语牌后,此处垃圾为何反而变多?比起法规本身,签名位置更能影响填表人的诚信?机构的安全手册、合规条款和内部举报机制为何形同虚设?严刑峻法反而能鼓励犯罪?……怎样才能避免一厢情愿甚至事与愿违?失败的规则单有处罚,却不提升安全、产量、环保效果、群体认同……依规律定规则,才是讲科学。人类行为有怎样的客观规律?阅读本书,发现答案。
本书由有趣的小故事入手,广泛探索生活中与动物相关的法律事件,从古代爱尔兰的“蜜蜂法律”、中世纪对猪和狼的谋杀审判,到16世纪法国酒庄诉请惩罚绿盲蝽、当代使用警犬询证和搜索引起的法律争议,以及最近掀起波澜的动物图像版权争议;时间和地域跨度极广,案例丰富生动,穿插着介绍现代司法系统中侵权行为、刑法、私法、公法、信托法、普通法等相关法律条例的由来,以及具体实施上的困境,由此引出一个耐人寻味的话题:历史上的动物及其法律地位。 本书绝非枯燥无味的法律书籍,虽然偶尔引用几千年来立法机构、法官和律师们的言论(有一些在今天看来荒诞而且妙不可言),但书中所提到的那些令人吃惊甚至悲伤难过的事件,事实上从未远离我们。更重要的一点是:动物法不仅表达了人与动物的关系,也映射出社会对奴隶、儿童、妇女及其他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长期从事职务犯罪的审判工作,为了进一步突出案例在法制建设中的价值和意义,固定审判、调研成果,强职务伐罪的指导工作,拟在工作中总结相关案例,结合实例进行评析,力求通过案例阐释法律,达到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的效果。同时收录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文件和释义、典型案例裁判文书,充分发挥审判指导职能。本书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主办的业务指号和研究性出版物。本书实务内容丰富、理论文章具有典型意义,对刑事司法审判专项工作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现代学术名著》主要的目的在于研究并分析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及主要特征。 法律是社会产物,是社会制度之一,是社会规范之一。它与风俗习惯有密切的关系,它维护现存的制度和道德、伦理等价值观念,它反映某一时期、某一社会的社会结构,法律与社会的关系极为密切。因此,我们不能像分析学派那样将法律看成一种孤立的存在,而忽略其与社会的关系。任何社会的法律都是为了维护并巩固其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而制定的,只有充分了解产生某一种法律的社会背景,才能了解这些法律的意义和作用。 中国古代法律的主要特征表现在家族主义和阶级概念上。二者是儒家意识形态的核心,和中国社会的基础,也是中国法律所着重维护的制度和社会秩序。《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现代学术名著》将以二章来讨论家族、婚姻,
本书杜撰了一个中国式的“洞穴奇案”,书中以中国古代的“管秋阳食人案”为原型,塑造了一场如电影般精彩的“朝堂辩论”。十四位虚构的古代人物围绕该案应如何判决产生激烈讨论,内容涵盖礼与法、世俗伦理与儒家统治、民间舆论与司法审判等价值冲突。通过对虚构案件的辩论,进而深入探究传统中国法哲学究竟可以如何应对“绝境之下杀死、食用一个人,以保全更多人”的这类司法审判难题,也展现了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诸多方面。此外,作者大胆地将思想实验这种目前在中国法学界尚很少见的方法运用于对中国法律思想史的研究,原创性极强。
本书是关于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风险防控与实务操作方面的书籍。图书分为评标和评审的学问、签订中标和采购合同过程中的标准动作、权利救济的规范方式等七章内容。本书视角独到,不仅具有精湛的理论概括和准确的分析,更有丰富详实的实务操作流程,对招标采购实务当中很多热点问题进行了系统性分析,对于业界十分具有指导意义,是的专业书籍,对推动中国招投标制度的理论研究走向深入也会带来诸多启迪。
传统戏曲是优选众化的艺术形式,从文明史起源开始,人类就习惯于观赏舞台上重现的经过了加工提纯的生活场景,体会舞台上角色的喜怒哀乐,从而释放自己的情感,并从戏剧讲述的故事中寄托自己的希望。法律是社会生活的主要规则,人的一生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在受着法律的规范。法律的理念,法律的规定,人们对于法律的普遍看法和态度,很自然地会反映到戏曲作品中去。同时,戏曲作品又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观众对于法律的看法和态度。本书就是对于中国传统戏曲中这种法律文化现象的解析。作者选取了多部脍炙人口的戏曲作品,比如:《天仙配》、《窦娥冤》、《荆钗记》、《杜十娘》、《玉堂春》、《金玉奴》、《四进士》、《十五贯》、《铡美案》、《铡包勉》、《四娘探亲》、《胭脂宝褶》、《三娘教子》等,通过通俗生动的文字,阐释了戏曲
古代的将军出战是否真的要立军令状?为山寨屡立功劳的时迁为什么在梁山108个好汉里只排名倒数第二?为什么《西游记》里的山神土地形象如此可怜?西门庆究竟靠什么营生“暴发”?“扒灰”和“养小叔子”触犯的是什么律条?要回答《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红楼梦》等古典名著里的这些问题,就得深入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这一背景中一探究竟。本书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读者讲述了这些名著中众多脍炙人口的故事情节背后隐含的法律文化问题。
本书是一部借鉴德国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为我国刑法案例教学提供新范式的新型教学用书。作者自2013年起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开设“刑法案例分析”课程,在保留传统案例教学方法的优长的同时,努力吸收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的精髓,经过九年的积累和完善,逐步将其打造成法学院的一门精品特色课程,广受学生好评。本书即是在该课程授课内容基础上充实、增补而成的。为满足刑法案例分析关于考察的全面性和思维的经济性的要求,本书设计了“五步骤分析模式”,分析每个案例均按照“事实单元的划分”“参与人员的列出”“涉嫌犯罪的检验”“犯罪竞合的处理”以及“全案分析的结论”五个步骤展开。全书共分就九章。第一章概述了刑法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的基本内容;此后的八章以八个案例为素材,每章均设置“案情叙述”“思路提要”“具体分析”
本书作为“刑法新青年”丛书系列作品之一,集结了2023年第四届全国青年刑法学者实务论坛的精华内容。作为一部聚焦犯罪主观要素认定的专题著作,全书以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视角,分别以故意认定的规范化及其限度,故意中概括明知的司法认定,非法占有目的之概念厘清、内涵与判断路径,诈骗行为构造与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四个主题报告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分析。本书汇聚了当代“80后”和“90后”青年刑法学者以及刑法界资深专家的智慧。他们立足中国刑法实践中的实际困境,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性和可操作性的学术观点和处理方案,力求促进我国的刑法理论创新和实务发展。
中国传统法律很早就突破了客观归罪原则,展现出对犯罪人主观心态的精细考量。以致人死亡等刑事重罪为例,传统律典构筑起从意外到疏忽大意、再到鲁莽冲动、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的意图谱系。本书以上述意图谱系为核心,并通过大量判例和律注,解析通过概念连接情境来区分不同犯罪意图的方式。此外,本书还对清末法制变革以来试图在刑事法律中构建起故意与过失的二元意图区分予以评述和司法实践层面的考察。本书不涉及1949年以后的内容。
历史作家吴钩通过撰写一系列宋朝司法笔记,从法理、制度、刑事、民事四个方面入手,全面细致地介绍宋代中国在法律文明上取得的成就。 宋朝的司法制度可谓中国传统司法制度的优选峰,但长期以来被埋没和误解:一方面,元明清时期出现了大量包公戏、包公案小说,导致大众对宋代法律制度产生误解;另一方面,清末以来的启蒙知识分子,热衷于为异邦构建优良传统,却忽视了中国本身的历史源流。 本书通过援引大量宋人记录的法律案件,并与宋朝法条相互参证,真实还原了宋代司法制度及其实践;同时也是“以宋朝为方法”,从中国历史深处打捞已有的优良传统,讲好我们自己的“国王与磨坊”故事。这不是为了证明“祖上曾经阔过”,而是希望通过一遍遍地整理、编撰、讲述、阐释,将故事内化为连绵不断的文明传统,成为司法制度良性演进的内在动
《犯罪心理学(第7版)》既研究犯罪人的心理和行为,又研究与犯罪作斗争的对策心理学部分。既涵盖了传统犯罪,又强调了一些新型犯罪,是一本内容全面的犯罪心理学图书。
《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总第97集是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主编的行政审判综合指导性图书,书中内容包括新发布的行政法司法解释、司法文件、司法政策及其解读,行政法的理论研究成果及实务前沿问题,具有典型和指导意义的审判案例及分析,行政法及行政审判的调研信息及成果等内容,本集中设有“高端论坛”“理论与实践”“案例分析”“调查研究”“域外经验”“司法答复”栏目,共收录23篇文章。本书对各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具有直接的指导作用,对各级各部门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和行政法、行政管理专业的专家学者具有较强的参考作用。
历史作家吴钩通过撰写一系列宋朝司法笔记,从法理、制度、刑事、民事四个方面入手,全面细致地介绍宋代中国在法律文明上取得的成就。 宋朝的司法制度可谓中国传统司法制度的优选峰,但长期以来被埋没和误解:一方面,元明清时期出现了大量包公戏、包公案小说,导致大众对宋代法律制度产生误解;另一方面,清末以来的启蒙知识分子,热衷于为异邦构建优良传统,却忽视了中国本身的历史源流。 本书通过援引大量宋人记录的法律案件,并与宋朝法条相互参证,真实还原了宋代司法制度及其实践;同时也是“以宋朝为方法”,从中国历史深处打捞已有的优良传统,讲好我们自己的“国王与磨坊”故事。这不是为了证明“祖上曾经阔过”,而是希望通过一遍遍地整理、编撰、讲述、阐释,将故事内化为连绵不断的文明传统,成为司法制度良性演进的内在动
本书是一部围绕妇女、婚姻、家庭展开的法律社会史著作。书中以清代以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法律地位为视角,对与妇女权利直接相关的法律实践做了细致梳理。通过深挖诉讼档案,作者对清代、民国、1949年至当代中国不同历史时期离婚案件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剖析,还原了大量关于妇女离异、典妻、审判诉讼等历史细节,揭示了近世以来相关法律制度与诉讼实践在妇女权利的保护或损害等方面远为复杂的非线性悖论关系。全书吸收了大量中外学者中国法律史研究的权威成果,并尝试与重要的学术观点对话,表现了开阔的学术视野,并融合了法学、历史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研究方法,在中国妇女史、法制史研究的探索上做了有益尝试。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愿本书成为您法律学习的“私人伴读”工具。如果您希望学习法律并且高效地完成学习任务:希望理解并能够应用法律,希望深入并专注地学习,希望参与到法律问题的思考和讨论中,希望在某个法律学习阶段结束时已经能够系统掌握一个法学领域并且将其中的知识正确应用在闭卷考试中,希望在学习之外毫无愧疚感地享受空闲时间并且花时间培养法律学习之外的兴趣。希望本书能够帮助您优化在每个学习阶段的学习方法,实现这些目标。本书适合处在各个阶段的法学专业的学生。越早阅读本书,把这些有效的认识应用到法律学习中的机会就越大。
《法律的正当程序》是《法律的训诫》的姊妹篇,初版于1980年。作者在书中主要通过案例论述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必须采取正当的法律程序以保证法律的公正。这些程序包括公正的审判和调查,适当的逮捕和搜查,提供法律援助以及消除不必要的延误,等等;二是英国战后家庭法的发展,读者可以从中清楚地看到丹宁勋爵对英国家庭法的发展所做出的贡献。
《信毅教材大系:法学通论》作为非法学专业学生学 习法律知识的通论类教材,本书共分上下两篇,计13章,以适合 非法学专业学生较为全面地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培育学生法治理念为主 旨,从法的本体知识和运行知识着手,以 法学入门 篇形式较为系统地 阐释了法治理念在西方的形成与发展及其在中国的现状,同时以 诸法概 览 篇的形式对民法、宪法、行政法、刑法、经济法、国际法、商法等法 律部门的知识要点进行了介绍和分析,其间穿插大量典型案例及其法理剖 析。
本书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主要介绍利益衡量论的兴起发展和可适用性。通过概念法学引出了与之相对的利益法学,指出以德国为代表耶林的法学家对概念法学进行的批判以及加藤一郎等日本学者提出的利益考量论。作者表明由于法官职权的扩大和法律的适用向三角论逐步过渡,利益衡量是适应社会的必然选择。同时对异质利益在衡量时的相符性进行了阐述,并提出以结构论分析利益衡量。本书的下篇是对利益衡量的具体内容进行阐释。首先指出了在利益衡量时应当与公共利益相符合;其次介绍了社会公共利益的具体含义,以及其与当事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如何进行衡量选择;最后通过规避衡量滥用现象,对于利益衡量的界碑作出了规定,提出应当以妥当的法律规范制度作为利益衡量的标准。本书是《利益衡量轮》的第三版,在第二版的基础上增加了“公共利益衡量”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全面提高法律人才的素质,根据*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教学要求,邀请政法院校和实际部门的法学教授和专家编写出版了这批教材。 本教材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吸收国内外法学教育的*成果,面向21世纪的法学教育,正确阐述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努力做到科学性、系统性和实践性的统一。
本书分为三个部分,主要介绍了班级管理绪论、班级常规管理、班级环境与时空管理、班级人际关系、家庭教育与家长成长、班级安全教育与管理、班级卫生健康管理、班级心理辅导、班级资源及资料运用与管理、义工管理。此外,书中还介绍了班级管理手册,并且以特殊教育学校为例,呈现了一个个案。很后,还简单介绍了特殊儿童日常行为及生活能力教育课程及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