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高等法学教育中的种种现象,我们感到困惑,也产生了很多的忧虑:十年前的时候,法学专业是所谓的“热门专业”之一,现在的热门专业排行榜早已不见了“法学”的踪影;法学本来是很“专业”的专业,但在日前法学专业毕业的学生求职的时候,很多用人单位感觉法学学生似乎最没有专业;很多学生学了四年的法学专业,知道了很多法律上的专业名词,在被问到一个案子如何处理的时候,可以侃侃而谈、头头是道,满口专业词汇,甚至德国如何规定、美国有某个新鲜的理论,但是就是不知道中国怎么规定,这个发生在中国的案子究竟该如何解决;等等。这种现象似乎可以称为“专业教育的非专业化”。2005年贺卫方教授在网上宣布停止招收研究生,就是针对现在考研过于注重公共课程、不注重学生对于专业的喜好这种现象而进行的挑战。法学教育中出
卫生法学是研究卫生法律规范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法律,学科。卫生法学融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为一体,呈现出鲜明的时代性、社会性、科学性、综合性、实践性等明显的特征。 随着医学的发展,尤其是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产生,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以及一系列卫生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卫生法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并已成为医学高等院校和部分综合院校的必修课程。为适应我国卫生法治建设的需要和加强医学院校卫生法学课程的建设,我们在《卫生法学》第一版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修订过程中,我们吸收了近年卫生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加大了卫生法适用部分的内容,增加了我国最新的立法成果,以使该书新颖、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