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明确提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应有别于学科教育,应具有更加鲜明的职业性、实践性和岗位针对性,应更加注重知识的有效传播。”为了适应我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建设的需要,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组织各学科专业的骨干教师,会同院外行业专家,共同编写了一套高职法律教学专用教材,《合同法原理与实务》即为该系列教材中的一本。 我国高等院校传统的法学教材构建学科知识体系时,在内容编排上“重理论,轻实践”,但是高等法律职业教育是以技能型法律人才的培养为目标,传统教材就显得不太适用。因此,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在主持编写本套高职专用系列教材时,切合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的特点与要求,明确提出“理论以‘必需、够用’为尺度,强化实践性教学”的编写思路,按照“任务驱动和工作过程导向”等
本书是“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的案例分析教材之一。自本书版出版以来,我国的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相继修订,此外还颁布了一系列有关知识产权的行政法规。在修订二版中,作者根据相关的立法、教学研究的发展,对案例进行了修订和更新。 本书分为导读篇和案例篇。导读篇系统扼要地介绍了本书的主要知识体系,与后面的案例篇相互呼应。案例篇又分为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三个部分。为了让读者能够更加贴近现实,从活生生的案例中学习法律,全面了解有关案件的真实情况,编者在本书中力图客观描述案情,在此基础上将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评析,在评述中对相关概念加以解释。本书所收集的案例大多采自法院判决或有关执法机构的决定或裁定,也有一部分案例来自学者们的著述。
《知识产权法配套辅导》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和案例分析题。这些习题能够考察该学科的各个知识点,采用“高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的通说观点,对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我们都给出了详尽的“参考答案与解析”,理论性、知识性较强,适合本科生课程考试和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需要。
《经济法》立足于本专科人才培养要求,以经济法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的培养为定位进行编写。本教材在总结经济法教学改革的基础上,结合司法实践的新经验,重点阐述了我国经济法体系中相关的部门法知识。通过本课程的教学,期望学生能掌握经济法的基础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并能够运用自己所学过的法律知识观察、分析、处理有关实际问题。本教材采用广义经济法的涵义来安排内容,在编写过程中更加注重合理性、现实性和应用性,主要适用于非法律专业,尤其是经济、管理类专业本、专科教学的特殊需求,同时,也可以作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处理经济法律事务的实用参考书。本书共分十章。
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组织编写、文希凯主编的《专利法教程(第3版新编高等教育知识产权法学系列教材)》是我国《专利法》第三次修改后系统解读新专利法的*力作,由我国著名专利法专家、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原副司长(正司级)、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文希凯教授担任主编,作者均为在知识产权局或人民法院长期从事专利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专利审查、专利审判以及专利法律研究的线资深专家。教材依据我国第三次修改颁布的《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审查指南》以及有关司法解释和TRIPs等国际条约,结合我国实施专利制度近30年来的实践经验,从理论和实务层面系统讲解了专利申请、专利审批、专利权维持和专利权保护的全过程。深入浅出地阐释了专利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对有关重点、难点、疑点,本着理论联系实际的
每当我们翻起厚实的教科书,庞大复杂的框架结构,让我们感叹法律学科博大精深的同时,更为如何去读懂它、读透它而犯愁。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也许大家都曾为晦涩而抽象的概念头疼,为浩大而艰巨的法条记忆工程而畏惧,似乎法律学*会与枯燥烦琐相伴随。 如何能让教材的阅读变得轻松,让法规的记忆更有生机,让法律的学习和实践变得兴趣盎然起来?其实法律本身是充满论证与推理的精美艺术,单纯依赖您手中厚实的教科书显然无法胜任,因此,我们不妨发挥一下教学辅导用书的功能,教学法规、案例分析、法学阅读材料以及配套试题等各种形式的教学辅导书,若能伴随法学教科书的学习同步进行,则在巩固基础知识之上,可以帮您获得知识增量,培养法律思维,从而真正做到研习法律轻松愉快而事半功倍。 中国法制出版社教学辅导中心一直在做此
知识产权法是一门应用性较强的学科,在教学中通常以《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三部法律为核心,并强调配套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学习;有的院校还要求学习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网络知识产权等新型知识产权。因此,本书以《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为主线,将与之紧密关联的重要法规、司法解释条文分解、拆入到主体法法条下,使读者仅通过阅读、查阅主体法就可以掌握与该法相关的其他重要内容,相信会给使用带来便利。同时,兼顾到法规的整体性,对配套法规、司法解释及新型知识产权相关法律依据全文予以收录,以便读者查阅。 作为“应试版”产品,本书还重视司法考试与日常教学的关联,以历年司考真题作为验收学习成果的手段,并辅以答案简析。这些真题也可作为教学案例加以使用。
一册在手,成功在握;轻松掌握六大题型答题技巧;助你成功应对法律专业考试。 法律专业考试中,常见的题型有六种:选择题、判断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以及案例分析;只要确实掌握以上六种题型的答题技巧;轻松面对法律专业考试不在话下;本书针对法律专业考试中常见的题型及相应的答题技巧;帮助读者掌握法律专业考试的答题技巧,拓展法律学术视野。 本书基于民法分论课程的特点,通过介绍、分析、论述,使学生了解掌握民法分论的重点,通过不同的练习题方式,使学生全面学习民法分论的各项具体制度。在本书的撰写过程中,力图反映*的法律规则,使学生能够掌握法律制度及法学理论的*发展。本书还附选了福建省高校法律院系的民法总论试卷,通过比较不同高校的民法试卷,也可以寻找出民法分论课程学习的一般规律,从而明
本书以物权的概念与客体为切入点,以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为主线,系统阐述了物权法中所有权、共有权、准物权、担保物权与占有的概念、性质等内容。在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物权立法的现状,为中国物权法的改革提出诸多中肯的建议。
这本《民法总论》教科书,是我数年教学与研究工作的总结。民法理论博大精深,民法总论的理论则更为深邃,难以驾驭,我只能管中窥豹,尽自己绵薄之力,将所理解的民法总论,展示给读者。《民法总论》总的指导思想是以民法的整体理念为论述的重点,试图构筑一个通俗易懂、结构严谨、体系合理、内容完整的民法总论体系,以便使读者能够形成一个具有内在联系的民法总论体系观念。这是本书的出发点,也是终极的目标。但是否做到,只有诸位读者来作出评判。 民法理论早可以追溯到古代罗马法,中世纪的注释法学派对罗马私法的研究为近代民法理论的形成奠定了基础。近代德国全面继受了罗马法,德国法学家以严谨的思维创设了民法的基本制度和理论,形成了概念准确、体系完整、逻辑严密的民法理论。 我国古代社会长期实行重农抑商的政策,自
本书是为配合、辅助民法学教学而编写的。作者依据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民法》的体系设计、编写了本书。包括公民、法人、合伙、民事法律行为、财产所有权、合同等方面的案例,共计20章。全书通过具有典型性的案例,生动地阐释了民法的基本内容,所选案例对于学生准确、扎实地掌握民法学理论知识具有积极的启发作用。
面对高等法学教育中的种种现象,我们感到困惑,也产生了很多的忧虑:十年前的时候,法学专业是所谓的“热门专业”之一,现在的热门专业排行榜早已不见了“法学”的踪影;法学本来是很“专业”的专业,但在日前法学专业毕业的学生求职的时候,很多用人单位感觉法学学生似乎没有专业;很多学生学了四年的法学专业,知道了很多法律上的专业名词,在被问到一个案子如何处理的时候,可以侃侃而谈、头头是道,满口专业词汇,甚至德国如何规定、美国有某个新鲜的理论,但是就是不知道中国怎么规定,这个发生在中国的案子究竟该如何解决,等等。这种现象似乎可以称为“专业教育的非专业化”。2005年贺卫方教授在网上宣布停止招收研究生,就是针对现在考研过于注重公共课程、不注重学生对于专业的喜好这种现象而进行的挑战。法学教育中出现的
案例研究是法律学习目的所决定的不可或缺的内容中国人历来认为,学习和研究的目的就在于运用。学习法学的目的就是为了运用,故对于学习法律的学生来说,要想学好法律必须有正确的方法。由于法律教育的成败和得失事关国家法治的盛衰,无疑在法学教育中,对法学教育方法的研究,意义重大。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科学。就其本质而言,法无非是在人类社会中对整体秩序具有规定作用的,并以人们的外在行为作为其调整对象的一种行为规则。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当某种社会关系受到民法的调整和规范的时候,这种社会关系就成为民事法律关系。 法律的适用,是指将法律规范适用于具体案件以获得判决的全过程。当某一具体的法律规范规定,具备某种构成要件的时候,就会产生某种特定的法律效
作为民法组成部分的婚姻家庭法,是重要的民事基本法,也是民事审判实践中适用为普扁的法律之一。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婚姻家庭法的教学与教村建设出现了与继承法合流的趋势,一般更名为婚姻家庭继承法或婚姻家庭继承法学。 婚姻家庭继承法课程是高等法学教育中一门必修的主干课程。受华东政法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的委托,华东政法学院民法教研究至几位从事教学和研究工作多年的中青年教师撰写了这本《婚姻家庭继承法学》教材。本书广泛吸收了国内外法学教育的新成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力求系统、准确地阐述婚姻家庭继承法学的基本原理、基础知识及其在司法实务中的运用。
本书内容包括物权概述、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物权变动、所有权概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该书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本书体例采纳了学术委员会推荐的体例,每章都配有“导读”,概述本章的主旨和内容;文中除了体系化地讲授本章的基本内容之外,还穿插了立法背景、案例评析,用以说明重要的法律问题;开设“理论探讨”与“实务研究”专栏,选取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争议问题,列举各派观点,论证自己的主张;为便于学有余力的同学更深入了解相关信息,特辟“深度阅读”一栏,推荐进一步阅读的著述;每章之末还以本章的重点难点为主设计了“问题与思考”,考查学生对本章知识的掌握程度,并附有历年司法(律师资格)考试的相关试题。 第二,物权
本书内容包括:民法的概述、法人、诉讼实效和期间、物、所有权、担保物权、知识产权通论、商标权、债的一般原理、保险合同和遗嘱继承等。 时至今日,我国的法制建设有了新的发展,一些法律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尤其是今年颁布了物权法,标志着国家的民事立法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下一步,将会较快地编撰民法典。而所有这些,对本教材来说,也带来了修订的客观必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因时宜事,提议作者修订,作者顺乎形势,勉力完成。
为了满足广大法科师生在“教”与“学”方面认知法规的需求,我们曾深入数十所不同类型高等院校的法学院、法律系,对数百名师生进行走访、问卷调查,据此,推出了这套“面向21世纪教学配套法规”。 丛书出版以来,承蒙读者厚爱,我们得到了相当广泛的认可与积极的好评。法治建设在推进,我们对教学规律与法规编辑规律也在不懈地探寻、发现。值此,我们在紧跟法律立改废的动态、把握司法考试制度调整的大背景、同时仔细斟酌许多热心读者反馈的宝贵建议的基础上,对该丛书进行了全方位的升级改版修订,使得图书内容更加丰富、实用,不舍其理论性,更突出其应试性,与法律教学的发展相同步。 简言之,丛书的栏目如下: 阅读提示:参照高教北大版等目前本科、专科法学教学中使用较多的核心课程教材以及司法考试教材,全面掌握基础理
本书分九编共46个案例,对结婚制度、离婚制度、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离婚损害赔偿、继承纠纷与收养、涉外婚姻和家庭法律的适用等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阐析。书中采用了案情简介、当事人争议焦点、律师代理词、法院判词、专家评析等格式,较为全面反映了案件的审理过程,有利于读者通过具体案例来理解和分析婚姻家庭法的理论与实际,使抽象的理论变为活的法律。 本书作者均是有实践经验的法官。书中内容新颖,具理论性与实践性,适合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学生作教材,也适合法官、律师等司法人员使用,对广大读者也极具参考价值。
近年来,法学教育越来越重视实践教学,国内的法学院校正在积极探索实践教学的形式和效果。模拟法庭审判案件是一种可以有较多学生参与,涉及程序法、实体法、证据制度和诉讼文书格式与写作等许多知识,培养学生动手能力的实践教学形式,深受学生欢迎。在进行模拟法庭审判实践教学时,我深感无程式可循、编写案例脚本费时费力。为适应实践教学的需要,我决定发挥自己本科毕业后曾在法院工作多年的优势,主持编写一套模拟法庭审判的讲义及案例脚本,以期为同行的教学、学生的学习提供方便。2007年4月我首先主编了《模拟法庭审判讲义及案例脚本(刑事卷)》,经过近两年的使用,得到了同行的认可,在次印刷的基础上,还进行了加印,在总结《模拟法庭审判讲义及案例脚本(刑事卷)》编写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又主编了这本《模拟法庭审判讲义
本书全面评析了36个新经典知识产权案例,分为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和商业秘密保护四章。本书所选案例均是近年来的实际案例,具有代表性和时代性,也富有影响性和争议性。每个案例中都有针对性的分析和评论,帮助读者加深理解知识产权法理论和增强知识产权实战技能。本书的内容和文字具有趣味性。本书既可以和知识产权法教材配合使用,也可以单独使用。 本书面向的读者既包括学习和研究知识产权法的法学本科生、研究生和教师,也包括从事知识产权实务工作的知识产权代理人员、律师、法官及产业界和科技界的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等。
本书全面介绍了知识产权的各个领域,并通过小例子的讲解,让读者更好地理解知识产权法理论和运用知识产权法,适合于高等院校非法学专业学生及其他对知识产权法有兴趣的读者阅读。
本书内容共分三部分:合同法总则案例,买卖合同案例,其他合同案例。全书遴选了40多个典型的真实案例进行分析和评述。总则部分就合同的订立、悬赏广告、缔约过失责任、格式条款、合同的效力和履行、违约责任等问题,结合案例进行分析。买卖合同部分,针对该类合同的特点,选取典型案例对买卖合同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后一部分其他合同,每一种合同以一个案例为线索展开论述。本书的特点是,案例源于现实,具有代表性,案情介绍简明扼要,重在对其背后的基础理论和争点问题进行分析阐释。各案例设置“基础知识”、“法律争点”、“案例评析”等栏目,通过生动的案例帮助读者学习、理解合同法的理论知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能够灵活应用。